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中触媒: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使用超募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及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2023-02-01  

                        证券代码:688267          证券简称:中触媒         公告编号:2023-004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使用超募资金增加
           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及调整募投项目
                          实施进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募投项目“环保新
材料及中间体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投资金额由 42,806.35 万元
增加至 85,016.02 万元;
     使用超募资金 42,209.67 万元对“环保新材料及中间体项目”进行补充;
     “环保新材料及中间体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3 年 6
月调整至 2024 年 2 月;
     公司合理布局在原有土地的基础上新增 89,864 平方米,用于扩大“环保
新材料及中间体项目”实施场地;
     “特种分子筛、环保催化剂、汽车尾气净化催化剂产业化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3 年 2 月调整至 2023 年 12 月;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31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使用超募资金增加

                                    1
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及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综合考虑当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等因素,公司决定变更部分募投项
目投资金额、使用超募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及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对该事项亦出具
了同意的核查意见。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 号),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4,405 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1.9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84,569.50 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15,454.86 万元(不含增值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69,114.64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2 月
11 日全部到账,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110Z0001
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保荐机构与募
集资金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5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触媒科
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
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实施主       备案项目代   项目投资    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体             码         总额        投资额
                                               2020-21020
  1      环保新材料及中间体项目   中触媒       0-26-03-00   42,806.35    42,806.35
                                               1954
         特种分子筛、环保催化剂、              2019-37170
  2      汽车尾气净化催化剂产业   中海亚       0-26-03-03   35,636.00    35,636.00
         化项目                                5262
                           合计                             78,442.35    78,442.35

                                           2
    三、本次变更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

    公司拟将“环保新材料及中间体项目”,投资金额由 42,806.35 万元增加至
85,016.02 万元;

    投资金额变更前后资金投入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投资项目   变更前投资金额     变更后投资金额

         1     工程建设投资              36,183.38          80,010.57

         1.1   厂区工程                  30,854.76          61,065.80

         1.2   其他工程建设费用           2,551.69          13,018.07

         1.3   预备费                     2,776.93           5,926.71

         2     流动资金                   6,622.97           5,005.45

                合计                     42,806.35          85,016.02

    备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
因所致。

    本次投资规模扩大,主要原因是建设规模的变化和建设内容的增加。原募投
项目拟用公司自有土地实施,变更后公司拟在厂区旁边新购买土地,同时,工程
建设和设备投入、辅助设施等也相应大幅度增加。“环保新材料及中间体项目”
变更前拟建生产车间 4 个及相应配套设施,变更后规划建设生产车间 8 个,新增
配套设施包括仓库、罐区、危废房、综合楼及其他环保消防、中控等附属设施。
变更后项目新增规划用地 89,864 平方米,新增建筑面积 53,512 平方米。因此,
厂区工程建设费用相应新增 30,211.04 万元,其他工程建设费用新增 10,466.38
万元。

    (二)使用超募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

    “环保新材料及中间体项目”投资金额由 42,806.35 万元增加至 85,016.02
万元,其中公司拟将超募资金 42,209.67 万元用于该项目。

    (三)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


                                     3
       结合目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
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环保新材料及中间体项目”及“特种分子筛、环保催化
剂、汽车尾气净化催化剂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
体如下:

                                         原项目计划达到预定可   调整后项目计划达到
 序号                项目
                                             使用状态日期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1      环保新材料及中间体项目             2023 年 6 月          2024 年 2 月

          特种分子筛、环保催化剂、汽车
   2                                         2023 年 2 月          2023 年 12 月
          尾气净化催化剂产业化项目

       四、本次变更及调整募投项目的原因

       (一)拟变更及调整的“环保新材料及中间体项目”,原计划建设期 16 个
月,于 2023 年 6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造成变更及调整的主要原因为:

       公司募投项目“环保新材料及中间体项目”原定在公司现有土地上新建,项
目建设期 16 个月,项目内容为新建分子筛及催化剂产品、分子筛模板剂配套产
品以及研发中试平台。随着公司业务布局及对新技术研究和新产品开发的不断扩
大,考虑到公司未来发展、后续项目建设、使用效果、实际生产等情况,公司合
理布局在原有土地的基础上新增土地 89,864 平方米,新增建筑面积 53,512 平方
米。用于扩大“环保新材料及中间体项目”实施场地,增加生产车间,在原项目
内容的基础上增加间甲酚等精细化学品、TRH 特种分子筛产品及铁钼催化剂、镍
铜催化剂、顺酐催化剂等金属催化剂产品。因“环保新材料及中间体项目”实施
场地及生产车间的增加,将导致项目完结时间延期至 2024 年 2 月。

       (二)拟调整“特种分子筛、环保催化剂、汽车尾气净化催化剂产业化项
目”,原计划建设期为 12 个月,于 2023 年 2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造成调整
的主要原因为:

