臻镭科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2023-01-3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
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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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受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臻镭科技”)股东宁波领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领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苏州汉宁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梁卫东、
乔桂滨、延波、宁波浙铝君融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合称“出让
方”)委托,组织实施本次臻镭科技首发前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以
下简称“本次询价转让”)。
根据《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科创
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股东以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和配售方式减
持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中信证券对参与
本次询价转让股东的相关资格进行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
一、本次询价转让的委托
2023 年 1 月 4 日,中信证券收到出让方关于本次询价转让的委托,委托中
信证券组织实施本次询价转让。
二、关于参与本次询价转让股东相关资格的核查情况
(一)核查过程
根据相关法规要求,中信证券对出让方的相关资格进行了核查。出让方已出
具《关于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出让方资格相关
事宜的承诺函》。中信证券已于 2023 年 1 月 18 日完成出让方资格核查工作,对
出让方进行访谈和问询,并收集相关核查文件。此外,中信证券还通过公开信息
渠道检索等手段对出让方资格进行了核查。
(二)核查情况
1、宁波领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宁波领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企业名称 登记证书编号 91330283MA292EG18M
(有限合伙)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 2017 年 7 月 7 日
主要经营场
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岳林东路 389 号(1313 室)
所
经营范围 私募股权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无直接联系
中信证券核查了宁波领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供的工商登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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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并对企业人员访谈,宁波领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存在营业期限
届满、股东决定解散、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
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宣告破产
等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终止的情形。宁
波领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合法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
(2)宁波领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未违反关于股份减持的各项
规定或者关于持股期限的承诺。
(3)宁波领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非臻镭科技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
(4)宁波领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违反《上市公司股东、董
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的情况。
(5)拟转让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司法冻结等权利受限情形。
(6)宁波领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非国有企业,不存在违反国
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的情形。
2、上海领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上海领锐创业投资有限公
企业名称 统一社会代码 913101145542536248
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莫兆杰
经营状态 存续 成立日期 2010 年 4 月 19 日
住所 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墨玉南路 888 号 1205 室
经营范围 创业投资、创业投资咨询、创业投资管理。与公司主营业务无直接联系
中信证券核查了上海领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提供的工商登记文件并对企业
人员访谈,上海领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不存在营业期限届满、股东决定解散、因
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被
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宣告破产等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终止的情形。上海领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为合法存续的有限公司。
(2)上海领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未违反关于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或者关于
持股期限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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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海领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非臻镭科技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4)上海领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无违反《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
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的情况。
(5)拟转让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司法冻结等权利受限情形。
(6)上海领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非国有企业,不存在违反国有资产管理相
关规定的情形。
3、苏州汉宁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苏州汉宁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企业名称 登记证书编号 91320500346506500X
(有限合伙)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 2015 年 8 月 10 日
主要经营场
常熟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南大道 33 号 901-5
所
创业投资,创业投资管理服务,创业投资咨询,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及
经营范围
相关咨询服务。与公司主营业务无直接联系
中信证券核查了苏州汉宁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供的工商登记文
件并对企业人员访谈,苏州汉宁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存在营业期限
届满、股东决定解散、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
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宣告破产
等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终止的情形。苏
州汉宁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合法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
(2)苏州汉宁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未违反关于股份减持的各项
规定或者关于持股期限的承诺。
(3)苏州汉宁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非臻镭科技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
(4)苏州汉宁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违反《上市公司股东、董
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的情况。
(5)拟转让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司法冻结等权利受限情形。
(6)苏州汉宁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非国有企业,不存在违反国
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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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梁卫东
(1)基本情况
梁卫东,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住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公民
身份证号码为 2202811972********。
(2)梁卫东未违反关于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或者关于持股期限的承诺。
(3)梁卫东非臻镭科技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4)梁卫东无违反《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相关
规定的情况。
(5)拟转让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司法冻结等权利受限情形。
(6)梁卫东为自然人,不存在违反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的情形。
5、乔桂滨
(1)基本情况
乔桂滨,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住址为长春市朝阳区******,公民
身份证号码为 2201041943********。
(2)乔桂滨未违反关于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或者关于持股期限的承诺。
(3)乔桂滨非臻镭科技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4)乔桂滨无违反《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相关
规定的情况。
(5)拟转让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司法冻结等权利受限情形。
(6)乔桂滨为自然人,不存在违反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的情形。
6、延波
(1)基本情况
延波,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住址为成都市成华区******,公民身
份证号码为 5101021970********。
(2)延波未违反关于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或者关于持股期限的承诺。
(3)延波非臻镭科技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4)延波无违反《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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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相关规
定的情况。
(5)拟转让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司法冻结等权利受限情形。
(6)延波为自然人,不存在违反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的情形。
7、宁波浙铝君融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宁波浙铝君融创业投资合伙
企业名称 登记证书编号 91330283MA2GWE7X28
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 2019 年 12 月 16 日
主要经营 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经济开发区滨海新区天海路 399 号(小微产业园 7 号厂
场所 房 102)(自主申报)
创业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
经营范围
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中信证券核查了宁波浙铝君融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供的工商登
记文件并对企业人员访谈,宁波浙铝君融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存在
营业期限届满、股东决定解散、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其他规
范性文件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
宣告破产等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终止的
情形。宁波浙铝君融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合法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
(2)宁波浙铝君融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未违反关于股份减持的
各项规定或者关于持股期限的承诺。
(3)宁波浙铝君融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非臻镭科技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4)宁波浙铝君融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违反《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的情况。
(5)拟转让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司法冻结等权利受限情形。
(6)宁波浙铝君融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非国有企业,不存在违
反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的情形。
三、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对出让方工商登记文件、公开渠道信息进行核查,并对企业人员进
行访谈和要求出具承诺函,经核查认为: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符合《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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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法律法规要求的主体资格,出让方不存在《实施细则》第十一条规定的:“(一)
参与转让的股东是否违反关于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或者关于持股期限的承诺;
(二)参与转让的股东是否存在本细则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情形;(三)拟转
让股份是否存在被质押、司法冻结等权利受限情形;(四)参与转让的股东是否
违反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五)本所要求核查的其他事项。”等禁止性情形。
(以下无正文,为本核查意见的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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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的盖章页)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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