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立新材: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4-14
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公司章程》及《西
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对公司于 2022 年 04 月 13 日召开的第
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及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发展
战略,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交易方式和定价
原则公平、合理,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及独立性。本次关联
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张之翔、李波、王廷询、曾令炜已对该议案回避
表决;董事会在审议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议案时,召开程序、表决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
交易事项。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张宁生、王周户、王建玲
2022 年 04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