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扫描二维码查阅公告全文 重要提示 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影医疗”、“发行人”或“公 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或“证监会”)颁 布的《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证监会公告 〔2019〕2 号)、《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4 号〕)(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监会令 〔第 17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上证发〔2021〕76 号)(以下简称“《实施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发行与承销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上证发〔2021〕77 号)(以下简称“《承销指引》”)、《上海市场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8〕40 号)(以下简称“《网上发 行实施细则》”)、《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8〕 41 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颁布的《注册制 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规范》(中证协发〔2021〕213 号)(以下简称“《承销规 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 号) 以及《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和《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 1 行股票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中证协发〔2021〕212 号)等相关规定, 以及上交所有关股票发行上市规则和最新操作指引等有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 本次发行的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中信证券”或“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 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中信证券、中金公司、海通证 券以下合称“联席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 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 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由联 席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在联席主承销商处进行,初步询价 和网下申购均通过上交所 IPO 网下申购电子平台(以下简称“网下申购平台”) 进行,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初步询 价和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的《网 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网址(http://www.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listing/、 http://www.sse.com.cn/ipo/home/)查阅公告全文。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上海联影医疗科技 公司全称 证券简称 联影医疗 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网下申购 688271 网上申购代码 787271 代码 网下申购简称 联影医疗 网上申购简称 联影申购 所属行业名称 专用设备制造业 所属行业代码 C35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战略配售、网下发行与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定价方式 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发行前总股本 72,415.7988 拟发行数量(万股) 10,000.00 (万股) 2 预计新股发行数量 预计老股转让数量 10,000.00 - (万股) (万股) 拟发行数量占发行 发行后总股本 82,415.7988 后总股本的比例 12.13 (万股) (%) 网上初始发行数量 网下初始发行数量 1,000.00 4,000.00 (万股) (万股) 网下每笔拟申购数 网下每笔拟申购数 1,000.00 50.00 量上限(万股) 量下限(万股) 初始战略配售数量 初始战略配售占拟 5,000.00 50.00 (万股) 发行数量比(%) 高管核心员工专项 保荐机构相关子公 资管计划认购股数/ 1,000.00 万股/ 司初始跟投股数(万 400.00 金额上限 108,753 万元 股) (万股/万元) 是否有其他战略配 新股配售经纪佣金 是 0.50 售安排 费率(%) 本次发行重要日期 初步询价日及起止 2022 年 8 月 5 日 发行公告刊登日 2022 年 8 月 9 日 时间 (09:30-15:00) 2022 年 8 月 10 日 网下申购日及起止 2022 年 8 月 10 日 网上申购日及起止 ( 09:30-11:30,13:00- 时间 (09:30-15:00) 时间 15:00) 网下缴款日及截止 2022 年 8 月 12 日 网上缴款日及截止 2022 年 8 月 12 日日 时间 16:00 时间 终 备注:无 敬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点内容: 1、网下投资者询价资格核查:本公告所称“网下投资者”是指参与网下发行 的机构投资者,“配售对象”是指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网下投资 者应当于2022年8月4日(T-4日)中午12:00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配售对象的 注册工作,并在2022年8月4日(T-4日)中午12:00前,通过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 IPO网下投资者资格核查系统(网址:https://www.citics.com/ipo/login/index.html) 在线提交承诺函及相关核查材料。 联席主承销商已根据相关制度规则制定了网下投资者的标准。具体标准及安 排请见本公告“三、(一)网下投资者的参与条件及报价要求”。只有符合发行人 及联席主承销商确定的网下投资者标准要求的投资者方能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 不符合相关标准而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须自行承担一切由该行为引发的后 3 果,联席主承销商将在网下申购平台中将其报价设定为无效,并在《上海联影医疗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 公告》”)中披露相关情况。 2、网下投资者提交定价依据和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要求:网下投资者须于初 步询价日前一交易日(2022 年 8 月 4 日,T-4 日)13:00-14:30、15:00-22:00 或初步 询价日(2022 年 8 月 5 日,T-3 日)06:00-09:30 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提交定 价依据和内部研究报告给出的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网下投资者应按照内部研究 报告给出的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进行报价,原则上不得超出研究报告建议价格区 间。未在询价开始前提交定价依据和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的网下投资者,不得参与 询价。网下投资者未提交定价依据和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的,联席主承销商将认 定该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无效。 3、网下投资者资产规模核查要求:投资者自有资金或管理的每个产品参与网 下询价的申购金额不得超过其向联席主承销商提供的资产规模(总资产)或资金规 模的资产证明文件中载明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其中,公募基金、基金专户、资 产管理计划、私募基金(含期货公司及其资产管理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等产品应 提供初步询价日前第五个交易日(2022 年 7 月 29 日,T-8 日)的产品总资产有效 证明材料;自营投资账户应提供公司出具的自营账户资金规模说明材料(资金规模 截至 2022 年 7 月 29 日,T-8 日)。上述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 司公章或外部证明机构公章。 特别提醒网下投资者注意,为促进网下投资者审慎报价,便于核查科创板网下 投资者资产规模,上交所要求网下投资者在网下申购平台中对资产规模进行承诺, 请网下投资者按“三、(五)初步询价”中相关步骤进行操作。联席主承销商发现 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则该配售对 象的申购无效;投资者在网下申购平台填写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与提交至联席 主承销商的配售对象资产证明材料中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不相符的,联席主承 销商有权认定该配售对象的报价无效。 4、网下投资者审慎报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科创板新股发行承销秩序,要求 网下投资者严格按照科学、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参与网下询价,具体如下: (1)就同一次科创板IPO发行,网下申购平台至多记录同一网下投资者提交 4 的2次初步询价报价记录。网下投资者为拟参与报价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全部报价 记录后,应当一次性提交。提交2次报价记录的,以第2次提交的报价记录为准。 (2)网下投资者首次提交报价记录后,原则上不得修改,确有必要修改的, 应重新履行报价决策程序,在第 2 次提交的页面充分说明改价理由、改价幅度的 逻辑计算依据以及之前报价是否存在定价依据不充分、报价决策程序不完备等情 况,并将有关材料存档备查。提交内容及存档备查材料将作为后续监管机构核查网 下投资者报价决策及相关内控制度的重要依据。 5、网下申购上限:本次网下发行每个配售对象的申购股数上限为1,000万股, 约占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25%。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行业监 管要求,加强风险控制和合规管理,审慎合理确定拟申购价格和拟申购数量。 6、高价剔除机制: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后 的初步询价结果,对所有符合条件的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拟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 一拟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 数量上按申报时间(申报时间以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记录为准)由后到先、同一拟 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同一申报时间上按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自动生成 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 拟申购量不低于符合条件的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 1%。当拟剔除的最高申 报价格部分中的最低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的申报可不再剔除。 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7、确定发行价格:在剔除最高部分报价后,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根据网 下发行询价报价情况,综合评估公司合理投资价值、可比公司二级市场估值水平、 所属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平等方面,充分考虑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市场情 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审慎评估定价是否超出网下投资者剔除最 高报价部分后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 资基金和其他偏股型资产管理产品(以下简称“公募产品”)、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剩余报价的 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以及超出幅度。如超出的,超出幅度不高于 30%。 8、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确定的发行 5 价格超过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 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和养老金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的,将在 申购前发布的《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 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以下简称“《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中说明相关情况。 9、新股配售经纪佣金:联席主承销商将向通过战略配售、网下配售获配股票 的投资者收取新股配售经纪佣金,联席主承销商因承担发行人保荐业务获配股票 (包括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部分的股票)或者履行包销义务取得股票的除外。 本次发行向网下投资者收取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费率为 0.50%,投资者在缴纳认购 资金时需一并划付对应的配售经纪佣金。 10、限售期安排: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 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 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企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 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资金等配售对象中,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应当承诺获得本次配 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前述配售对象 账户将在网下投资者完成缴款后(2022 年 8 月 15 日,T+3 日)通过摇号抽签方式 确定(以下简称“网下限售摇号抽签”)。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 购时,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战略配售股份限售期安排详见本公告“二、战略配售”。 11、风险提示: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科创板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 险。科创板公司具有研发投入大、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 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科创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 《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投资者需充分了解有关新股发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认真阅读本公告的各项内 容,知悉本次发行的定价原则和配售原则,在提交报价前应确保不属于禁止参与网 下询价的情形,并确保其拟申购数量和未来持股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主管部 6 门的规定。投资者一旦提交报价,联席主承销商视为该投资者承诺:投资者参与本 次报价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告的规定,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及相应后果 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有关本公告和本次发行的相关问题由联席主承销商保留最终解释权。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方式 1、联影医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 “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经上交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委 员审议通过,并已经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2〕1327 号)。发行 人股票简称为“联影医疗”,扩位简称为“联影医疗”,股票代码为“688271”, 该代码同时适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网上申购代码为 “787271”。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所处行 业为专用设备制造业(C35)。 2、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 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 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由联席主承销商 负责组织;战略配售在联席主承销商处进行,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通过上交所网下 申购平台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3、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将对本次发行与承销过程进行全程见证,并出具专项 法律意见书。 (二)公开发行新股数量和老股转让安排 本次拟公开发行股份 100,000,000 股,占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的 12.13%,本 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824,157,988 股。本次发行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设老股 转让。 (三)战略配售、网下、网上发行数量安排 7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 5,00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50.00%, 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将根据“六、本次发行回拨机制” 的原则进行回拨。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4,000.00 万股,占扣除初 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8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1,000.00 万股,占扣 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20.0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本次 发行总数量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 定。 (四)定价方式 本次发行通过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进行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不再进 行累计投标询价。 定价时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综合考虑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的初步询价数 据、公司盈利能力、未来成长性及可比公司市盈率等因素。具体安排详见本公告 “四、确定发行价格及有效报价投资者”。 (五)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 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应当 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前述配售对象账户将在网下投资者完成缴款后通过网下限售摇号抽签确定。网下 限售摇号抽签将按配售对象为单位进行配号,每一个配售对象获配一个编号。单个 投资者管理多个配售产品的,将分别为不同配售对象进行配号。网下限售摇号抽签 未被摇中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账户获配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 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 网下申购时,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战略配售股份限售期安排详见本公告“二、战略配售”。 (六)本次发行重要时间安排 8 日期 发行安排 刊登《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招股意向书》等相关公告与 T-8 日 文件 2022 年 7 月 29 日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文件 (周五) 网下路演 T-7 日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文件 2022 年 8 月 1 日 网下路演 (周一) T-6 日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文件 2022 年 8 月 2 日 网下路演 (周二) T-5 日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文件 2022 年 8 月 3 日 网下路演 (周三)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文件截止日(当日中午 12:00 前) T-4 日 网下投资者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注册截止日(当日中午 12:00 2022 年 8 月 4 日 前) (周四) 网下路演 T-3 日 初步询价日(网下申购平台),初步询价期间为 09:30-15:00 2022 年 8 月 5 日 联席主承销商开展网下投资者核查 (周五) 战略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及新股配售经纪佣金 确定发行价格 T-2 日 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可申购股数 2022 年 8 月 8 日 战略投资者确定最终获配数量和比例 (周一)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1 日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2022 年 8 月 9 日 网上路演 (周二) 网下发行申购日(09:30-15:00,当日 15:00 截止) T日 网上发行申购日(09:30-11:30,13:00-15:00) 2022 年 8 月 10 日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及网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周三) 网上申购配号 T+1 日 刊登《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2022 年 8 月 11 日 网上申购摇号抽签 (周四) 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刊登《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T+2 日 网下发行获配投资者缴款,认购资金和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到账 2022 年 8 月 12 日 截止 16:00 (周五) 网上中签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 网下配售投资者配号 T+3 日 网下限售摇号抽签 2022 年 8 月 15 日 联席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 (周一) 包销金额 9 日期 发行安排 T+4 日 2022 年 8 月 16 日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招股说明书》 (周二) 注:1、T 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联席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 改本次发行日程; 3、如因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 申购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联席主承销商联系。 (七)路演推介安排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拟于 2022 年 7 月 29 日(T-8 日)至 2022 年 8 月 4 日 (T-4 日),向符合要求的网下投资者通过现场、电话或视频的方式进行网下推介, 路演推介内容不超出《招股意向书》及其他已公开信息范围,不对股票二级市场交 易价格作出预测。推介的具体安排如下: 推介日期 推介时间 推介方式 2022 年 7 月 29 日(T-8 日) 09:00-17:00 现场/电话/视频会议 2022 年 8 月 1 日(T-7 日) 09:00-17:00 现场/电话/视频会议 2022 年 8 月 2 日(T-6 日) 09:00-17:00 现场/电话/视频会议 2022 年 8 月 3 日(T-5 日) 09:00-17:00 现场/电话/视频会议 2022 年 8 月 4 日(T-4 日) 09:00-17:00 现场/电话/视频会议 网下路演推介阶段除发行人、联席主承销商、投资者及见证律师以外的人员不 得参与网下路演,对面向两家及两家以上投资者的推介活动全程录音。 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拟于 2022 年 8 月 9 日(T-1 日)组织安排本次发行网 上路演,路演推介内容不超出《招股意向书》及其他已公开信息范围。关于网上路 演的具体信息请参阅 2022 年 8 月 8 日(T-2 日)刊登的《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上路演公告》。 二、战略配售 (一)本次战略配售的总体安排 1、本次发行中,战略配售投资者的选择在考虑《承销指引》、投资者资质以 10 及市场情况后综合确定,主要包括: (1)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投资”)、中国中金财富证券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财富”)(参与跟投的联席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 (2)中信证券联影医疗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中 信证券联影医疗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 2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中信证券联影 医疗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 3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中信证券联影医疗员工参 与科创板战略配售 4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 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下合称为“联影医疗员工资管计划”, 或分别称为“联影医疗 1 号资产管理计划”、“联影医疗 2 号资产管理计划”、 “联影医疗 3 号资产管理计划”及“联影医疗 4 号资产管理计划”); (3)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 属企业; (4)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国家级大型投资基金 或其下属企业。 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已与发行人签署战略配售协议,将按照最终确定 的发行价格认购其承诺认购数量的发行人股票。 2、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 5,000.00 万股,占初始发行数量的 50.00%。最终战略配售比例和金额将在 2022 年 8 月 8 日(T-2 日)确定发行价格 后确定。战略投资者最终配售数量与初始配售数量的差额将根据回拨机制规定的 原则进行回拨。 (二)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 1、跟投主体 本次发行的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按照《实施办法》和《承销指引》 的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跟投主体为中证投资及中金财富。 2、跟投数量 根据《承销指引》要求,跟投比例和金额将根据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规 11 模分档确定: (1)发行规模不足 10 亿元的,跟投比例为 5%,但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 (2)发行规模 10 亿元以上、不足 20 亿元的,跟投比例为 4%,但不超过人 民币 6,000 万元; (3)发行规模 20 亿元以上、不足 50 亿元的,跟投比例为 3%,但不超过人 民币 1 亿元; (4)发行规模 50 亿元以上的,跟投比例为 2%,但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 具体跟投金额将在 2022 年 8 月 8 日(T-2 日)发行价格确定后明确。 中证投资及中金财富初始跟投比例分别为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2.00%,即 200.00 万股。因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最终实际认购数量与最终实际发行规模相关, 联席主承销商将在确定发行价格后对联席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最终实际认购数量 进行调整。 (三)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1、投资主体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 划为联影医疗 1 号资产管理计划、联影医疗 2 号资产管理计划、联影医疗 3 号资 产管理计划及联影医疗 4 号资产管理计划。 2、参与规模和具体情况 联影医疗员工资管计划参与战略配售的数量合计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规模的 10%,即 1,000.00 万股;同时参与认购金额合计不超过 108,753 万元(含新股配售 经纪佣金)。具体情况如下: 1)联影医疗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产品名称:中信证券联影医疗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 划; 成立日期:2022 年 6 月 21 日; 12 备案日期:2022 年 6 月 30 日; 募集资金规模:49,623.00 万元; 认购资金金额:49,623.00 万元(含新股配售经纪佣金); 管理人:中信证券; 实际支配主体:中信证券,实际支配主体非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 联影医疗 1 号员工资管计划份额持有人的姓名、职能、职务及份额持有比例 如下: 序 用工关系所属 实际缴纳金 资管计划 姓名 职能 职务 人员类型 号 单位 额(万元) 持有比例 1 张智奇 常州联影 市场营销 6440 12.98% 总监级及以上 核心员工 2 陈志伟 联影医疗 客户服务 2730 5.50% 总监级及以上 核心员工 3 高静 联影医疗 研发 2250 4.53% 总监级及以上 核心员工 联影医疗北京 4 孙伟森 运营管理 2250 4.53% 总监级及以上 核心员工 分公司 高级管理人 5 夏风华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2100 4.23% 高级副总裁 员 人力资源& 6 万莉娟 联影医疗 1550 3.12% 总监级及以上 核心员工 行政 高级管理人 7 俞晔珩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700 1.41% 高级副总裁 员 8 张少华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700 1.41% 总监级及以上 核心员工 9 汪光华 上海新漫 运营管理 600 1.21% 总监级及以上 核心员工 10 刘丽丽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450 0.91% 总监级及以上 核心员工 11 陈浩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400 0.81% 经理 核心员工 12 金佳佳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400 0.81% 总监级及以上 核心员工 13 平华 武汉联影 研发 373 0.75% 经理 核心员工 14 王德波 联影医疗 供应链管理 300 0.60% 经理 核心员工 15 缪俊杰 联影医疗 研发 300 0.60% 经理 核心员工 16 叶蕾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300 0.60% 经理 核心员工 17 俞晔珣 联影医疗 运营管理 300 0.60% 总监级及以上 核心员工 18 叶雷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300 0.60% 总监级及以上 核心员工 19 朱峰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300 0.60% 总监级及以上 核心员工 20 刘振杰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300 0.60% 总监级及以上 核心员工 21 贾艳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300 0.60% 总监级及以上 核心员工 22 范思佳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300 0.60% 总监级及以上 核心员工 23 熊典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300 0.60% 总监级及以上 核心员工 24 孙海宁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300 0.60% 总监级及以上 核心员工 13 序 用工关系所属 实际缴纳金 资管计划 姓名 职能 职务 人员类型 号 单位 额(万元) 持有比例 25 张倩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280 0.56% 经理 核心员工 26 黄未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250 0.50% 总监级及以上 核心员工 27 龚震寰 联影医疗 研发 240 0.48% 工程师 核心员工 28 刘晓军 联影医疗 研发 240 0.48% 工程师 核心员工 29 王保健 联影医疗 研发 240 0.48% 经理 核心员工 30 全国涛 联影医疗 研发 220 0.44% 总监级及以上 核心员工 31 刘柳 联影医疗 研发 200 0.40% 工程师 核心员工 32 师中华 联影医疗 研发 200 0.40% 工程师 核心员工 33 廖璨 联影医疗 研发 200 0.40% 工程师 核心员工 34 伍丰 联影医疗 研发 200 0.40% 工程师 核心员工 35 钱江 联影医疗 研发 200 0.40% 工程师 核心员工 36 韩加凤 联影医疗 供应链管理 200 0.40%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37 钱子豪 联影医疗 客户服务 200 0.40%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38 周宁 联影医疗 研发 200 0.40%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39 熊子铭 联影医疗 运营管理 200 0.40%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40 尹昊 武汉联影 研发 200 0.40%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41 于子皓 联影医疗 研发 200 0.40% 经理 核心员工 42 陈卫东 联影医疗 客户服务 200 0.40% 经理 核心员工 43 梁广生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200 0.40% 经理 核心员工 44 