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立新材: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1年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2-03-31
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1 年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西安凯立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作为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 2021 年度公司的对外
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审慎
负责的态度,现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如下:
一、专项说明
2021 年度,公司无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也无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
本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因此,公司不存在需要揭示对外担保存在的风险,
也不会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
二、独立意见
公司已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在相关制度中明确规定了
股东大会、董事会审批对外担保的权限和审议程序的制度。公司严格执行有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未发现损害公司和公司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张宁生、王周户、王建玲
二零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1 年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
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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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宁生 王周户 王建玲
二零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