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特气体: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2022-12-20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
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
作为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特气体”、“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华特气体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
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19 年 11 月
27 日出具《关于同意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
批复》(证监许可[2019]2562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
请。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 30,000,000 股,并于 2019 年 12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 板 上 市 , 发 行 完 成 后 总 股 本 120,000,000 股 , 其 中 有 有 限 售 流 通 股
92,772,892 股,无限售流通股 27,227,108 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共涉及 7 名股东,
限售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对应股票数量为 85,056,500 股,占
公司股本总数的 70.72%。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2 年 12 月 27 日起上市流
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2022 年 8 月 31 日,公司完成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
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涉及归属登记的股票数量为 278,240 股,该部分股
票为无限售流通股,于 2022 年 9 月 6 日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由 12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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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变更为 120,278,240 股,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
70.88%变更为 70.7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
号:2022-049)。
除上述情况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本核查意见披露之日,公
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
东对其持有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股东持股
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一)承诺人:公司控股股东广东华特投资有限公司
本公司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
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
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
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如果
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
上述发行价将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本公司将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
份减持的各项规定的前提下,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实施减持时,
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公告,未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公告程
序前不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
(二)承诺人:公司实际控制人石平湘、石思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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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
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人在发行人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
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
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
后 6 个月内,将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①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②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③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
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
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如果发行
人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
发行价将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本人将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份
减持的各项规定的前提下,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实施减持时,将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公告,未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公告程序
前不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
(三)承诺人:股东天津华弘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华和
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华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公司自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华特气体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
由华特气体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将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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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减持的各项规定的前提下,减持所持有的华特气体的股份;在实施减持
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公告,未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公
告程序前不减持所持华特气体的股份。
(四)承诺人:股东张穗萍
本人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
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
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
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如果发行
人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
发行价将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本人将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份
减持的各项规定的前提下,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实施减持时,将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公告,未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公告程序
前不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情况。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85,056,500 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
的比例为 70.72%。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12 月 27 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持有限售股股 持有限售股占公 本次上市流通 剩余限售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数(万股) 司总股本比例 数量(万股) 数量(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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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华特投资管
1 2,664.07 22.15% 2,664.07 -
理有限公司
天津华弘投资管
2 1,718.09 14.28% 1,718.09 -
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3 石平湘 1,270.69 10.56% 1,270.69 -
天津华和投资管 -
4 理合伙企业(有 878.39 7.30% 878.39
限合伙)
-
5 张穗萍 856.61 7.12% 856.61
天津华进投资管 -
6 理合伙企业(有 577.80 4.80% 577.80
限合伙)
-
7 石思慧 540.00 4.49% 540.00
合计 8,505.65 70.72% 8,505.65 -
注: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造成。
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1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 85,056,500
合计 85,056,500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上市流通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所
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
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截至核查意
见出具之日,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保荐机构对华特气体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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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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