黄旭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200 0.40% 经理 核心员工 45 敬威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200 0.40% 经理 核心员工 46 陈圣伊 联影医疗 研发 200 0.40% 经理 核心员工 47 叶文庆 联影医疗 信息技术 200 0.40% 经理 核心员工 48 陈锋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200 0.40% 总监级及以上 核心员工 49 章卫 联影医疗 研发 200 0.40% 总监级及以上 核心员工 50 张晓军 联影医疗 客户服务 200 0.40% 总监级及以上 核心员工 51 孔晶盛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200 0.40% 总监级及以上 核心员工 52 梁永旭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200 0.40% 总监级及以上 核心员工 53 张永安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200 0.40% 总监级及以上 核心员工 54 安峰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200 0.40% 总监级及以上 核心员工 55 侯海云 联影医疗 研发 200 0.40% 总监级及以上 核心员工 56 倪成 联影医疗 研发 200 0.40% 总监级及以上 核心员工 57 张宏军 联影医疗 研发 200 0.40% 总监级及以上 核心员工 联影医疗北京 58 张丽秋 市场营销 200 0.40% 总监级及以上 核心员工 分公司 联影医疗北京 59 马海燕 市场营销 200 0.40% 总监级及以上 核心员工 分公司 60 叶崇志 上海新漫 研发 200 0.40% 总监级及以上 核心员工 61 孙彪 联影医疗 研发 150 0.30% 工程师 核心员工 62 陈文松 联影医疗 研发 150 0.30% 工程师 核心员工 63 杨宏成 联影医疗 研发 150 0.30% 工程师 核心员工 14 序 用工关系所属 实际缴纳金 资管计划 姓名 职能 职务 人员类型 号 单位 额(万元) 持有比例 64 贾东方 联影医疗 研发 150 0.30% 工程师 核心员工 65 王雪亮 联影医疗 研发 150 0.30% 工程师 核心员工 66 肖绍旻 联影医疗 研发 150 0.30% 工程师 核心员工 67 王海玲 联影医疗 研发 150 0.30% 工程师 核心员工 68 陈广辉 联影医疗 研发 150 0.30% 工程师 核心员工 69 吴光河 联影医疗 研发 150 0.30% 工程师 核心员工 70 李淼 联影医疗 研发 150 0.30% 工程师 核心员工 71 潘刚 联影医疗 研发 150 0.30% 工程师 核心员工 72 魏军 联影医疗 供应链管理 150 0.30%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73 吴伟 联影医疗 客户服务 150 0.30%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74 杜蕾 联影医疗 信息技术 150 0.30%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75 王晓龙 联影医疗 质量管理 150 0.30%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76 薛威 武汉联影 客户服务 150 0.30%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77 康成明 联影医疗 供应链管理 150 0.30% 经理 核心员工 78 齐伟 联影医疗 研发 150 0.30% 经理 核心员工 79 姚春江 联影医疗 研发 150 0.30% 经理 核心员工 80 苏海南 联影医疗 供应链管理 150 0.30% 经理 核心员工 81 顾利良 联影医疗 供应链管理 150 0.30% 经理 核心员工 82 宋珑 联影医疗 客户服务 150 0.30% 经理 核心员工 83 吕凌 联影医疗 客户服务 150 0.30% 经理 核心员工 84 王昶 联影医疗 客户服务 150 0.30% 经理 核心员工 85 马彬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150 0.30% 经理 核心员工 86 陈文婷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150 0.30% 经理 核心员工 87 罗小鹏 联影医疗 研发 150 0.30% 经理 核心员工 88 刘义红 联影医疗 研发 150 0.30% 经理 核心员工 联影医疗北京 89 辛宇 客户服务 150 0.30% 经理 核心员工 分公司 联影医疗北京 90 徐可 市场营销 150 0.30% 经理 核心员工 分公司 联影医疗北京 91 李伯扬 市场营销 150 0.30% 经理 核心员工 分公司 92 马磊 武汉联影 市场营销 150 0.30% 经理 核心员工 93 黄兆麟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150 0.30% 总监级及以上 核心员工 94 毛训光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150 0.30% 总监级及以上 核心员工 95 孙雪冰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150 0.30% 总监级及以上 核心员工 96 戴勇鸣 联影医疗 研发 150 0.30% 总监级及以上 核心员工 联影医疗北京 97 耿峰 市场营销 150 0.30% 总监级及以上 核心员工 分公司 98 苏赛赛 联影医疗 研发 120 0.24% 工程师 核心员工 99 郭思琪 联影医疗 研发 120 0.24% 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0 向秋静 联影医疗 研发 120 0.24% 工程师 核心员工 15 序 用工关系所属 实际缴纳金 资管计划 姓名 职能 职务 人员类型 号 单位 额(万元) 持有比例 101 陈腾 联影医疗 研发 120 0.24% 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2 倪杨阳 联影医疗 研发 120 0.24% 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3 张成钢 联影医疗 研发 120 0.24% 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4 魏伟 联影医疗 研发 120 0.24% 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5 窦世丹 联影医疗 研发 120 0.24% 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6 赵勇 联影医疗 研发 120 0.24% 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7 金朝 联影医疗 研发 120 0.24% 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8 张康 联影医疗 研发 120 0.24% 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9 郑家煦 联影医疗 研发 120 0.24% 工程师 核心员工 110 姜锦鹏 联影医疗 研发 120 0.24% 工程师 核心员工 111 闫贺丽 联影医疗 研发 120 0.24% 工程师 核心员工 112 陈立松 联影医疗 研发 120 0.24% 工程师 核心员工 113 张建宁 联影医疗 研发 120 0.24% 工程师 核心员工 114 王波 联影医疗 研发 120 0.24% 工程师 核心员工 115 张伟 联影医疗 研发 120 0.24% 工程师 核心员工 116 刘文强 联影医疗 研发 120 0.24% 工程师 核心员工 117 王凯 上海利影 研发 120 0.24% 工程师 核心员工 118 周旭 武汉联影 研发 120 0.24% 工程师 核心员工 119 贺军 武汉联影 研发 120 0.24% 工程师 核心员工 120 王绍康 联影医疗 供应链管理 120 0.24%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121 夏明铭 联影医疗 供应链管理 120 0.24%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122 徐红 联影医疗 客户服务 120 0.24%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123 苍月圆 联影医疗 客户服务 120 0.24%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124 黄培荣 联影医疗 客户服务 120 0.24%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125 喻继勇 联影医疗 客户服务 120 0.24%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126 林锦辉 联影医疗 客户服务 120 0.24%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127 耿嗣杰 联影医疗 客户服务 120 0.24%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128 汤培耕 联影医疗 客户服务 120 0.24%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129 孙祥 联影医疗 客户服务 120 0.24%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130 余绍科 联影医疗 客户服务 120 0.24%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131 高慧勇 联影医疗 客户服务 120 0.24%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132 方超 联影医疗 客户服务 120 0.24%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133 鲁鹏 联影医疗 客户服务 120 0.24%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134 吴腾 联影医疗 客户服务 120 0.24%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135 丁小川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120 0.24%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136 邵燕龙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120 0.24%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137 周屹宁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120 0.24%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138 张广军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120 0.24%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139 任长城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120 0.24%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140 刘玉松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120 0.24%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141 金旭旭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120 0.24%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16 序 用工关系所属 实际缴纳金 资管计划 姓名 职能 职务 人员类型 号 单位 额(万元) 持有比例 142 颜俊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120 0.24%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143 江强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120 0.24%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144 朱家雄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120 0.24%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145 陈波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120 0.24%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146 聂欢欢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120 0.24%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147 董霖峰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120 0.24%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148 周钊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120 0.24%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149 周娟娟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120 0.24%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150 周丽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120 0.24%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151 王艳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120 0.24%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152 韩红兵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120 0.24%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153 黄浩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120 0.24%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154 李晶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120 0.24%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155 钱俊妮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120 0.24%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156 李磊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120 0.24%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157 王峥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120 0.24%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158 满玉印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120 0.24%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159 谭向翔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120 0.24%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160 何俊 联影医疗 质量管理 120 0.24%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161 王刚 联影医疗 质量管理 120 0.24%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联影医疗北京 162 于爽 市场营销 120 0.24%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分公司 联影医疗北京 163 王海辉 市场营销 120 0.24%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分公司 164 张军 联影医疗 研发 120 0.24% 经理 核心员工 165 孙海洋 联影医疗 供应链管理 120 0.24% 经理 核心员工 166 蒋睿心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120 0.24% 经理 核心员工 167 郝欣 联影医疗 研发 120 0.24% 经理 核心员工 168 薛锐 联影医疗 供应链管理 120 0.24% 经理 核心员工 169 开升莉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120 0.24% 经理 核心员工 170 陈黎静 联影医疗 研发 120 0.24% 经理 核心员工 171 徐乾华 联影医疗 客户服务 120 0.24% 经理 核心员工 172 杜文成 联影医疗 客户服务 120 0.24% 经理 核心员工 173 彭孝金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120 0.24% 经理 核心员工 174 于成龙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120 0.24% 经理 核心员工 175 杨皇孝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120 0.24% 经理 核心员工 176 李康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120 0.24% 经理 核心员工 177 陈杰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120 0.24% 经理 核心员工 178 王星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120 0.24% 经理 核心员工 179 李鑫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120 0.24% 经理 核心员工 180 竺定舟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120 0.24% 经理 核心员工 17 序 用工关系所属 实际缴纳金 资管计划 姓名 职能 职务 人员类型 号 单位 额(万元) 持有比例 181 杨小君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120 0.24% 经理 核心员工 182 吴晓明 联影医疗 研发 120 0.24% 经理 核心员工 183 傅建伟 联影医疗 研发 120 0.24% 经理 核心员工 184 孙峰杰 联影医疗 研发 120 0.24% 经理 核心员工 联影医疗北京 185 彭磊 市场营销 120 0.24% 经理 核心员工 分公司 186 黄坚 联影医疗 供应链管理 120 0.24% 总监级及以上 核心员工 187 高川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120 0.24% 总监级及以上 核心员工 188 王理 联影医疗 研发 120 0.24% 总监级及以上 核心员工 189 魏平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120 0.24% 总监级及以上 核心员工 190 李静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120 0.24% 总监级及以上 核心员工 Jusong 191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120 0.24% 总监级及以上 核心员工 Xia 192 薛晓燕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120 0.24% 总监级及以上 核心员工 193 钟伟 联影医疗 客户服务 120 0.24% 总监级及以上 核心员工 194 陶志伟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120 0.24% 总监级及以上 核心员工 195 曹拓宇 联影医疗 研发 120 0.24% 总监级及以上 核心员工 196 章国峰 联影医疗 运营管理 120 0.24% 总监级及以上 核心员工 联影医疗北京 197 孙涛 客户服务 120 0.24% 总监级及以上 核心员工 分公司 联影医疗北京 198 陈飞 市场营销 120 0.24% 总监级及以上 核心员工 分公司 199 吕杨 上海利影 市场营销 120 0.24% 总监级及以上 核心员工 LIN 200 武汉联影 研发 120 0.24% 总监级及以上 核心员工 FENG 合计 - - 49,623 100.00% - - 注 1:合计数与各部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存在的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注 2:常州联影、上海新漫、武汉联影的全称为联影(常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新 漫晶体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武汉联影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上海利影的 全称为上海利影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 注 3:联影医疗 1 号员工资管计划为权益类资管计划,其募集资金的 100%用于参与本次 战略配售,即用于支付本次战略配售的价款、新股配售经纪佣金。 