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特气体: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3-03-01
证券代码:688268 证券简称:华特气体 公告编号:2023-026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特气体”或“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气体中心建设及仓储经营项目”、“电子气体生产纯化
及工业气体充装项目”和“智能化运营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
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均发表了明
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
投”)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9】2562 号文《关于同意广东
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的核准,由承销商中信
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
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
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3,000.00 万股,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22.1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64,8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81,738,898.11 元后,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83,061,101.89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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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 ZC10573 号验
资报告。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全部
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
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上情况详见
2019 年 12 月 25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华
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项目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万元) (万元)
1 气体中心建设及仓储 江西华特电子化学品 34,764.00 22,000.00
经营项目 有限公司
2 电子气体生产纯化及 江西华特电子化学品 21,600.00 9,000.00
工业气体充装项目 有限公司
3 智能化运营项目 6,329.75 6,0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8,000.00 8,000.00
合计 70,693.75 45,000.00
1.2020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七次会议,2020 年 5 月 26 日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
的原则,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 3,90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华特
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0-015)。
2.2020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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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9,253.58 万元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
018)。
3.2020 年 9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0 年 9 月 29 日召开了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改建公司第三车间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人民币
4,000 万元的超募资金用于公司第三车间改建项目。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超募
资金改建公司第三车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6)。
4.2020 年 9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
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气体中心建设及仓储经营项目”和
“电子气体生产纯化及工业气体充装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详见公司披露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
037)。
5.2021 年 4 月 1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关于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气体中心
建设及仓储经营项目”和“电子气体生产纯化及工业气体充装项目”的内部投
资结构,并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气体中心建设及仓储经营项目”和“电子气
体生产纯化及工业气体充装项目”以及“智能化运营项目”的建设期均延长一
年。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华特气
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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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21 年 6 月 2 日,公司召开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1 年 6 月 21 日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着股东利
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正常 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 3,900.00 万元用于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1-021)。
7.2021 年 9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使用超募资金改建公司第三车间的项目进行
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使用超募资金改建公司第三车间的项目建设期延长
至 18 个月。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
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使用超募资金改建公司第三车间项目进行延期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
8.2022 年 6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的议案》,同意
公司对募投项目“气体中心建设及仓储经营项目”和“电子气体生产纯化及工
业气体充装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原计划的 2022 年 4 月延长至
2022 年 12 月;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
以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
33,255,489.67 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133,061,101.89
元)的 24.99%。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33)《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公告》(2022-034)。
二、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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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气体中心建设及仓储经营项目”、
“电子气体生产纯化及工业气体充装项目”和“智能化运营项目”。截至 2023
年 1 月 31 日,上述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拟 累计已投入 尚未使用的 利息及理财 节余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金 收入净额 (3)+(4)
(1) (2) 额(3) (4)
气体中心建设及
22,000.00 21,841.47 158.53 643.65 802.18
仓储经营项目
电子气体生产纯
化及工业气体充 9,000.00 8,968.49 31.51 33.78 65.29
装项目
智能化运营项目 6,000.00 4,173.29 1,826.71 223.26 2,049.97
合计 37,000.00 34,983.25 2,016.75 900.69 2,917.44
注:利息及理财收入净额为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及购买理财产品收益:
实际节余募集资金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该项目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为准。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
下,本着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目标和原则,严格管控项目建设成本费
用支出,加强项目建设的管理和监督,并结合自身技术优势和经验优化方案,
合理地降低项目成本和费用等投资金额。
2、节余募集资金包含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
了一定的利息收入。
四、本次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气体中心建设及仓储经营项目”、“电子气
体生产纯化及工业气体充装项目”和“智能化运营项目”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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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态,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结项。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结合
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该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 2,917.44 万元(实
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结项募投项目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前,上述项目待支付尾款、质保金
仍由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支付;上述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完成及募集资金专户
注销后,该项目待支付尾款、质保金将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
响
公司本次对“气体中心建设及仓储经营项目”、“电子气体生产纯化及工
业气体充装项目”和“智能化运营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作出的决定,有利于合理配置资
源,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战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
一步充盈公司的现金流,满足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降低公司财务成本,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经
营活动,是基于该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而做出的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营运能力,促进公司持续发展。该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
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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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用于日常经营活动,有利于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符合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
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经独立
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公司使用结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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