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立新材: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11-16
证券代码:688269 证券简称:凯立新材 公告编号:2021-021
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1 月 1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泾渭新城泾勤路西段 6 号凯
立新材综合办公楼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57
普通股股东人数 5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45,815,025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45,815,02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
49.0735
比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49.0735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之翔先生主持召开。本次会议采
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公司聘请了国浩律师(西安)事务所
刘瑞泉律师、陈思怡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王世红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全部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在 2021 年度授信额度内增加用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45,815,025 100 0 0 0 0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西安)事务所
律师:刘瑞泉、陈思怡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
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
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