注 4:除倪成与联影医疗签署了退休返聘协议外,其他 199 名份额持有人均与发行人或其 全资/控股子公司之间签署了劳动合同。 2)联影医疗 2 号资产管理计划: 产品名称:中信证券联影医疗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 2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 划; 成立日期:2022 年 6 月 21 日; 18 备案日期:2022 年 6 月 29 日; 募集资金规模:40,810.00 万元; 认购资金金额:40,810.00 万元(含新股配售经纪佣金); 管理人:中信证券; 实际支配主体:中信证券,实际支配主体非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 联影医疗 2 号员工资管计划份额持有人的姓名、职能、职务及份额持有比例 如下: 序 用工关系所 实际缴纳金 资管计划持 姓名 职能 职务 人员类型 号 属单位 额(万元) 有比例 1 缪宏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3000 7.35% 总监级及以上 核心员工 2 褚旭 联影医疗 研发 2000 4.90% 总监级及以上 核心员工 高级管理人 3 汪淑梅 联影医疗 质量管理 2000 4.90% 副总裁 员 4 张治国 联影医疗 研发 1800 4.41% 总监级及以上 核心员工 5 贺强 联影医疗 研发 1660 4.07% 总监级及以上 核心员工 6 马永锐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1600 3.92% 总监级及以上 核心员工 7 王超 联影医疗 研发 1500 3.68% 总监级及以上 核心员工 8 邢峣 联影医疗 研发 1500 3.68% 总监级及以上 核心员工 高级管理人 9 吕云磊 联影医疗 供应链管理 920 2.25% 副总裁 员 10 张卫胜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800 1.96% 总监级及以上 核心员工 11 刘士涛 联影医疗 研发 649 1.59% 总监级及以上 核心员工 人力资源& 12 鄢俊美 联影医疗 460 1.13% 经理 核心员工 行政 13 冯娟 联影医疗 研发 450 1.10% 经理 核心员工 14 周毅峰 联影医疗 研发 450 1.10% 总监级及以上 核心员工 15 卢一奂 联影医疗 研发 425 1.04% 工程师 核心员工 16 权兵 联影医疗 研发 400 0.98% 经理 核心员工 人力资源& 17 郑君 联影医疗 350 0.86% 经理 核心员工 行政 18 张子勋 联影医疗 研发 330 0.81% 工程师 核心员工 19 罗勇 武汉联影 研发 321 0.79% 经理 核心员工 人力资源& 20 潘瑶龙 联影医疗 300 0.74%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行政 21 陈洁 联影医疗 研发 300 0.74% 经理 核心员工 19 序 用工关系所 实际缴纳金 资管计划持 姓名 职能 职务 人员类型 号 属单位 额(万元) 有比例 22 刘雯卿 联影医疗 研发 300 0.74% 经理 核心员工 人力资源& 23 张林芳 联影医疗 300 0.74% 经理 核心员工 行政 24 郭建军 上海利影 市场营销 300 0.74% 总监级及以上 核心员工 25 侍海静 联影医疗 供应链管理 290 0.71% 经理 核心员工 人力资源& 26 赵鹏 联影医疗 260 0.64% 经理 核心员工 行政 27 宋晓霖 联影医疗 研发 250 0.61% 经理 核心员工 28 安少辉 联影医疗 研发 245 0.60% 总监级及以上 核心员工 29 高延龙 联影医疗 研发 200 0.49% 工程师 核心员工 30 宗金光 联影医疗 研发 200 0.49% 工程师 核心员工 31 陈尧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200 0.49%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32 张纪元 联影医疗 运营管理 200 0.49%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33 张丽玲 联影医疗 运营管理 200 0.49%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34 吴柯 联影医疗 研发 200 0.49% 经理 核心员工 35 许琛诚 联影医疗 研发 200 0.49% 经理 核心员工 36 贺爱军 联影医疗 运营管理 200 0.49% 经理 核心员工 37 田佳甲 联影医疗 研发 200 0.49% 经理 核心员工 38 俞艳 联影医疗 工程管理 200 0.49% 经理 核心员工 39 况耘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200 0.49% 经理 核心员工 40 杨拧 联影医疗 研发 200 0.49% 经理 核心员工 41 苏醒 联影医疗 运营管理 200 0.49% 经理 核心员工 人力资源& 42 陆琴 上海新漫 200 0.49% 经理 核心员工 行政 43 张毅 联影医疗 研发 200 0.49% 总监级及以上 核心员工 44 周晓东 联影医疗 研发 200 0.49% 总监级及以上 核心员工 45 王海宁 联影医疗 研发 200 0.49% 总监级及以上 核心员工 46 涂佳丽 联影医疗 研发 150 0.37% 工程师 核心员工 47 赵佳 联影医疗 研发 150 0.37% 工程师 核心员工 48 刘铭湖 联影医疗 研发 150 0.37% 工程师 核心员工 49 孙雷 联影医疗 研发 150 0.37% 工程师 核心员工 50 高强 联影医疗 研发 150 0.37% 工程师 核心员工 51 曹秋洋 联影医疗 研发 150 0.37% 工程师 核心员工 52 左立武 联影医疗 研发 150 0.37% 工程师 核心员工 53 唐定车 联影医疗 研发 150 0.37% 工程师 核心员工 54 张宇 联影医疗 研发 150 0.37% 工程师 核心员工 55 何鎏春 联影医疗 研发 150 0.37% 工程师 核心员工 56 闫拓 联影医疗 研发 150 0.37% 工程师 核心员工 20 序 用工关系所 实际缴纳金 资管计划持 姓名 职能 职务 人员类型 号 属单位 额(万元) 有比例 57 宋明远 联影医疗 研发 150 0.37% 工程师 核心员工 58 雷红霞 武汉科仪 研发 150 0.37%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59 邵强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150 0.37% 经理 核心员工 60 杨烨彬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150 0.37% 经理 核心员工 61 蔡英明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150 0.37% 经理 核心员工 62 李哲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150 0.37% 经理 核心员工 63 武正奇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150 0.37% 经理 核心员工 64 李金柱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150 0.37% 经理 核心员工 65 王天 联影医疗 研发 150 0.37% 经理 核心员工 66 李伟 联影医疗 研发 150 0.37% 经理 核心员工 67 周婧劼 联影医疗 研发 150 0.37% 经理 核心员工 68 陈路 联影医疗 研发 150 0.37% 经理 核心员工 人力资源& 69 方姿霁 联影医疗 150 0.37% 经理 核心员工 行政 70 孙丽娜 美国联影 运营管理 150 0.37% 经理 核心员工 71 汪新伟 上海新漫 供应链管理 150 0.37% 经理 核心员工 72 丁言国 上海新漫 供应链管理 150 0.37% 经理 核心员工 73 徐大鹏 联影医疗 供应链管理 150 0.37% 总监级及以上 核心员工 74 张树恒 联影医疗 研发 150 0.37% 总监级及以上 核心员工 75 李英利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150 0.37% 总监级及以上 核心员工 76 肖红喜 上海利影 市场营销 150 0.37% 总监级及以上 核心员工 77 储冬玮 联影医疗 研发 120 0.29% 工程师 核心员工 78 罗雪 联影医疗 研发 120 0.29% 工程师 核心员工 79 陈艳玲 联影医疗 研发 120 0.29% 工程师 核心员工 80 滕艳群 联影医疗 研发 120 0.29% 工程师 核心员工 81 张丽红 联影医疗 研发 120 0.29% 工程师 核心员工 82 范贇 联影医疗 研发 120 0.29% 工程师 核心员工 83 贾二维 联影医疗 研发 120 0.29% 工程师 核心员工 84 孙启飞 联影医疗 研发 120 0.29% 工程师 核心员工 85 彭金梅 联影医疗 研发 120 0.29% 工程师 核心员工 86 陈湖山 联影医疗 研发 120 0.29% 工程师 核心员工 87 张腾腾 联影医疗 研发 120 0.29% 工程师 核心员工 88 唐昆 联影医疗 研发 120 0.29% 工程师 核心员工 89 翟楠楠 联影医疗 研发 120 0.29% 工程师 核心员工 90 于文君 联影医疗 研发 120 0.29% 工程师 核心员工 91 江春花 联影医疗 研发 120 0.29% 工程师 核心员工 92 王啸 联影医疗 研发 120 0.29% 工程师 核心员工 93 丁喻 联影医疗 研发 120 0.29% 工程师 核心员工 21 序 用工关系所 实际缴纳金 资管计划持 姓名 职能 职务 人员类型 号 属单位 额(万元) 有比例 94 胡祺文 联影医疗 研发 120 0.29% 工程师 核心员工 95 张春彦 联影医疗 研发 120 0.29% 工程师 核心员工 96 孔战强 联影医疗 研发 120 0.29% 工程师 核心员工 97 张博文 联影医疗 研发 120 0.29% 工程师 核心员工 98 朱卉 联影医疗 研发 120 0.29% 工程师 核心员工 99 姚贇磊 联影医疗 研发 120 0.29% 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0 卢贞瑞 联影医疗 研发 120 0.29% 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1 庄锐 武汉联影 研发 120 0.29% 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2 颜浩然 武汉联影 研发 120 0.29% 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3 薛慧娟 武汉联影 研发 120 0.29% 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4 段耀强 武汉联影 研发 120 0.29% 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5 莫海均 联影医疗 客户服务 120 0.29%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车田俊 106 联影医疗 客户服务 120 0.29%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义 107 王大方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120 0.29%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108 黄亮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120 0.29%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109 潘文强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120 0.29%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110 陈铭曦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120 0.29%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111 周健民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120 0.29%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112 温荣华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120 0.29%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113 单鑫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120 0.29%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114 柯建煌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120 0.29%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115 王洪珏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120 0.29%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116 谢鸣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120 0.29%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117 顾晨钰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120 0.29%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118 植超 联影医疗 工程管理 120 0.29%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119 戴佐文 联影医疗 工程管理 120 0.29%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人力资源& 120 赵娜 联影医疗 120 0.29%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行政 人力资源& 121 张睿睿 联影医疗 120 0.29%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行政 122 刘彩亮 联影医疗 运营管理 120 0.29%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123 赵兴旺 联影医疗 信息技术 120 0.29%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124 费勇 联影医疗 质量管理 120 0.29%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联影医疗北 125 卫家蓉 市场营销 120 0.29%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京分公司 联影医疗北 126 周鑫 运营管理 120 0.29%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京分公司 22 序 用工关系所 实际缴纳金 资管计划持 姓名 职能 职务 人员类型 号 属单位 额(万元) 有比例 127 陈焕莹 联影医疗 研发 120 0.29% 经理 核心员工 128 李容 联影医疗 质量管理 120 0.29% 经理 核心员工 129 张宗齐 联影医疗 客户服务 120 0.29% 经理 核心员工 130 杜方舒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120 0.29% 经理 核心员工 131 张俊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120 0.29% 经理 核心员工 132 吉子军 联影医疗 研发 120 0.29% 经理 核心员工 133 刘艳芳 联影医疗 研发 120 0.29% 经理 核心员工 134 刘鹏 联影医疗 研发 120 0.29% 经理 核心员工 135 吴环 联影医疗 研发 120 0.29% 经理 核心员工 136 贺守波 联影医疗 研发 120 0.29% 经理 核心员工 137 王春杨 联影医疗 质量管理 120 0.29% 经理 核心员工 138 高新 联影医疗 质量管理 120 0.29% 经理 核心员工 139 刘建霞 联影医疗 质量管理 120 0.29% 经理 核心员工 140 夏熹微 联影医疗 质量管理 120 0.29% 经理 核心员工 联影医疗北 141 王进军 市场营销 120 0.29% 经理 核心员工 京分公司 联影医疗北 142 郭强 运营管理 120 0.29% 经理 核心员工 京分公司 143 周玉钰 武汉联影 研发 120 0.29% 经理 核心员工 144 党启明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120 0.29% 总监级及以上 核心员工 145 李强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120 0.29% 总监级及以上 核心员工 146 胡中辉 联影医疗 研发 120 0.29% 总监级及以上 核心员工 147 杨春山 联影医疗 研发 120 0.29% 总监级及以上 核心员工 148 王玉峰 联影医疗 研发 120 0.29% 总监级及以上 核心员工 149 李程 联影医疗 研发 120 0.29% 总监级及以上 核心员工 150 吕杨 联影医疗 研发 120 0.29% 总监级及以上 核心员工 151 董筠 联影医疗 研发 120 0.29% 总监级及以上 核心员工 XI 152 联影医疗 研发 120 0.29% 总监级及以上 核心员工 ZHANG 153 陈恒 联影医疗 质量管理 120 0.29% 总监级及以上 核心员工 联影医疗北 154 李晶珏 市场营销 120 0.29% 总监级及以上 核心员工 京分公司 155 张钰 上海利影 研发 120 0.29% 总监级及以上 核心员工 156 梁斌斌 武汉联影 研发 120 0.29% 总监级及以上 核心员工 合计 - - 40,810 100.00% - - 注 1:合计数与各部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存在的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注 2:美国联影、上海新漫、武汉联影的全称为 UIH America, Inc、上海新漫晶体材料科 技有限公司、武汉联影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上海利影、武汉科仪的全 称为上海利影科技有限公司、武汉联影生命科学仪器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 23 注 3:联影医疗 2 号员工资管计划为权益类资管计划,其募集资金的 100%用于参与本次 战略配售,即用于支付本次战略配售的价款、新股配售经纪佣金。 