       2022 年,新冠疫情进入常态化管理后,全国各地爆发的疫情对公司位于山
东省菏泽市东明县化工园区的“特种分子筛、环保催化剂、汽车尾气净化催化剂
产业化项目”整体建设进度影响较大。疫情防控期间,施工人员作业受限,建筑
物料运输难以满足正常供应保障,使得该项目整体建设进度放缓。

       为保证募投项目实施质量,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根据募投项目当前实

                                         4
际情况,经审慎考量,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环保新材料及中间体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3 年 6 月调整至 2024 年 2 月及“特种分子筛、环保催化剂、
汽车尾气净化催化剂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3 年 2 月调
整至 2023 年 12 月。

    五、重新论证募投项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相关规定,公司对“环保新材料及中间体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

    (一)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分析

    1.行业政策为项目实施创造条件

    国家发改委颁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国石油和化
工工业联合会制订的《石油和化学工业“十四五”发展指南》等政策均明确了我
国化工产业结构调整的方向和重点,通过优化产业结构、提高产业集中度、调整
产品结构、加强核心技术创新及新产品的研究和开发;提升产品的专用化、高附
加值;开展节能减排、促进清洁生产、走可持续发展道路;改变低档和低价竞争,
以优质产品占领国际市场。“环保新材料及中间体项目”将生产包括固定源脱硝
分子筛、VOCs 催化剂、乙二醇催化剂等多种环保型新材料分子筛及催化剂产品
和本次新增的间甲酚等精细化学品、TRH 特种分子筛产品及铁钼催化剂、镍铜催
化剂、顺酐催化剂等金属催化剂产品,与国家产业政策支持和激励相符合。

    2.市场发展空间较大

    “环保新材料及中间体项目”拟生产的分子筛催化剂、非分子筛催化剂及精
细化学产品,具有广阔的市场发展空间,助力企业实现社会价值和经济效益,其
中生产的分子筛及催化剂产品,近年来在环保领域的应用越来越广泛,尤其是在
烟气脱硝领域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金属催化剂作为精细化工合成当中的重要
催化剂,决定着产品的成本、质量,在精细化工合成方面应用前景广阔。同时,
在传统化工行业,催化剂产品是化工生产技术的核心,有着广阔的市场前景。

    本次募投项目新增间甲酚等精细化学品、TRH 特种分子筛产品及铁钼催化
剂、镍铜催化剂、顺酐催化剂等金属催化剂产品,技术含量高,市场空间广阔。
间甲酚与对甲酚的分离一直以来是个难题,由于其沸点太过接近,用普通的精馏
方法无法分开,公司自主研发的吸附、解吸工艺,直接用物理方法分离,将大大

                                     5
降低其分离成本。TRH 分子筛作为钛硅分子筛的下一代产品,在质量和成本上具
有很大优势,未来可能取代钛硅分子筛成为环氧化的主力产品。金属催化剂在精
细化工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直接决定着下游产品的成本、质量,公司已经与国
内大型化工企业合作,将逐步取代国外进口的金属催化剂产品。

    3. 技术储备与人才优势

    公司在特种分子筛及催化剂新材料的生产和技术研发等方面有丰富的经
验,核心管理层拥有二十年以上的行业经验,深刻了解国内外特种分子筛和催化
剂行业的发展趋势,及时制定和调整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本公司在市场竞争
中抢得先机。特种分子筛及催化剂新材料制备及应用领域的行业专业化程度高,
经过多年积累,公司在管理、研发、生产工艺领域培养、储备了一批专业化人才,
为新工艺、新材料开发、新产品导入和项目实施等环节的运行提供了保障。

    4.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具备化工生产的良好基础。

    “环保新材料及中间体项目”实施地点位于辽宁省大连市普湾经济区松木
岛化工园区,化工园区现已形成一定规模的企业群,其公用工程水、电、汽配套
设施及三废处理设施满足本项目建设要求,同时项目原材料主要包括硅溶胶、混
甲酚、硝酸镍、甲醇、铝、硅、硝酸等,在辽宁省内及周边地区均有生产,距离
大连普湾经济区松木岛化工园区较近,运输方便。

    六、本次变更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使用超募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及
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
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本次变更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
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

    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使用超募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及
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事项已结合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和内外部情况,并经审
慎研究。变更的募投项目尚需进行项目备案、环评等审批程序,公司将积极推进
办理相关手续。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仍可能存在各种不可预见因素,导致项目实
施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6
    七、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1 月 31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
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使用超募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及调整募投项目实施
进度的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核通过。该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1 月 31 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
投项目投资金额、使用超募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及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
度的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核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变更的募投项目相关事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及未
来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本次变更事宜履行了必要的程
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事宜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使用超募资金增加部分募
投项目投资额及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拟变更的募投项目相关事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及
未来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本次变更事宜履行了必要的程
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事宜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使用超募资金增加部分
募投项目投资额及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7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使用超募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
额及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变更及
调整事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董
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尚需通过股东大会
审议,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使用超募资金增加
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及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变
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使用超募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及调整募投项
目实施进度的核查意见。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1 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