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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凯立新材: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持续督导半年度报告书2022-08-26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持续督导半年度报告书

保荐机构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 被保荐公司名称: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
限公司                           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28-85534995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彦斌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2 号
                                      凯恒中心 B、E 座 9 层
                                      联系方式:010-65608298
保荐代表人姓名:郭尧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2 号
                                      凯恒中心 B、E 座 9 层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1396
号文”批准,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凯立新材”)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336.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本次公司发行新股的发行价为 18.94 元/股,募
集资金总额为 44,243.84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4,185.68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 40,058.16 万元。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于 2021 年 6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担任本次公开发行股
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由中信建投证券完成
持续督导工作。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中信建投证券出具本持续督导半年
度报告书。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
 1    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
                                           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 保荐机构已与凯立新材签订《持续督导
 2    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 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
      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 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1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
3                                         回访等方式,了解凯立新材经营情况,
     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对凯立新材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
                                          2022 年上半年凯立新材在持续督导期
     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
4                                         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
     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经上海证券交
                                          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
     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
     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
                                          2022 年上半年凯立新材在持续督导期
5    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
                                          间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
     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机构采取的督导措
     施等。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凯立新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材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
     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
6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
     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
                                          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
                                            保荐机构督促凯立新材依照相关规定
     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
7                                           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
     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司治理制度
     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
                                            保荐机构对凯立新材的内控制度的设
     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
                                            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凯立新
     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
8                                           材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
     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
                                            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
     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
                                            行
     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
     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 保荐机构督促凯立新材严格执行信息
9    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 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
     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关文件
     述或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
     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 保荐机构对凯立新材的信息披露文件
10   及时督促上市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上市 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
     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 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券交易所报告。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


                                     2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
     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
     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
     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
     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
                                            2022 年上半年,凯立新材及其控股股
     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
11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
                                            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
     施予以纠正。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 2022 年上半年,凯立新材及其控股股
12
     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 东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
     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
     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 2022 年上半年,经保荐机构核查,凯
13   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应及时督促上 立新材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
     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 所报告的情况
     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
     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应督促上
     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
     证券交易所报告:(一)上市公司涉嫌违
     反《上市规则》等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
     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
     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 2022 年上半年,凯立新材未发生相关
14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 情况
     他不当情形;(三)上市公司出现《保荐
     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
     形;(四)上市公司不配合保荐机构持续
     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
     机构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
     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
     质量。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
     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     2022 年上半年,凯立新材不存在需要
15
     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     专项现场检查的情形
     行专项现场检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
     假嫌疑;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3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涉嫌资金占用;(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
       担保;(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关联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
       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五)资金往来或
       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六)上海证券
       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情形。
                                              2022 年上半年,凯立新材不存在未履
 16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的承诺履行情况。
                                              行承诺的情况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未发现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存在重大问题。


      三、重大风险事项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主要的风险事项如下: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行业技术迭代的风险

      随着催化剂行业技术的发展,应用面的扩大,技术的升级迭代加快,不同技
术之间的竞争加剧,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仍是行业竞争的关键。由于贵金属资
源稀缺,价格昂贵,如何在降低贵金属使用量的同时,保证其使用效率和催化效
果,一直都是国内外的研究热点。纳米稀土等非贵金属催化材料、高性能贵金属
催化材料、环保型催化材料等新型催化材料亦为目前的研究热点方向。若公司对
技术和市场的发展趋势不能正确判断,对行业关键技术的发展动态、新技术及新
产品的研发方向等方面不能正确把握,导致公司未能持续保持技术先进性和不断
开发新的更高品质的产品,可能面临公司竞争力下降,后继发展乏力的风险。

      (2)技术落后竞争对手风险

      公司的贵金属催化剂业务处于全市场竞争的行业状态,催化剂性能优势是获
得市场的前提。若公司不能持续保持对产品性能的改进优化以及新产品的研究开
发,就存在部分催化剂的性能指标被同行超越,丢失客户和市场份额的风险。

