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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凯立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2022-08-26  

                                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制度及《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
《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西安凯
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严谨、负

责的态度,对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相
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
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
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和损害上市公
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客观反

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管理的情况。我们同意该项议案。
       二、 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薪酬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
情况、盈利状况、公司所处行业的薪资水平,有助于提升独立董事勤勉职责的意
识和调动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公司关于调整独

立董事薪酬事项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上述调整公司独立董事薪酬的议
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

况,是在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制定,符合公司实
际经营现状,方案的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实施该方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上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
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决策和审批程
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先进催化材料与技术创新中心及产业化建设项目”
“稀贵金属催化材料生产再利用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原计
划的 2022 年 12 月延长至 2023 年 12 月。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张宁生、王周户、王建玲
                                                           2022 年 8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