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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昀冢科技: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关联交易及2023年关联交易计划事项的核查意见2023-04-20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关联交易及 2023 年关联交易计划事项的核查意见
    作为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昀冢科技”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华
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对昀冢科技 2022 年关
联交易及 2023 年关联交易计划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关联交易事项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昀冢科技2022年度关联交易主要为从上海吉塚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
海吉塚”)采购原材料塑料粒子及相关服务,并向上海吉塚销售塑料件及相关服
务。

       (二)对2022年度关联交易的核查

       1、2022年度关联交易履行的程序

       (1)2022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

    昀冢科技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确定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与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的议案》,出席会议的无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关
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按照公平、公正原则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表决
程序合法,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化原则,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协商
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遵循
公平、合理的原则,双方的交易行为均通过合同的方式予以约定。关联交易对公
司的财务、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任何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
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因此,同意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

       (2)2022 年度关联交易确认

                                        1
    昀冢科技于 2023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确认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与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
案》,出席会议的无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本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关
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按照公平、公正原则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表决
程序合法,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化原则,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协商
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遵循
公平、合理的原则,双方的交易行为均通过合同的方式予以约定。关联交易对公
司的财务、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任何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
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情况的
确认及对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

    2、对2022年度关联交易定价的情况

    (1)关联采购

    公司通过上海吉塚采购大冢化学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冢化
学”)的塑料粒子用于精密电子零部件产品的生产。上海吉塚是大冢化学在手机
光学领域塑料粒子的大陆地区独家代理商,公司是使用大冢化学塑料粒子的终端
用户。

    一般而言,大冢化学与上海吉塚进行谈判后确定对其销售的价格,再由其自
行决定与终端用户的定价,原则上不对定价做限制。但公司作为重要客户,采购
规模较大,且能够对大冢化学产品的市场推广起到促进作用,因此,公司采购的
塑料粒子价格是大冢化学高层与公司商务谈判后确定的,但由于独家代理制度的
存在,公司通过上海吉塚采购大冢化学供应的塑料粒子。

    (2)关联销售

    公司通过上海吉塚向富士康销售少量纯塑料件。公司了解到富士康有产品需
求,但未直接向其销售产品,主要原因系:(1)公司不是富士康的合格供应商,
而上海吉塚因代理阿尔卑斯电气株式会社的 VCM 马达、并销售给富士康,是富
士康的合格供应商;(2)富士康对供应商的认证和审核周期较长,公司向其供

                                      2
应的产品主要是普通的纯塑料件,销售规模较小,公司认为获得富士康的供应商
认证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则。因此出于便利性考虑,公司通过上海吉塚向富士康销
售该部分纯塑料件。该部分纯塑料件的销售价格系公司与富士康直接谈判确定
的,上海吉塚根据交易价格收取 3%的代理费。

    3、与以前年度关联交易的比较

    (1)关联采购

    近两年向关联方采购货物有关明细资料如下:
                                                                        单位:万元
                                   2022 年                        2021 年
    关联方名称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例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例
上海吉塚电子有限公司   1,941.88                5.42%   2,281.85             6.05%

    (2)关联销售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货物,交易价格以市场定价为原则,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近两年向关联方销售货物有关明细资料如下:
                                                                        单位:万元
                                   2022 年                        2021 年
     关联方名称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例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例
上海吉塚电子有限公司       25.57               0.06%    169.98              0.33%

    (三)关联交易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2022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业务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独立性,没有损害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保荐机构对公司2022年关联交易情况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对公司提供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审查后认为,公司较好地执行
并完善了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报告期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价
格公允且为实际经营所必须,不存在由于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关系而损害公
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事项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3
                                               本年年初至披                   占同类业
                            本次预     占同类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
关联交易类                                     露日与关联人       上年实际    务比例
                关联人      计金额     业务比                                            年实际发生金额差
    别                                         累计已发生的       发生金额    (%)
                            [注 1]     例(%)                                             异较大的原因
                                                 交易金额                       [注 2]
             上海吉塚电                                                                  基于日常经营及业
向关联人购                     2,500      10.00          246.26    1,941.88      21.93
             子有限公司                                                                    务自然发展
  买原材料
                 小计          2,500      10.00          246.26    1,941.88      21.93          -
向关联人销   上海吉塚电
                              200.00       0.90            1.35       25.57       0.08          -
售产品、商   子有限公司
    品           小计         200.00       0.90            1.35       25.57       0.08          -
         合计               2,700.00           -         247.61    1,967.45          -          -
注 1:本次预计金额的有效期自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之日止;
注 2:占同类业务比例是指公司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塑料粒子的金额占公司采购原材料塑料粒子总额的比例、公司
向关联人销售纯塑料件的金额占公司销售纯塑料件总额的比例

               (二)对2023年度关联交易的核查

               1、关联方情况
        名称             上海吉塚电子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         2012 年 09 月 06 日
        住所             上海市闵行区中春路 7755 号 509 室
        法定代表人       郑向超
        注册资本         500 万元人民币
                         从事信息科技、网络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
                         转让,网络科技(不得从事科技中介),软件开发,橡塑制品、金属材料
                         (除专控)、金属制品、电子元器件、五金交电、电线电缆、纸制品、办
        经营范围
                         公用品、机电设备、电子产品及配件、通信设备、机械设备、日用百货、
                         工艺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的
                         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等

               2、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没有发生变化,参见本核查意见“一/(二)/2、对2022
        年度关联交易定价的情况”部分所述。

               3、协议的签订情况



                                                     4
    公司预计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为从上海吉塚电子有限公司采购原材料
塑料粒子及相关服务,并向上海吉塚电子有限公司销售塑料件及相关服务。上述
关联交易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所有交易均通过书面订单进行。

    4、履行的审批程序

    昀冢科技于 2023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确认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与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
案》,出席会议的无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关
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按照公平、公正原则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表决
程序合法,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化原则,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协商
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遵循
公平、合理的原则,双方的交易行为均通过合同的方式予以约定。关联交易对公
司的财务、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任何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
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情况的
确认及对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该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所必需,依照《公司章程》以及有关协议规定进
行,且按市场价格公允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对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产生重大影响,预计全年不超过2,700.00万元。

    (四)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核查意见

    经上述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昀冢科技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符合公司
发展正常经营活动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履行了必要的
程序,符合《公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的要求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保荐机构对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无异议。




                                      5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2 年关联交易及 2023 年关联交易计划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钱亚明               杜长庆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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