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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特气体: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10-29  

                        证券代码:688268          证券简称:华特气体          公告编号:2020-040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通知于 2020 年 10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并于 2020 年 10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到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伟荣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正文的编制和审核
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的实际情况;截至本审核意见出具之日,未发现参与公司 2020 年第
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华
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正文。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
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根据过往的业务合作情况,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
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供相关服务,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华
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1)。




    特此公告。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