昀冢科技: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04-20
公司代码:688260 公司简称:昀冢科技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
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
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
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
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
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
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
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
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
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母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79.39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 81.3
比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纳入评估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资金活动、采购业务、销
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内部信息传递等。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资金活动、采购业务、研究与开发、销售业务等。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配套指引、公司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
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
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
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营业收入总额报 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 1% 营业收入总额的 0.5%≤错 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
错金额 报<营业收入总额的 1% 0.5%
资产总额报错金 错报>资产总额的 1% 资产总额的 0.5%<错报≤ 错报≤资产总额的 0.5%
额 资产总额的 1%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1)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2)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
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3)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
重要缺陷 1)未建议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2)单独缺陷或连同其它缺陷组合,其严重程
度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公司偏离控制目标。
一般缺陷 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说明:
无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直 接 财 产 损 损失金额 ≥资产总额 的 资产总额的 0.5%≤损失 损失金额<资产总额 的
失 金 额 3% 金额<资产总额的 3% 0.5%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1)公司存在重大资产被私人占用的行为;
(2)公司存在严重违反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受到处罚的情况;
(3)公司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的情况;
(4)公司存在关键管理人员或重要人才大量流失的情况;
(5)公司出现严重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事件。
重要缺陷 (1)公司存在大额资产运用失效的行为;
(2)公司存在内部控制重要的缺陷未得到整改的情况;
(3)公司出现重要的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事件;
(4)公司管理层存在重要越权行为。
一般缺陷 是指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说明:
无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数量 1 个。
截至报告基准 截至报告发出
财务报告内部 缺陷整改情况/
缺陷描述 业务领域 日是否完成整 日是否完成整
控制重大缺陷 整改计划
改 改
现金流量表 对 2022 年 财务管理 根据企业会计 是 是
1-3 月合并现 准则的规定,本
金流量表的 公司对会计差
更正 错更正采用追
公司将期末 溯重述法,本期
应付工程款 会计差错更正
抵减了购买 对公司本季度
商品、接受劳 的总资产、归属
务支付的现 于上市公司股
金,导致购买 东的净资产、利
商品、接受劳 润总额、净利润
务支付的现 和归属于上市
金 增 加 了 公司股东的净
23,505,127.97 利润均无影响;
元,购建固定 本期财务报表
资产、无形资 更正数据主要
产和其他长 影响了现金流
期资产支付 量表中经营活
的现金减少 动和投资活动
23,505,127.97 现金流间的列
元。 报。公司于 2022
年召开第一届
董事会第二十
二会议、第一届
监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前期
会计差错更正
的议案》。具体
详 见 公 司 于
2022 年 5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披
露的《关于前期
会计差错更正
的公告》(公告
编 号 : 2022-
026)。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内部控制流程在日常运行中存在一般缺陷,由于公司内部控制已建立自我评价和内部审计的双重监
督机制,内控缺陷一经发现确认即采取纠正措施,使风险可控,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不构成实质性
影响。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内部控制流程在日常运行中存在一般缺陷,由于公司内部控制已建立自我评价和内部审计的双重监督
机制,内控缺陷一经发现确认即采取纠正措施,使风险可控,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发现 2021 年度和 2022 年第一季度现金流量表发生错误,公司积极采取措施,公司董事长、财
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相关工作人员在第一时间组成工作小组查找具体原因。公司于 2022 年召开第一
届董事会第二十二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具
体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2-026)。公司发现的上述事项的影响已经于报告期内消除。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估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其它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组织开展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同时,公司还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2 年
度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及执行情况进行了独立审计。公司高度重视内部控制机制建设与完善,积极落实各
项内控制度的要求,确保公司在所有重大事项决策上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审批程序。
2023 年度,公司将持续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的各项要求,深入完善、落实各项内控制度,全面
加强运营管控和内部控制监督检查,确保公司在所有重大事项决策上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审批程序。公司
将不断提升公司治理能力和规范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健康、 稳
定、可持续发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