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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特气体: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1-04-29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19 年 12 月 26 日,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特气体”、
     “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根据《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
     理办法(试行)》、《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
     建投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华特气体的保荐机构,对华特气体进行持续督导,
     持续督导期为 2019 年 12 月 26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度,中信建投证券对华特气体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
 1                                                      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
       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保荐机构已与华特气体签订《持续督
 2     上市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导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
       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持续督导期间, 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 2020 年度华特气体在持续督导期间未
 3     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
       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
       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自发现之 2020 年度华特气体在持续督导期间
 4     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 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
       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
 5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 期回访等方式,了解华特气体经营情况,
       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对华特气体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华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特气体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
 6                                                  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
       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
                                                    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
       的各项承诺
                                                    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1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保荐机构督促华特气体依照相关规定
7    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 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公司治理制度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 保荐机构对华特气体的内控制度的设
     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 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华特
8    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 气体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
     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 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
     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范运行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
                                                    保荐机构督促华特气体严格执行信
     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
9                                                   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
     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
                                                    其他相关文件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
     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
     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 保荐机构对华特气体的信息披露文
10   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 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
     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 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
     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
     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 2020 年度,华特气体及其控股股
11   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 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以纠正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 际控制人等履行承
                                                      2020 年度,华特气体及其控股股东
12   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
                                                      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
     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 2020 年度,经保荐机构核查,华特
13   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 气体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
     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 所报告的情况
     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2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
     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一)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
     (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
14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
                                                       2020 年度,华特气体未发生相关情
     或其他不当情形;
                                                       况
     (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
     定的情形;
     (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
     情形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
     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上市公司出
     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自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5 日内进行专项现场核
     查:
     (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                 2020 年度,华特气体不存在需要专
15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者高 项现场检查的情形
     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
     (四)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进行
     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经保荐机构核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与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
 金余额存在差异,差异金额为 4,000 万元,原因系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1 日召
 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超募资金建设第三车间的议案,财务人员误操作
 将用于建设第三车间的超募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
 南海分行(账号:9550880078183000708)转入一般户-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
 山南海分行(账号:9550880078183000168)中。
       报告期后,公司做出相关纠正措施,于 2021 年 4 月 12 日将该笔误转入一
 般户的 4,000 万元第三车间建设资金全额退回至募集资金账户。
       上述资金未按相关规定进行资金划转,主要系相关工作人员因对募集资金
 专户使用理解有误所致;由于相关资金未被挪作他用,管理层及操作人员非有
 意违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公司以积极
 采取补救措施,并对过往流水进行核查以及加强对人员的培训,与银行、保荐
 机构等一起制定更严格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监管的管理机制,以杜绝类似
                                            3
事项的发生。上述误操作不导致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存在重大违规。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目前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技术更迭、产品更新换代或竞争加剧将可能导致公司市场占有率和用户规
模下降、研发投入超出预期或进程未达预期、研发失败、技术未能形成产品或
实现产业化、关键设备被淘汰等风险。
   公司的特种气体主要面向集成电路、显示面板、光伏能源等半导产业,此
类产业具有迭代快递、技术革新频繁的特点,随着下游产业的发展,其对特种
气体的技术要求不断提高,若公司的研发能力无法持续与客户需求相匹配,将
导致技术研发落后,从而面临客户流失的风险,对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此外,特种气体行业的技术壁垒较高,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均在气体行业
有着多年的从业经历,技术经验丰富,对公司的产品研发具有重要意义。而随
着特种气体行业的发展,行业内的人才竞争也日益加剧,能否维持技术人员队
伍的稳定并不断吸收优秀人才的加入是公司能否在行业内持续保持技术领先优
势的关键。一旦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将对公司的产品研发及稳定发展带来不利
影响。

   (二)产品质量风险

   公司特种气体产品的主要客户为大规模集成电路、新型显示面板等高端领
域客户,其生产过程精细化程度高,对气体产品的稳定度要求极高,例如应用
于集成电路晶圆加工生产线的气体,纯度或杂质含量百万分之一级的细微波动
就会对整条生产线产品良率造成不利影响。而这些领域客户的产线价值极高,
尽管公司已掌握特种气体生产全流程的核心技术,品质管控能力较高,并通过
了客户严格的审核认证,但如果由于某些原因导致公司产品的质量不稳定,将
导致产品质量纠纷或诉讼,面临巨额赔偿的风险。

   (三)安全生产的风险

   工业气体产品大多为危险化学品,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
和运输都制定了相关法律法规,并通过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运
输管理等相关部门进行监管。如果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未得到有效执行或者个
别员工疏忽导致操作不当,存在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风险,将影响公司的生产
                                     4
经营。