                                          4
    (二)经营风险

    (1)贵金属价格波动及资金占用较高的风险

    公司贵金属催化剂的主要原料为钯、铂、铑等铂族贵金属,其价格受全球地
缘形式和下游行业经济周期的影响变化快、波动大,且铂族金属价格昂贵,通常
占销售模式下产品生产成本的 90%以上,贵金属价格的波动对销售模式下的产品
成本影响较大。若未来公司不能有效地将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压力转移到下游、或
不能通过技术工艺创新抵消成本上涨的压力,又或在价格下降过程中未能做好存
货管理,都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同时,如果贵金属市场价格大
幅下跌,相关贵金属原材料亦存在减值风险。

    (2)下游客户领域较为集中的风险

    公司为我国精细化工领域具有技术优势的贵金属催化剂供应商,产品及服务
主要应用于医药、农药、染料颜料及化工新材料等行业。其中,来自医药领域客
户的收入占比较高,公司前五大客户也较多的集中于该领域。公司产品主要应用
于下游客户产品的催化反应合成工艺中,一旦有更为先进的合成工艺出现,将会
形成化学原料药、中间体生产技术的迭代。如果新的合成工艺不使用公司的催化
剂产品或公司的催化剂产品性能跟不上技术迭代的速度,将导致公司存在失去该
类客户的风险,从而对公司整体经营及收入情况造成影响。

    (三)行业风险

    (1)贵金属资源短缺的风险

    贵金属在全球属于稀缺资源,贵金属催化剂的主要原材料是铂、钯等贵金属
原料,而我国在铂族金属资源上属于极度匮乏的国家,主要贵金属大部分依赖进
口。近期全球疫情蔓延,逆全球化升温,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国家愈加重视稀贵
金属的战略价值,稀贵金属作为未来高科技发展不可或缺的关键元素,战略价值
愈加凸显。若未来由于国际政治等因素的影响,国内贵金属供应出现短缺,将对
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较大的影响。

    (四)宏观环境风险



                                  5
     (1)法律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贵金属催化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由于行业内技术进步快,
 科技含量高,知识产权种类、数量繁多,若公司对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未能及时
 发现并采取有效的法律措施,可能会对公司的知识产权和品牌形象产生负面影响。

     (2)税收优惠变化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15%,
 若未来公司不能持续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标准,或国家税收政策有所调整,
 公司未来税后经营业绩将受到一定的影响。

     (五)其他重大风险

     (1)新冠肺炎疫情引发的风险

     受新冠肺炎疫情风险影响,各地政府相继出台并严格执行关于延迟复工、限
 制物流、人流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公司需按照属地疫情防控部门的有关要
 求,在做好疫情防控管理,若疫情反复或防控趋严,将会影响公司开工率和物流
 运输。


     四、重大违规事项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2 年上半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主要会计数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 1-6 月
                                                                          (%)
营业收入                        84,686.39               71,264.59                18.8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12,821.75                8,282.11                54.81
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12,648.65                8,070.15                56.73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4,268.12                2,820.54                51.32

                                            6
流量净额
                                                                   本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主要会计数据       2022 年 6 月末          2021 年 12 月末
                                                                         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87,635.38                84,203.40                  4.08
的净资产
总资产                       127,954.78               115,557.64                 10.73

     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主要财务指标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 1-6 月
                                                                         (%)
基本每股收益(元/
                                   1.37                    1.18                  16.10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1.37                    1.18                  16.10
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1.35                    1.15                  17.39
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14.40                   22.05     减少 7.65 个百分点
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14.20                   21.48     减少 7.28 个百分点
益率(%)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
                                   3.02                    3.04     减少 0.02 个百分点
的比例(%)

     2022 年上半年,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变动的原因如下:

