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立新材: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的核查意见2021-08-16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有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作为西
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立新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
定,对凯立新材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事
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1396 号”文《关于同意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凯立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336.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
格为 18.94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42,438,400.00 元。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
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次募
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后的余额 413,220,769.81 元,已于 2021 年 6 月 3 日存入公司募
集资金专户,明细如下:
监管银行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金额(元)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未央路支行 7205007880100002010 108,000,00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
61050193004100002099 95,000,000.00
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未央支行 3700023629200261490 158,000,000.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102094317540 52,220,769.81
合计 413,220,769.81
1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42,438,400.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各项费用人民币
41,856,819.51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00,581,580.49 元。该募集资
金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1 年 6 月 3 日出具了
XYZH/2021BJAA110804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凯立新材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 拟投入募集 建设 实施
项目名称 立项核准 环保批复
号 总投资 资金金额 期 主体
先进催化材
西安经开区行政 经开行审环
料与技术创
审 批 局 2020- 批复 西安
1 新中心及产 32,000.00 19,679.08 2年
610162-41-03- [2020]046 凯立
业化建设项
006666 号
目
稀贵金属催 铜川新区经济发 铜环批复
化材料生产 展 局 2018- [2019]373 铜川
2 25,000.00 15,316.73 2年
再利用产业 610261-42-03- 号及铜环函 凯立
化项目 047320 [2020]67 号
补充流动资 西安
3 8,000.00 5,062.35 - 不适用 不适用
金 凯立
合计 65,000.00 40,058.16 - - - -
三、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对募投项目投入 274.12 万元(未包括公司已投入的与
募投项目相关的土地等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 拟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
序号 募集资金项目名称
金金额 的自筹资金金额
先进催化材料与技术创新中心及
1 19,679.08 37.25
产业化建设项目
2 稀贵金属催化材料生产再利用产业化项目 15,316.73 236.87
合计 34,995.81 274.12
2
截至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 424.30 万元,此次拟置换金
额为 414.28 万元,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发行费用总额 预先使用自筹资金支付的
项目 拟置换金额
(不含税) 发行费用金额(不含税)
承销费 2,921.76 - -
保荐费 188.68 188.68 188.68
律师费 240.57 66.04 66.04
审计费 339.62 122.64 122.64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
396.23 - -
信息披露费
手续费及其他 98.82 46.94 36.92
合计 4,185.68 424.30 414.28
四、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2 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688.40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预先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相
关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内容
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
3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置换行为未与募
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
定。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募集资金置换的鉴证报告》(XYZH/2021BJAA110931 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认为,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
定,如实反映了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
费用的实际情况。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凯立新材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预先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
的同意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
审批程序,且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中信建投证券对凯立新材本次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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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
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彦斌 郭 尧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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