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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特气体: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9-14  

                        证券代码:688268          证券简称:华特气体           公告编号:2020-035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于 2020 年 9 月 11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9 月 8 日以电子
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到 3 名,会议由郑伟
荣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改建公司第三车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 40,000,000.00 元用于投资改建公司第
三车间,有利于持续提高公司的仓储和运营能力,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符合公
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 4 月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实施不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
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是结合实际经营情况
及公司未来发展重点,经重新评估项目建筑面积需求而提出的,有利于公司的长
远发展及规划,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规定,满足公司实际发展需要,
有利于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有助于对募投项目产能及目标的实现;未改变募投
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该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形,同意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 年 9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