注 4:除王进军与联影医疗北京分公司签署了退休返聘协议外,其他 155 名份额持有人均 与发行人或其全资/控股子公司之间签署了劳动合同。 3)联影医疗 3 号资产管理计划: 产品名称:中信证券联影医疗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 3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 划; 成立日期:2022 年 6 月 21 日; 备案日期:2022 年 6 月 29 日; 募集资金规模:11,630.00 万元; 认购资金金额:9,304.00 万元(含新股配售经纪佣金); 管理人:中信证券; 实际支配主体:中信证券,实际支配主体非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 联影医疗 3 号员工资管计划份额持有人的姓名、职能、职务及份额持有比例 如下: 实际缴纳 用工关系所 资管计划 序号 姓名 职能 金额(万 职务 人员类型 属单位 持有比例 元) 1 任晓敏 联影医疗 研发 80 0.69% 工程师 核心员工 2 赵小芬 联影医疗 研发 80 0.69% 工程师 核心员工 3 孙玥堃 联影医疗 研发 80 0.69% 工程师 核心员工 4 李健康 联影医疗 研发 80 0.69% 工程师 核心员工 5 朱健强 联影医疗 研发 80 0.69% 工程师 核心员工 6 孙红岩 联影医疗 研发 80 0.69% 工程师 核心员工 7 张卫军 联影医疗 研发 80 0.69% 工程师 核心员工 8 华翔宇 联影医疗 研发 80 0.69% 工程师 核心员工 9 汪耒 联影医疗 研发 80 0.69% 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 杨锋 联影医疗 研发 80 0.69% 工程师 核心员工 11 邹伟建 联影医疗 研发 80 0.69% 工程师 核心员工 12 沈建华 联影医疗 研发 80 0.69% 工程师 核心员工 13 季敏 联影医疗 研发 80 0.69% 工程师 核心员工 14 王伟远 联影医疗 研发 80 0.69% 工程师 核心员工 15 韩卫 联影医疗 研发 80 0.69% 工程师 核心员工 16 陈建樵 联影医疗 研发 80 0.69% 工程师 核心员工 24 实际缴纳 用工关系所 资管计划 序号 姓名 职能 金额(万 职务 人员类型 属单位 持有比例 元) 17 朱浩 联影医疗 研发 80 0.69% 工程师 核心员工 18 李丽君 联影医疗 研发 80 0.69% 工程师 核心员工 19 王雨晨 联影医疗 研发 80 0.69% 工程师 核心员工 20 薛明雨 联影医疗 研发 80 0.69% 工程师 核心员工 21 李俊 联影医疗 研发 80 0.69% 工程师 核心员工 22 施波 联影医疗 研发 80 0.69% 工程师 核心员工 23 操时旺 联影医疗 研发 80 0.69% 工程师 核心员工 24 谭英超 联影医疗 研发 80 0.69% 工程师 核心员工 25 王景甜 武汉联影 研发 80 0.69% 工程师 核心员工 26 牛帅 联影医疗 客户服务 80 0.69%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27 肖建辉 联影医疗 客户服务 80 0.69%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28 袁文 联影医疗 客户服务 80 0.69%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29 白云飞 联影医疗 客户服务 80 0.69%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30 王娟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80 0.69%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31 刘福广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80 0.69%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32 王谊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80 0.69%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33 余杰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80 0.69%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34 康士博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80 0.69%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35 杨科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80 0.69%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36 季子琳 联影医疗 客户服务 80 0.69%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37 朱梦茹 联影医疗 运营管理 80 0.69%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38 许文杰 上海利影 市场营销 80 0.69%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39 杨柳青 联影医疗 供应链管理 80 0.69% 经理 核心员工 40 王振宇 联影医疗 供应链管理 80 0.69% 经理 核心员工 41 卢智博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80 0.69% 经理 核心员工 42 刘志强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80 0.69% 经理 核心员工 43 余岚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80 0.69% 经理 核心员工 44 袁健闵 联影医疗 研发 80 0.69% 经理 核心员工 45 吕旭涛 联影医疗 研发 80 0.69% 经理 核心员工 46 陈绍东 联影医疗 研发 80 0.69% 经理 核心员工 47 黄永刚 联影医疗 研发 80 0.69% 经理 核心员工 48 李成洋 联影医疗 研发 80 0.69% 经理 核心员工 49 张超 联影医疗 研发 80 0.69% 经理 核心员工 50 朱思浩 联影医疗 研发 110 0.95% 工程师 核心员工 51 谢梦莹 联影医疗 运营管理 80 0.69% 经理 核心员工 52 王雅光 武汉联影 研发 80 0.69% 经理 核心员工 53 薛皓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80 0.69% 总监级及以上 核心员工 54 王洋 联影医疗 研发 80 0.69% 总监级及以上 核心员工 联影医疗北 55 张迅 研发 80 0.69% 总监级及以上 核心员工 京分公司 56 郭颂超 联影医疗 研发 50 0.43% 工程师 核心员工 25 实际缴纳 用工关系所 资管计划 序号 姓名 职能 金额(万 职务 人员类型 属单位 持有比例 元) 57 袁月香 联影医疗 研发 50 0.43% 工程师 核心员工 58 赵然然 联影医疗 研发 50 0.43% 工程师 核心员工 59 印宇晟 联影医疗 研发 50 0.43% 工程师 核心员工 60 张云飞 联影医疗 研发 50 0.43% 工程师 核心员工 61 李媛媛 联影医疗 研发 50 0.43% 工程师 核心员工 62 高燕妮 联影医疗 研发 50 0.43% 工程师 核心员工 63 李刚 联影医疗 研发 50 0.43% 工程师 核心员工 64 刘双双 联影医疗 研发 50 0.43% 工程师 核心员工 65 董锋 联影医疗 研发 50 0.43% 工程师 核心员工 66 代飞云 联影医疗 研发 50 0.43% 工程师 核心员工 67 王凯 联影医疗 研发 50 0.43% 工程师 核心员工 68 刘畅 联影医疗 研发 50 0.43% 工程师 核心员工 69 李松 联影医疗 研发 50 0.43% 工程师 核心员工 70 黄石泉 联影医疗 研发 50 0.43% 工程师 核心员工 71 焦成柱 联影医疗 研发 50 0.43% 工程师 核心员工 72 朱功泽 联影医疗 研发 50 0.43% 工程师 核心员工 73 尤佳 联影医疗 研发 50 0.43% 工程师 核心员工 74 王宁 联影医疗 研发 50 0.43% 工程师 核心员工 75 马安岭 联影医疗 研发 50 0.43% 工程师 核心员工 76 黄灿鸿 联影医疗 研发 50 0.43% 工程师 核心员工 77 蒋顾超 联影医疗 研发 50 0.43% 工程师 核心员工 78 王朋 联影医疗 研发 50 0.43% 工程师 核心员工 79 钱志瑶 联影医疗 研发 50 0.43% 工程师 核心员工 80 吴尚 联影医疗 研发 50 0.43% 工程师 核心员工 81 李山奎 联影医疗 研发 50 0.43% 工程师 核心员工 82 施兆奇 联影医疗 研发 50 0.43% 工程师 核心员工 83 宋红岩 联影医疗 研发 50 0.43% 工程师 核心员工 84 刘湛滔 联影医疗 研发 50 0.43% 工程师 核心员工 85 郏岩岩 联影医疗 研发 50 0.43% 工程师 核心员工 86 刘向 联影医疗 研发 50 0.43% 工程师 核心员工 87 万俊 联影医疗 研发 50 0.43% 工程师 核心员工 88 王策 联影医疗 研发 50 0.43% 工程师 核心员工 89 郭健 联影医疗 研发 50 0.43% 工程师 核心员工 90 王旭 联影医疗 研发 50 0.43% 工程师 核心员工 91 马菁露 联影医疗 研发 50 0.43% 工程师 核心员工 92 朱喆劼 联影医疗 研发 50 0.43% 工程师 核心员工 93 王毅 联影医疗 研发 50 0.43% 工程师 核心员工 94 李江峰 联影医疗 研发 50 0.43% 工程师 核心员工 95 李彪 联影医疗 研发 50 0.43% 工程师 核心员工 96 毛佚夫 联影医疗 研发 50 0.43% 工程师 核心员工 97 刘硕 联影医疗 研发 50 0.43% 工程师 核心员工 26 实际缴纳 用工关系所 资管计划 序号 姓名 职能 金额(万 职务 人员类型 属单位 持有比例 元) 98 李兵 联影医疗 研发 50 0.43% 工程师 核心员工 99 刘炎炎 联影医疗 研发 50 0.43% 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0 鲍园 联影医疗 研发 50 0.43% 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1 张荣金 联影医疗 研发 50 0.43% 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2 周建帆 联影医疗 研发 50 0.43% 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3 陈凌 联影医疗 研发 50 0.43% 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4 范洲远 联影医疗 研发 50 0.43% 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5 桑圣华 联影医疗 研发 50 0.43% 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6 赵新坤 联影医疗 研发 50 0.43% 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7 宋文兵 联影医疗 研发 50 0.43% 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8 张宁 联影医疗 研发 50 0.43% 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9 鞠岩 联影医疗 研发 50 0.43% 工程师 核心员工 110 周露旭 联影医疗 研发 50 0.43% 工程师 核心员工 111 汪媛媛 联影医疗 研发 50 0.43% 工程师 核心员工 112 顾肖 联影医疗 研发 50 0.43% 工程师 核心员工 113 林真谅 联影医疗 研发 50 0.43% 工程师 核心员工 114 曾红雨 联影医疗 研发 50 0.43% 工程师 核心员工 115 王海科 联影医疗 研发 50 0.43% 工程师 核心员工 116 范洪成 联影医疗 研发 50 0.43% 工程师 核心员工 117 黄镇 联影医疗 研发 50 0.43% 工程师 核心员工 118 杨延嗣 联影医疗 研发 50 0.43% 工程师 核心员工 119 刘珍宝 联影医疗 研发 50 0.43% 工程师 核心员工 120 张玉满 联影医疗 研发 50 0.43% 工程师 核心员工 121 汶瑞建 联影医疗 研发 50 0.43% 工程师 核心员工 122 李飞 联影医疗 研发 50 0.43% 工程师 核心员工 123 李林峰 联影医疗 研发 50 0.43% 工程师 核心员工 124 王宽济 联影医疗 研发 50 0.43% 工程师 核心员工 125 杨坤 联影医疗 研发 50 0.43% 工程师 核心员工 126 徐烽 联影医疗 研发 50 0.43% 工程师 核心员工 127 花友文 联影医疗 研发 50 0.43% 工程师 核心员工 128 吴文涛 联影医疗 研发 50 0.43% 工程师 核心员工 129 曹建辉 联影医疗 研发 50 0.43% 工程师 核心员工 130 李晓超 联影医疗 研发 50 0.43% 工程师 核心员工 131 周铖龙 联影医疗 研发 50 0.43% 工程师 核心员工 联影医疗北 132 龙帆 研发 50 0.43% 工程师 核心员工 京分公司 133 黎德 武汉联影 研发 50 0.43% 工程师 核心员工 134 赵擎阳 武汉联影 研发 50 0.43% 工程师 核心员工 135 黄可 武汉联影 研发 50 0.43% 工程师 核心员工 136 李真真 武汉联影 研发 50 0.43% 工程师 核心员工 137 岑益胜 武汉联影 研发 50 0.43% 工程师 核心员工 27 实际缴纳 用工关系所 资管计划 序号 姓名 职能 金额(万 职务 人员类型 属单位 持有比例 元) 138 陈思敏 武汉联影 研发 50 0.43% 工程师 核心员工 139 肖鑫 武汉联影 研发 50 0.43% 工程师 核心员工 140 赵源康 联影医疗 供应链管理 50 0.43%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141 路梅 联影医疗 供应链管理 50 0.43%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142 胡淑萍 联影医疗 供应链管理 50 0.43%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143 温馨 联影医疗 客户服务 50 0.43%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144 陈怡天 联影医疗 客户服务 50 0.43%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145 梁剑平 联影医疗 客户服务 50 0.43%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146 张钒佳 联影医疗 客户服务 50 0.43%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147 邓同同 联影医疗 客户服务 50 0.43%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148 曾建海 联影医疗 客户服务 50 0.43%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149 姚智昊 联影医疗 客户服务 50 0.43%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150 王照博 联影医疗 客户服务 50 0.43%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151 林鑫 联影医疗 客户服务 50 0.43%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152 张春鹏 联影医疗 客户服务 50 0.43%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153 王弘斌 联影医疗 客户服务 50 0.43%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154 孙通 联影医疗 客户服务 50 0.43%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155 撖大棋 联影医疗 客户服务 50 0.43%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156 陈静薇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50 0.43%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157 黄杰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50 0.43%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158 张丹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50 0.43%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159 章国新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50 0.43%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160 徐智骏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50 0.43%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161 陆文 联影医疗 客户服务 50 0.43%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162 林理聪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50 0.43%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163 吴兵兵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50 0.43%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164 王爱玲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50 0.43%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165 张卫芳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50 0.43%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166 