   (四)主要产品价格波动的风险

   随着特种气体国产化水平的不断提高,一方面公司的成熟产品可能将会面
临更激烈的市场竞争,另一方面公司将在更多领域与国外大型气体公司产生直
接竞争,竞争环境的变化可能带来产品价格的波动。此外,技术的重大突破、
下游产业发展趋势的变化都可能对供需产生影响,进而造成产品价格的波动。

   (五)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的原材料主要采购自空分气体企业、金属冶炼企业、化工企业、生产
粗产品的气体公司等,报告期内,公司的原材料价格受去产能等因素影响,存
在不同程度的波动。如果公司上游行业的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对供需关系造成
影响,将造成公司原材料价格的波动,进而对成本、毛利率产生一定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0 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0 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                      999,588,425.31       843,990,066.84          18.4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6,471,322.73        72,594,659.69          46.6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86,793,256.33        65,790,522.46          31.92%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7,649,491.51        74,139,331.83          45.20%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变动幅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273,118,521.59     1,195,574,996.33          6.49%

总资产                       1,483,036,234.21     1,420,672,863.15          4.39%


   2020 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变动幅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89            0.81             9.8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89            0.81             9.88%

                                       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0.72      0.73              -1.37%
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63     12.44   减少 3.81 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
                                       7.03     11.27   减少 4.24 个百分点
净资产收益率(%)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3.04      3.02   增加 0.02 个百分点

    2020 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变动的原因如下:
    1、2020 年度营业收入较 2019 年度增长 18.44%,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
持续深化特种气体产品的研发并加强市场开拓,特种气体产品的销售收入有所
增长。
    2、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18 年度增长 46.67%,主要
原因系公司毛利较高的特种气体业务销售收入较上年有所增长。
    3、2020 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 2019 年度增长 45.20%,主要
原因一方面系公司营业收入有较大幅度增长,另一方面公司加大应收账款催收
力度,回款情况有所提升。
    综上,公司 2020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变动具有合理性。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一直以特种气体为业务的主要发展方向,并围绕特种气体开展研发工
作。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形成较强的研发优势、高端应用领域的先发优势、
丰富的产品种类及“一站式”的综合服务能力优势、营销网络优势、半导体行业
的品牌优势、供应链反应迅速服务及时的优势等核心技术优势。在报告期内具
体体现如下:

   (一)研发优势

    公司掌握了特种气体从生产制备、存储、检测到应用服务全流程涉及到的
关键性技术,包括气体合成纯化、混配(如混合气)、气瓶处理、分析检测以及
供气系统的设计、安装。特种气体的生产是一个系统工程,对一个完整的生产
服务流程而言,其中每一个环节对产品的纯度、精度、稳定度都至关重要,缺
一不可。公司精益求精,在原有的核心技术路径上不断深入研究,进一步提升
了每一项的技术水平,使得部分产品的纯度提高、有害杂质的含量减少、产品
质量更稳定、检测精度更准确。
    凭借对行业的深刻理解和需求的敏锐把握,公司研发的产品具备较强的战
略前瞻性,及早对前沿领域特种气体进行了研发布局,并成功进入了大规模集
                                   6
 成电路、新型显示面板、光伏能源、氢能源等领域客户的供应链,形成了较强
 的先发优势。

    (二)高端应用领域的先发优势

    在集成电路、新型显示面板等特种气体的下游高端应用领域,客户对气体供
应商会进行审厂、产品认证两轮严格的审核认证,其周期一般长达 2-3 年,而公
司经过多年行业沉淀在高端市场领域形成了突破,积累了中芯国际、华润微电
子、长江存储等众多优质客户,尤其在集成电路领域,对 8 寸芯片厂商的覆盖率
处于行业领先地位。报告期内公司也已经基本覆盖了内资 12 寸芯片厂商,而且不
少于 10 个产品已经批量供应 14 纳米先进工艺,不少于 5 个产品供应到 7 纳米先
进工艺,1 个产口进入到 5 纳米先进工艺。
    同时,由于前期严格的认证体系,一旦进入供应链体系并开始批量供应,公
司与客户的合作关系便相对稳定,且随着合作关系的深入,公司一方面可以通过
不断满足客户的个性化需求,强化客户粘性;另一方面,公司又能够对客户需求
进行深入挖掘,研发和推出更多、更先进的产品种类,拓展业务机会。因此,公
司在积累众多优质客户后,先发优势明显。报告期内,公司一方面努力提升现有
产品在客户处的占比,另一方面努力推动导入新的产品,两方面都取得了较大的
进展。