     1、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 18.83%,主要系贵金属催化剂销量增
 加,其中医药领域、基础化工、农药领域的贵金属催化剂销量和收入均有增长,
 收入增长率依次为 28.18%、44.09%和 12.87%;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的净利润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 54.81%、56.73%,主要系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增
 加,同时产品结构变化使毛利率较上年同期提高 3.50%所致;

     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 51.32%,主要系报告期内
 销售规模增长,回款增加所致;

     4、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较上年同期分别减少 7.65%、7.28%,主要系 2021 年 6 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7
募集资金到位,净资产大幅增加所致。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专注于贵金属催化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催化应用技
术的研究开发,是我国贵金属催化剂行业实力较为雄厚的创新型研发及生产企业。
作为一家研发驱动型企业,公司研发投入长期保持较高水平,在金属催化剂和催
化应用技术方面形成了一系列自主知识产权,并在一些特定应用领域形成了技术
优势,成为精细化工领域催化剂行业龙头企业。同时,公司依托技术创新,不断
提高催化剂性能,推动下游行业技术进步,增强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此外,公司根据用户特点还可以定制和研发专用催化剂,为用户提供催化合
成技术、连续化技术、废气废水处理技术,具备与客户联合研究开发新产品、新
技术以及改进提升老工艺的能力,可以为客户提供全套产业链产品、技术与服务。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体现在体制机制、研发、技术、产品、品牌及服务等方面,
在 2022 年上半年未发生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为了保证公司能够不断进行技术创新,保持产品和服务的技术领先水平,维
持公司的市场竞争优势,公司进行持续性的研发投入。2022 年 1-6 月,公司研发
投入达 2,553.72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7.94%,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为
3.02%;截至 2022 年上半年末,研发人员数量达 68 人,较上年同期末增长 17.24%。

    2022 年上半年,公司主要在研项目进展顺利,技术水平继续保持领先。在
专利申报方面,2022 年上半年,公司新增申请专利 21 个,新增授权专利 10 个,
其中发明专利 10 个。截至 2022 年上半年末,公司累计获得知识产权数量 103
个,其中发明专利 86 个、实用新型专利 13 个、外观设计专利 2 项、软件著作权
2 项。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8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2022 年 1-6 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列示如下:

                                  项目                                         金额(元)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16,931,323.94
       减:本期募集资金项目投入                                                        43,637,412.08
       减:手续费                                                                           2,555.70
       加:存款利息收入                                                                 1,001,099.57
       减:本期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                                        150,000,000.00
       加:本期收回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                                        250,000,000.00
       加:本期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收益                                             2,075,000.00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76,367,455.73

              公司 2022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
       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
       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

       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如下:

                                     直接持股       间接持       合计持股     合计持股     截至 2022 年 6 月
序
     姓名             职务               数量       股数量         数量         占比       30 日的质押、冻
号
                                      (股)        (股)        (股)       (%)         结及减持情况
     西北有
1    色金属         控股股东         24,000,000              -   24,000,000      25.71             -
     研究院
2    张之翔          董事长           3,898,000                   3,898,000       4.18             -
3    曾永康       董事、总经理           900,000             -     900,000        0.96             -


                                                    9
                                  直接持股      间接持       合计持股    合计持股   截至 2022 年 6 月
序
     姓名             职务          数量        股数量        数量         占比     30 日的质押、冻
号
                                   (股)       (股)       (股)       (%)      结及减持情况
4    万克柔      董事、副总经理     627,000              -     627,000       0.67           -
5    曾利辉       职工代表监事      560,000              -     560,000       0.60           -
6    文永忠         副总经理       1,200,000             -   1,200,000       1.29           -
7    朱柏烨         副总经理        700,000              -     700,000       0.75           -
                   财务总监、
8    王世红                         630,000              -     630,000       0.67           -
                   董事会秘书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报告书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
       事项。

              (以下无正文)




                                               10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 2022 年持续督导半年度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陈彦斌                郭尧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