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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特气体:华特气体: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2021-07-08  

                        证券代码:688268          证券简称:华特气体            公告编号:2021-031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5 日召开
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
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的相关信息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
下:
       一、公示情况
    1、公示内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
    2、公示时间:2021 年 6 月 28 日至 2021 年 7 月 7 日。
    3、公示方式:公司内部 OA 系统公示。
    4、反馈方式: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通过电话、邮件及当面反馈等方
式向监事会进行反馈,公司监事会对相关反馈进行记录。
    5、公示结果: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二、核查情况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激励对象的身份证件信息、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分、子公
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激励对象在公司(含分、子公司)担任职务情
况等。
       三、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
行内部公示。公示期满后,公司监事会根据核查情况,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激励对象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激励对象不存在以下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不
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均属于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核心骨
干,符合本激励计划的目的。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公
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
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7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