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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昀冢科技: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2-06-23  

                        证券代码:688260                  证券简称:昀冢科技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2 年 6 月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会议资料目录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5

    一、 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 5

    二、 会议议程 .............................................................................................................. 5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7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 ............................................................................................................................... 7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 ............................................................................................................................... 8

    议案三: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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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
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以及《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苏州昀冢电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
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请出席大
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达会场办理签到手续,经验
证后方可参会。会议开始后,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
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
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
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5 分
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
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
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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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
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
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
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
人员进入会场。

    十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二、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
状态,会议期间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股东大会结束
后再离开会场。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
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三、本公司股东大会平等对待所有股东,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交通、食宿等事项。

    十四、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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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会议时间:2022 年 7 月 11 日 14 点 30 分

   (二)会议地点:江苏省昆山市周市镇宋家港路 269 号办公楼 1 层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宾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1.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2.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7 月 11 日

                                至 2022 年 7 月 11 日

       3.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
            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
            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介绍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人数及所
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出席及列席会议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律师;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审议议案;

    (五)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六)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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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现场与会股东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投票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布投票表决结果;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相关会议文件;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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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
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
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
约束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 —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本议案已经 2022 年 6 月 22 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
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2- 31)已于
2022 年 6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披露。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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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关于公司《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保证公司 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
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 2022 年 6 月 22 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
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已于 2022年 6月 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上刊登披露。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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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三: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
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
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
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
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
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
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
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
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
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处理;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
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
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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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
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
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
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
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
一致。
   5、上述授权事项中,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
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的其他事项,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
适当人士行使。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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