张茂先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50 0.43%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167 陈锐强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50 0.43%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168 曾贺军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50 0.43%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169 何岑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50 0.43%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170 郑程炜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50 0.43%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171 窦文坤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50 0.43%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172 王军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50 0.43%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173 郑木刚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50 0.43%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174 陈林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50 0.43%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175 熊静 联影医疗 质量管理 50 0.43%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176 徐丹丹 联影医疗 质量管理 50 0.43%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联影医疗北 177 徐辉荣 客户服务 50 0.43%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京分公司 28 实际缴纳 用工关系所 资管计划 序号 姓名 职能 金额(万 职务 人员类型 属单位 持有比例 元) 联影医疗北 178 刘一言 客户服务 50 0.43%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京分公司 联影医疗北 179 邵靖 市场营销 50 0.43%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京分公司 联影医疗北 180 王月辰 运营管理 50 0.43%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京分公司 181 田元 武汉联影 供应链管理 50 0.43%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182 刘宏颖 联影医疗 研发 50 0.43% 经理 核心员工 183 李昊成 联影医疗 供应链管理 50 0.43% 经理 核心员工 184 王晓 联影医疗 供应链管理 50 0.43% 经理 核心员工 185 傅费超 联影医疗 研发 50 0.43% 经理 核心员工 186 李燊田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50 0.43% 经理 核心员工 187 施晓伟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50 0.43% 经理 核心员工 188 刘好如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50 0.43% 经理 核心员工 189 吴凯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50 0.43% 经理 核心员工 190 何剑梅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50 0.43% 经理 核心员工 191 刘旻恺 联影医疗 研发 50 0.43% 经理 核心员工 192 王鑫 联影医疗 研发 50 0.43% 经理 核心员工 193 曾群 联影医疗 研发 50 0.43% 经理 核心员工 194 狄园园 联影医疗 研发 50 0.43% 经理 核心员工 195 张剑 联影医疗 研发 50 0.43% 经理 核心员工 196 李小刚 联影医疗 研发 50 0.43% 经理 核心员工 197 魏璇 联影医疗 质量管理 50 0.43% 经理 核心员工 198 滕家祺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50 0.43% 总监级及以上 核心员工 199 季毅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50 0.43% 总监级及以上 核心员工 合计 - - 11,630 100.00% - - 注 1:合计数与各部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存在的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注 2:武汉联影的全称为武汉联影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上海利影 全称为上海利影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 注 3:联影医疗 3 号员工资管计划为混合类资管计划,其募集资金的 80%用于参与本次战 略配售,即用于支付本次战略配售的价款、新股配售经纪佣金,扣除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后,实 际投资于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不超过 80%,符合《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注 4:199 名份额持有人均与发行人或其全资/控股子公司之间签署了劳动合同。 4)联影医疗 4 号资产管理计划: 产品名称:中信证券联影医疗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 4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 划; 成立日期:2022 年 6 月 21 日; 29 备案日期:2022 年 6 月 30 日; 募集资金规模:11,270.00 万元; 认购资金金额:9,016.00 万元(含新股配售经纪佣金); 管理人:中信证券; 实际支配主体:中信证券,实际支配主体非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 联影医疗 4 号员工资管计划份额持有人的姓名、职能、职务及份额持有比例 如下: 实际缴 序 用工关系所 纳金额 资管计划 姓名 职能 职务 人员类型 号 属单位 (万 持有比例 元) 1 韩世鸿 联影医疗 研发 80 0.71% 工程师 核心员工 2 陈涛 联影医疗 研发 80 0.71% 工程师 核心员工 3 陈璠 联影医疗 研发 80 0.71% 工程师 核心员工 4 李力 联影医疗 研发 80 0.71% 工程师 核心员工 5 郑佰强 联影医疗 研发 80 0.71% 工程师 核心员工 6 黎新星 联影医疗 研发 80 0.71% 工程师 核心员工 7 顾文剑 联影医疗 研发 80 0.71% 工程师 核心员工 8 王晓东 联影医疗 研发 80 0.71% 工程师 核心员工 9 赵启皓 联影医疗 研发 80 0.71% 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 叶绍强 联影医疗 研发 80 0.71% 工程师 核心员工 11 任涛 联影医疗 研发 80 0.71% 工程师 核心员工 12 王续琨 联影医疗 研发 80 0.71% 工程师 核心员工 13 张明科 联影医疗 研发 80 0.71% 工程师 核心员工 14 陈向阳 联影医疗 研发 80 0.71% 工程师 核心员工 15 陶克亚 联影医疗 研发 80 0.71% 工程师 核心员工 16 贺良杰 武汉联影 研发 80 0.71% 工程师 核心员工 17 张文军 武汉联影 研发 80 0.71% 工程师 核心员工 18 陈志 武汉联影 研发 80 0.71% 工程师 核心员工 19 袁旭进 联影医疗 供应链管理 80 0.71%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20 庞雁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80 0.71%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21 杜明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80 0.71%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22 李婉莹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80 0.71%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23 宋洪超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80 0.71%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24 汪震昊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80 0.71%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25 温喜喜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80 0.71%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26 陈艳艳 联影医疗 运营管理 80 0.71%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27 郭凡 武汉联影 供应链管理 80 0.71%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30 实际缴 序 用工关系所 纳金额 资管计划 姓名 职能 职务 人员类型 号 属单位 (万 持有比例 元) 28 王伟东 联影医疗 研发 80 0.71% 经理 核心员工 29 祝国平 联影医疗 研发 80 0.71% 经理 核心员工 30 王治鹏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80 0.71% 经理 核心员工 31 刘迪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80 0.71% 经理 核心员工 32 徐达昱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80 0.71% 经理 核心员工 33 冯宇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80 0.71% 经理 核心员工 34 刘伟平 联影医疗 研发 80 0.71% 经理 核心员工 35 李翠芳 联影医疗 研发 80 0.71% 经理 核心员工 36 胡发亮 联影医疗 质量管理 80 0.71% 经理 核心员工 联影医疗北 37 郭若铭 市场营销 80 0.71% 经理 核心员工 京分公司 总监级及以 38 郑均安 联影医疗 研发 80 0.71% 核心员工 上 总监级及以 39 徐永锋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80 0.71% 核心员工 上 总监级及以 40 曲峰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80 0.71% 核心员工 上 总监级及以 41 张大海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80 0.71% 核心员工 上 总监级及以 42 李琛玮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80 0.71% 核心员工 上 总监级及以 43 曹彬 联影医疗 研发 80 0.71% 核心员工 上 总监级及以 44 汤兵 武汉联影 工程管理 80 0.71% 核心员工 上 45 邹林融 联影医疗 研发 50 0.44% 工程师 核心员工 46 蔺子骄 联影医疗 研发 50 0.44% 工程师 核心员工 47 胡海燕 联影医疗 研发 50 0.44% 工程师 核心员工 48 唐卫君 联影医疗 研发 50 0.44% 工程师 核心员工 49 丁芳媚 联影医疗 研发 50 0.44% 工程师 核心员工 50 张建军 联影医疗 研发 50 0.44% 工程师 核心员工 51 何顺华 联影医疗 研发 50 0.44% 工程师 核心员工 52 向斌宾 联影医疗 研发 50 0.44% 工程师 核心员工 53 徐云峰 联影医疗 研发 50 0.44% 工程师 核心员工 54 王高军 联影医疗 研发 50 0.44% 工程师 核心员工 55 陈星波 联影医疗 研发 50 0.44% 工程师 核心员工 56 夏维友 联影医疗 研发 50 0.44% 工程师 核心员工 57 汪振东 联影医疗 研发 50 0.44% 工程师 核心员工 58 马艳歌 联影医疗 研发 50 0.44% 工程师 核心员工 59 王汉禹 联影医疗 研发 50 0.44% 工程师 核心员工 31 实际缴 序 用工关系所 纳金额 资管计划 姓名 职能 职务 人员类型 号 属单位 (万 持有比例 元) 60 王刚 联影医疗 研发 50 0.44% 工程师 核心员工 61 吴璟逸 联影医疗 研发 50 0.44% 工程师 核心员工 62 赵恩伟 联影医疗 研发 50 0.44% 工程师 核心员工 63 杨伟伟 联影医疗 研发 50 0.44% 工程师 核心员工 64 马润霞 联影医疗 研发 50 0.44% 工程师 核心员工 65 於敏峰 联影医疗 研发 50 0.44% 工程师 核心员工 66 赵鑫 联影医疗 研发 50 0.44% 工程师 核心员工 67 张宝琴 联影医疗 研发 50 0.44% 工程师 核心员工 68 张娜 联影医疗 研发 50 0.44% 工程师 核心员工 69 胡扬 联影医疗 研发 50 0.44% 工程师 核心员工 70 周茹 联影医疗 研发 50 0.44% 工程师 核心员工 71 杨嘉 联影医疗 研发 50 0.44% 工程师 核心员工 72 张李洹 联影医疗 研发 50 0.44% 工程师 核心员工 73 杨坚 联影医疗 研发 50 0.44% 工程师 核心员工 74 刘世豪 联影医疗 研发 50 0.44% 工程师 核心员工 75 蔡劲松 联影医疗 研发 50 0.44% 工程师 核心员工 76 沈振华 联影医疗 研发 50 0.44% 工程师 核心员工 77 龙海成 联影医疗 研发 50 0.44% 工程师 核心员工 78 康月航 联影医疗 研发 50 0.44% 工程师 核心员工 79 李建森 联影医疗 研发 50 0.44% 工程师 核心员工 80 王栋 联影医疗 研发 50 0.44% 工程师 核心员工 81 王超洪 联影医疗 研发 50 0.44% 工程师 核心员工 82 谢军 联影医疗 研发 50 0.44% 工程师 核心员工 83 蔡衍卿 联影医疗 研发 50 0.44% 工程师 核心员工 84 罗俊召 联影医疗 研发 50 0.44% 工程师 核心员工 85 王利锋 联影医疗 研发 50 0.44% 工程师 核心员工 86 吴茂存 联影医疗 研发 50 0.44% 工程师 核心员工 87 张佳佳 联影医疗 研发 50 0.44% 工程师 核心员工 88 张娜 联影医疗 研发 50 0.44% 工程师 核心员工 89 吴景林 联影医疗 研发 50 0.44% 工程师 核心员工 90 赵凡 联影医疗 研发 50 0.44% 工程师 核心员工 91 张春敏 联影医疗 研发 50 0.44% 工程师 核心员工 92 秦立勇 联影医疗 研发 50 0.44% 工程师 核心员工 93 陈莲 联影医疗 研发 50 0.44% 工程师 核心员工 94 陈光彪 联影医疗 研发 50 0.44% 工程师 核心员工 95 侯祥明 联影医疗 研发 50 0.44% 工程师 核心员工 96 邹黔 联影医疗 研发 50 0.44% 工程师 核心员工 97 王振 联影医疗 研发 50 0.44% 工程师 核心员工 98 陆海 联影医疗 研发 50 0.44% 工程师 核心员工 99 吴建星 联影医疗 研发 50 0.44% 工程师 核心员工 32 实际缴 序 用工关系所 纳金额 资管计划 姓名 职能 职务 人员类型 号 属单位 (万 持有比例 元) 100 朱王伟 上海利影 研发 50 0.44% 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1 舒善毅 武汉科仪 研发 50 0.44% 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2 汤超 武汉联影 研发 50 0.44% 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3 陈亮 武汉联影 研发 50 0.44% 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4 姚远波 武汉联影 研发 50 0.44% 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5 杨洲 武汉联影 研发 50 0.44% 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6 谢克松 武汉联影 研发 50 0.44% 工程师 核心员工 107 姚建新 联影医疗 供应链管理 50 0.44%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108 彭宝刚 联影医疗 供应链管理 50 0.44%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109 郁乐天 联影医疗 客户服务 50 0.44%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110 张书群 联影医疗 客户服务 50 0.44%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111 朱婷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50 0.44%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112 周俊文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50 0.44%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113 张强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50 0.44%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114 熊佳雯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50 0.44%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115 纪文龙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50 0.44%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116 王晓斌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50 0.44%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117 王云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50 0.44%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118 涂梦玲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50 0.44%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119 