    (三)丰富的产品种类及“一站式”的综合服务能力优势

    公司下游客户具有用气多样化、分散化的特点。例如集成电路行业,仅集成
电路的制造就需使用纯气超过 50 种,混合气体种类更多。公司已在特种气体领域
生产出高纯四氟化碳、高纯六氟乙烷、高纯二氧化碳、高纯一氧化氮、高纯八氟
环丁烷、高纯三氟甲烷、稀混光刻气等 20 多个产品并实现了国内同类产品的进口
替代。由于气体产品的特殊性,每一产品的经营均需取得相应的危化品经营许可
等资质,公司取得的生产、经营资质覆盖产品种类超过 100 种,是国内经营气体
品种最多的企业之一,能有效满足客户的对产品品种的需求,产品种类优势明
显。这些产品互相促进,能最大程度满足客户的品种需求。
    此外,公司具备业内领先的物流配送能力,由近百辆槽车、货车组成的专业
运输团队,半径 200 公里内均可一日送达,并通过物流运输信息系统的完善,提
高了物流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做到产品销售与售后一体化。

                                     7
    多品种协同,以及供应和服务一体化,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客户的生产工作效
率,满足了客户的需求。形成了公司强大的产品和服务优势。报告期内公司气体
品种进一步增多,供应链体系更优化更专业,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



    (四)营销网络优势

     客户对气体种类、响应速度、服务质量的高要求都使得营销网络在气体企
 业的经营中处于重要地位。公司立足佛山,辐射华东、华中乃至全国扩散,营
 销网络建设日趋完善,市场渗透率、客户服务质量不断增强。
     此外,公司的产品质量得到了海外客户,包括国际气体巨头的认可,是国
 内少数实现了大量产品出口的气体公司。公司产品通过国际气体公司,如液化
 空气集团、林德集团等公司出口至东亚、东南亚、西亚、北美、欧洲等 50 多个
 国家和地区,形成了“境内+境外”的全球销售网络,既能有效促进产品销售、提
 升公司产品影响力,又能在信息、渠道等方面实现优势互补与资源整合,有效
 缩短了公司在国内半导体芯片客户端产品认证的周期。
     公司的上述核心竞争力在 2020 年度未发生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为了保证公司能够不断进行技术创新,保持产品和服务的技术领先水平,
 维持公司的市场竞争优势,公司持续进行研发投入。2020 年度,公司研发投入
 3,036.86 万元,较 2019 年度增长 19.34%;研发投入占收入比例 3.04%,较 2019
 年水平相比稍有增长。
     2020 年度,公司主要在研项目进展顺利,通过加大在研项目的研发力度,
 按照年度产品制定研发计划,增加产品市场调研工作,根据市场动向,分析市
 场需求情况。2020 年度,公司获授权专利 29 件(其中发明专利 2 件)。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华特气体的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609,632,800.00
                                     8
减:气体中心建设及仓储经营项目                                     38,455,151.03
减:电子气体生产纯化及工业气体充装项目                             10,989,092.68
减:智能化运营项目                                                 16,580,765.89
减: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80,000,000.00
减: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9,000,000.00
减:置换前期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79,970,700.00
减:置换前期公开发行股票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12,565,100.00
加:2020 年度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                  3,323,645.25
减:2020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                        1,160,900,000.00
加:2020 年度收回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                        1,160,900,000.00
加:2020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收益                            5,146,971.15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结存的募集资金余额(注 1)                340,542,606.80

   注 1:发行费用尚有 14,006,598.11 元未通过募集资金专户支付。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除前述误操作外,华特气体募集资金存放和使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 4 月修订)》、《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
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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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华特气体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序                                           直接持股数量       间接持股数量        合计持股数量       合计持股占比       2020 年度的质押、冻
号       姓名               职务               (万股)           (万股)            (万股)             (%)             结及减持情况
       广东华特投
1        资管理有         控股股东                 2,664.07                     -         2,664.07             22.20%             无
         限公司
2       石平湘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            1,270.69              2,594.85         3,865.54             32.21%             无
                    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实际
3       石思慧                                       540.00                     -                  -            4.50%             无
                            控制人
                    董事/总经理/核心技术人
4       傅铸红                                       143.05                10.80            153.85              1.28%             无
                              员
5       张穗华          董事/副总经理                       -                   -                  -                  -            -
6       郑伟荣           监事会主席                         -              69.93             69.93              0.58%             无

7       邓家汇              监事                            -                   -                  -                  -           -

8       丁光华          职工代表监事                        -               1.48              1.48              0.01%             无
9       廖恒易            副总经理                          -             234.34            234.34              1.95%             无
10      张均华            副总经理                          -              88.82             88.82              0.74%             无
11      钟小玫            财务总监                          -              59.34             59.34              0.49%             无
12      万灵芝           董事会秘书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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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特气体控股股东为广东华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广东华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华特气体 2,664.07 万股,持股比例为
22.20%;华特气体实际控制人为石平湘、石思慧。2020 年度,华特气体的控股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华特气体控股股东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持有的华特气体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
其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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