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立新材: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4-28
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公司章程》及《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对公司于 2023 年
04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成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
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平等、
自愿、互利的原则,交易方式和定价原则公平、合理,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
能力及独立性。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张之翔、张于胜、王廷询、曾令炜
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董事会在审议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议案时,召开程序、表
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张宁生、王周户、王建玲
2023 年 4 月 26 日
(本页无正文,为《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字:
张宁生 王周户 王建玲
2023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