陈子颖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50 0.44%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120 吉陆跃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50 0.44%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121 吴祖兴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50 0.44%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122 罗起能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50 0.44%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123 吕巍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50 0.44%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124 张非非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50 0.44%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125 李凯鹏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50 0.44%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126 金晓磊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50 0.44%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127 谢文娟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50 0.44%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128 陈瑜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50 0.44%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129 黄雪萍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50 0.44%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130 徐崧龄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50 0.44%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131 何超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50 0.44%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132 苏京燕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50 0.44%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133 陈贵恒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50 0.44%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134 杨赟洁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50 0.44%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135 梅建柱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50 0.44%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136 肖美华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50 0.44%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137 张凯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50 0.44%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138 魏骏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50 0.44%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139 周梦莉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50 0.44%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33 实际缴 序 用工关系所 纳金额 资管计划 姓名 职能 职务 人员类型 号 属单位 (万 持有比例 元) 140 王桉铭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50 0.44%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141 吕治斌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50 0.44%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142 刘博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50 0.44%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143 吴婧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50 0.44%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144 董亚博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50 0.44%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145 陈丹凤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50 0.44%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146 徐清梅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50 0.44%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147 王璐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50 0.44%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148 程叶萍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50 0.44%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149 付青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50 0.44%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150 张颖 联影医疗 研发 50 0.44%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151 李静 联影医疗 运营管理 50 0.44%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152 张璐 联影医疗 运营管理 50 0.44%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153 马艺宁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50 0.44%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154 鲍立成 联影医疗 运营管理 50 0.44%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人力资源& 155 李苏芸 联影医疗 50 0.44%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行政 156 陈曦 联影医疗 信息技术 50 0.44%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157 余佳 联影医疗 信息技术 50 0.44%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158 鹿欠 联影医疗 质量管理 50 0.44%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159 朱吉亮 联影医疗 质量管理 50 0.44%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160 李一朵 联影医疗 质量管理 50 0.44%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161 赵振东 联影医疗 质量管理 50 0.44%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162 吴世波 联影医疗 质量管理 50 0.44%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163 王英静 联影医疗 质量管理 50 0.44%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164 刘瑶利 联影医疗 质量管理 50 0.44%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165 强春霞 联影医疗 质量管理 50 0.44%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联影医疗北 166 葛丽萍 市场营销 50 0.44%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京分公司 联影医疗北 167 刘辰 市场营销 50 0.44%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京分公司 联影医疗北 168 薛存星 市场营销 50 0.44%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京分公司 联影医疗北 169 陈毅哲 市场营销 50 0.44%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京分公司 170 汪云舟 武汉联影 市场营销 50 0.44% 骨干员工 核心员工 171 赵静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50 0.44% 经理 核心员工 172 唐亮亮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50 0.44% 经理 核心员工 173 李秀勤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50 0.44% 经理 核心员工 174 何叶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50 0.44% 经理 核心员工 34 实际缴 序 用工关系所 纳金额 资管计划 姓名 职能 职务 人员类型 号 属单位 (万 持有比例 元) 175 陈惠玲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50 0.44% 经理 核心员工 176 吕云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50 0.44% 经理 核心员工 177 汪剑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50 0.44% 经理 核心员工 178 石泉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50 0.44% 经理 核心员工 179 陈佳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50 0.44% 经理 核心员工 180 曲琳妍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50 0.44% 经理 核心员工 181 邱长云 联影医疗 研发 50 0.44% 经理 核心员工 182 尹学锋 联影医疗 研发 50 0.44% 经理 核心员工 183 孟晓林 联影医疗 研发 50 0.44% 经理 核心员工 184 邢晓聪 联影医疗 研发 50 0.44% 经理 核心员工 185 姚峰 联影医疗 研发 50 0.44% 经理 核心员工 186 周密 联影医疗 研发 50 0.44% 经理 核心员工 187 窦菲菲 联影医疗 研发 50 0.44% 经理 核心员工 188 张晗 联影医疗 研发 50 0.44% 经理 核心员工 189 李伟才 联影医疗 研发 50 0.44% 经理 核心员工 190 陈青昌 联影医疗 研发 50 0.44% 经理 核心员工 191 陈基锋 联影医疗 研发 50 0.44% 经理 核心员工 192 康丹妮 联影医疗 运营管理 50 0.44% 经理 核心员工 联影医疗北 193 张晋 市场营销 50 0.44% 经理 核心员工 京分公司 联影医疗北 194 唐满川 市场营销 50 0.44% 经理 核心员工 京分公司 195 吴宏晖 上海新漫 工程管理 50 0.44% 经理 核心员工 196 徐冰 武汉联影 研发 50 0.44% 经理 核心员工 总监级及以 197 荣成城 联影医疗 研发 50 0.44% 核心员工 上 总监级及以 198 吴访宏 联影医疗 市场营销 50 0.44% 核心员工 上 联影医疗北 总监级及以 199 王骁 市场营销 50 0.44% 核心员工 京分公司 上 合计 - - 11,270 100.00% - - 注 1:合计数与各部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存在的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注 2:上海新漫、武汉联影的全称为上海新漫晶体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武汉联影医疗科技 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上海利影、武汉科仪全称为上海利影科技有限公司、武汉 联影生命科学仪器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 注 3:联影医疗 4 号员工资管计划为混合类资管计划,其募集资金的 80%用于参与本次战 略配售,即用于支付本次战略配售的价款、新股配售经纪佣金,扣除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后,实 际投资于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不超过 80%,符合《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注 4:199 名份额持有人均与发行人或其全资/控股子公司之间签署了劳动合同。 35 (四)配售条件 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已分别与发行人签署战略配售协议,不参加本次 发行初步询价,并承诺按照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认购其承诺认 购的股票数量,并在规定时间内足额缴付认购资金及新股配售经纪佣金。 2022 年 8 月 5 日(T-3 日)前,战略投资者将向联席主承销商足额缴纳认购资 金及新股配售经纪佣金。联席主承销商在确定发行价格后根据本次发行定价情况 确定各投资者最终配售金额、配售数量并通知战略配售投资者,如战略配售投资者 获配金额低于其预缴的金额,联席主承销商将及时退回差额。 2022 年 8 月 9 日(T-1 日)公布的《发行公告》将披露战略投资者名称、承诺 认购的股票数量以及限售期安排等。2022 年 8 月 12 日(T+2 日)公布的《上海联 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 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将披露最终获配的战略投资者名称、股票数量以及限售期安排等。 (五)限售期限 中证投资及中金财富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 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 联影医疗员工资管计划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 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其他战略投资者本次获配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 起 12 个月。 限售期届满后,战略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关于 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六)核查情况 联席主承销商和聘请的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已对战略投资者的选取标准、配 售资格及是否存在《承销指引》第九条规定的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并要求发行人 就核查事项出具承诺函。相关核查文件及法律意见书将于 2022 年 8 月 9 日(T-1 36 日)进行披露。 本次共有 16 名投资者参与本次战略配售,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 5,000.00 万股。符合《实施办法》《承销指引》中对战略投资者应不超过 20 名,专项资产 管理计划获配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10%的要求。 (七)申购款项缴纳及验资安排 2022 年 8 月 5 日(T-3 日)前,战略投资者应当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及相应 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参与跟投的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无需缴纳新股配售经纪佣 金)。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将于 2022 年 8 月 16 日(T+4 日)对战略投资者和网下投资者缴纳的认购资金及相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的到 账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八)相关承诺 依据《承销规范》,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均已签署《关于上海联影医疗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战略配售相关事宜的承诺 函》,对《承销规范》规定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承诺。 中证投资及中金财富承诺不利用获配股份取得的股东地位影响发行人正常生 产经营,不在获配股份限售期内谋求发行人控制权。 三、网下初步询价安排 (一)网下投资者的参与条件及报价要求 1、本次网下发行对象为经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符合一定条件的私募基金 管理人等专业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本次网下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 2、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投资者应符合《管理办法》《实施办法》《承销指引》 《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承销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 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以及《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规 定的网下投资者标准。 37 3、本次发行初步询价通过网下申购平台进行,网下投资者应当办理完成网下 申购平台 CA 证书后方可参与本次发行。 4、以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日开始前两个交易日 2022 年 8 月 3 日(T-5 日)为基 准日,除了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科创主题封闭运作基金与封闭运作战略配售 基金在该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所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 限售存托凭证日均市值应为 1,000 万元(含)以上以外,其他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 询价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该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所持 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日均市值应为 6,000 万元(含)以 上。市值计算规则按照《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执行。 5、拟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所有网下投资者,应于 2022 年 7 月 29 日(T-8 日) 至 2022 年 8 月 4 日(T-4 日)中午 12:00 前通过中信证券 IPO 网下投资者资格核 查系统(网址:https://www.citics.com/ipo/login/index.html)提交核查材料和资产证 明材料。上述文件需经过联席主承销商核查认证。 符合以上条件且在 2022 年 8 月 4 日(T-4 日)12:00 前在证券业协会完成注册 且已开通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数字证书的网下投资者和股票配售对象方能参与本 次发行的初步询价。 6、若配售对象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的, 私募基金管理人注册为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应符合以下条件: (1)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 (2)具备一定的证券投资经验。依法设立并持续经营时间达到两年(含)以 上,从事证券交易时间达到两年(含)以上; (3)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最近 12 个月未受到相关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行 政监管措施或相关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 (4)具备必要的定价能力。具有相应的研究力量、有效的估值定价模型、科 学的定价决策制度和完善的合规风控制度; (5)具备一定的资产管理实力。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 38 业协会备案的产品总规模最近两个季度均为 10 亿元(含)以上,且近三年管理的 产品中至少有一只存续期两年(含)以上的产品;申请注册的私募基金产品规模应 为 6,000 万元(含)以上、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且委托第三方 托管人独立托管基金资产。其中,私募基金产品规模是指基金产品资产净值; (6)符合监管部门、协会要求的其他条件; (7)于 2022 年 8 月 4 日(T-4 日)中午 12:00 前提交在监管机构完成私募基 金管理人登记以及私募投资基金产品成立的备案程序等相关核查材料。 7、禁止参加本次网下询价和网下发行投资者的范围 网下投资者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本次网下发行: (1)发行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 发行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直接或间接实施控 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和控股股 东控制的其他子公司; (2)联席主承销商及其持股比例 5%以上的股东,联席主承销商的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联席主承销商及其持股比例 5%以上的股东、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直接或间接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 以及该公司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和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子公司; (3)承销商及其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 (4)上述第(1)、(2)、(3)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 偶、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 女配偶的父母; (5)过去 6 个月内与联席主承销商存在保荐、承销业务关系的公司及其持股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已与联席主承销商 签署保荐、承销业务合同或达成相关意向的公司及其持股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 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6)通过配售可能导致不当行为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自然人、法人和组织; 39 (7)被列入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黑名单、异 常名单和限制名单中的机构; (8)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或信托计划,或在招募说明书、投资协议等文件中 以直接或间接方式载明以博取一、二级市场价差为目的申购首发股票的理财产品 等证券投资产品; (9)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 上述第(2)、(3)项规定的禁止配售对象管理的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未 参与战略配售的证券投资基金除外,但应符合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上述第(9)项 中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未参与战略配售的证券投资基金除外。 8、本次网下发行每个配售对象的申购股数上限为 1,000.00 万股,约占网下初 始发行数量的 25%。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 加强风险控制和合规管理,审慎合理确定拟申购价格和拟申购数量。参与初步询 价时,请特别留意拟申购价格和拟申购数量对应的拟申购金额是否超过其提供给 联席主承销商及在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填报的 2022 年 7 月 29 日(T-8 日)的资产 规模或资金规模。联席主承销商发现配售对象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其向联 席主承销商提交资产证明材料中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则该配售对象 的申购无效。投资者在网下申购平台填写的资产规模与提交至联席主承销商的配 售对象资产证明材料中的资产规模不相符的,联席主承销商有权认定该配售对象 的报价无效。 9、每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 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再参与网上发行。 10、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不得参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与网下 发行,但上述战略配售投资者作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未参与战略配售的 证券投资基金除外。 11、联席主承销商将在初步询价及配售前对网下投资者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 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联席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 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投资者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证明材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 40 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网下 投资者拒绝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 不符合配售资格的,联席主承销商有权拒绝接受其初步询价或者向其进行配售。 (二)网下投资者核查材料的提交方式 所有拟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网下投资者须符合上述投资者条件,并按要求在规 定时间内(2022 年 8 月 4 日(T-4 日)中午 12:00 前)通过中信证券 IPO 网下投资 者资格核查系统录入信息并提交相关核查材料。 1、需提交的核查材料 (1)所有拟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下投资者均应在“网下投资者证明文件”处提 交《网下投资者承诺函》《网下投资者关联关系核查表》《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明细 表》以及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证明材料。 网下投资者提供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证明材料应满足如下要求:对于配售对 象为公募基金、基金专户、资产管理计划、私募基金(含期货公司及其资管子公司 资产管理计划)等产品的,应提供截至初步询价日前第五个交易日即 2022 年 7 月 29 日(T-8 日)的产品总资产证明文件;对于配售对象为自营投资账户的,应提供 公司出具的截至初步询价日前第五个交易日即 2022 年 7 月 29 日(T-8 日)自营账 户资金规模说明。上述证明材料需加盖公司公章或外部证明机构公章。 (2)除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合格境外机 构投资者投资账户和机构自营投资账户外的其他配售对象还需提供《配售对象出 资方基本信息表》。 (3)配售对象如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 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范的 私募投资基金,还应上传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以及私募投资基金产品成立的备案 证明文件扫描件;期货公司及其资产管理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应上传产品成立的 备案证明文件扫描件。 (4)配售对象如属于基金公司或其资产管理子公司一对一专户理财产品、基 金公司或其资产管理子公司一对多专户理财产品、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证 41 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应上传产品备案证明文件的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备案 函、备案系统截屏等)。 2、核查材料提交方式 登录网址:https://www.citics.com/ipo/login/index.html,点击页面右侧“机构”, 按照“登录说明”的相关要求登录中信证券 IPO 网下投资者资格核查系统,并通 过该系统填写并提交相关资格核查材料。 登录系统后请按如下步骤进行投资者信息报备: 第一步:点击左侧菜单“基本信息”链接后点击“修改”操作,在页面中填写 完善投资者基本信息等资料后,点击“提交”; 第二步:点击左侧菜单“项目申报”链接,在右侧表格“可申报项目”选择“联 影医疗”项目,点击“申报”进入投资者信息报备页面,选择参与询价的配售对象, 确认后请真实、准确、完整填写投资者关联方信息、董监高信息、配售对象资产规 模明细信息和配售对象出资方基本信息(如适用); 第三步:不同类型配售对象根据上述“1、需提交的核查材料”具体要求,在 “网下投资者证明文件”处提交相应材料。 《网下投资者承诺函》《网下投资者关联关系核查表》《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明 细表》《配售对象出资方基本信息表》(如适用)的提交方式:在“网下投资者证 明文件”处下载打印文件,系统将根据投资者填报信息自动生成 pdf 文件,投资者 打印并签章后上传扫描件。 资产证明、管理人登记及产品备案证明文件的提交方式:须加盖公司公章或外 部证明机构公章,在“网下投资者证明文件”处上传电子版扫描件。 第四步:上述步骤完成后,点击页面下方“完成提交”。材料提交后网下投资 者在“项目申报—已申报项目”中查询已提交的材料。 3、提交时间 2022 年 8 月 4 日(T-4 日)12:00 前。 4、投资者注意事项 42 《网下投资者承诺函》要求,网下投资者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 限售期安排。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并最终获得网下配售的公募产品、社保基金、 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承诺其所管理的配 售对象账户若在网下限售摇号抽签阶段被抽中,该配售对象所获配的股票限售期 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投资者须对其填写信息的准确真实性、提交资料的准确完整性负责。投资者未 按要求在 2022 年 8 月 4 日(T-4 日)中午 12:00 之前完成备案,或虽完成备案但 存在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情形的,则将无法参加询价配售或者初步报价被界定 为无效报价。 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报备页面中的填写注意事项。联席主承销商将安排专人在 2022 年 7 月 29 日(T-8 日)至 2022 年 8 月 4 日(T-4 日)期间(09:00-12:00, 13:00-17:00)接听咨询电话,号码为 021-20262367。 (三)网下投资者资格核查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会同见证律师对投资者资质进行核查并有可能要求 其进一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资者应当予以积极配合。如投资者不符合条件、投 资者或其管理的私募投资基金产品(含期货公司及其资管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的 出资方属于《管理办法》第十六条所界定的关联方、投资者拒绝配合核查、未能完 整提交相关材料或者提交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公 告规定的禁止参与网下发行情形的,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拒绝其参与本次网 下发行、将其报价作为无效报价处理或不予配售,并在《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 网下投资者违反规定参与本次新股网下发行的,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网下投资者需自行审核比对关联方,确保不参加与联席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存 在任何直接或间接关联关系的新股网下询价。投资者参与询价即视为与联席主承 销商和发行人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关联关系。如因投资者的原因,导致关联方 参与询价或发生关联方配售等情况,投资者应承担由此所产生的全部责任。 (四)提交定价依据和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 43 1、网下投资者须于初步询价日前一交易日(2022 年 8 月 4 日,T-4 日)13:00- 14:30、15:00-22:00 或初步询价日(2022 年 8 月 5 日,T-3 日)06:00-09:30 通过上 交所网下申购平台提交定价依据和内部研究报告给出的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 未在询价开始前提交定价依据和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的网下投资者,不得参 与询价。网下投资者未提交定价依据和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的,联席主承销商将 认定该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无效。 2、定价依据应当包括网下投资者独立撰写的研究报告,及研究报告审批流程 证明文件(如有)。研究报告应包含相关参数设置的详细说明、严谨完整的逻辑推 导过程以及具体报价建议。报价建议为价格区间的,最高价格与最低价格的差额不 得超过最低价格的 20%。网下投资者应按照内部研究报告给出的建议价格或价格 区间进行报价,原则上不得超出研究报告建议价格区间。 网下投资者上传的内部研究报告以及研究报告审批流程证明文件(如有)原 则上应加盖公章,具体要求请网下投资者按照中国证券业协会相关通知执行。网 下投资者所上传的定价依据等文件,将作为后续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 网下投资者应对每次报价的定价依据、定价决策过程相关材料存档备查。网 下投资者存档备查的定价依据、定价决策过程相关材料的系统留痕时间、保存时间 或最后修改时间应为询价结束前,否则视为无定价依据或无定价决策过程相关材 料。 (五)初步询价 1、本次初步询价通过网下申购平台进行网下投资者应于 2022 年 8 月 4 日(T- 4 日)中午 12:00 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科创板网下投资者配售对象的注册工作, 且已开通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数字证书,成为网下申购平台的用户后方可参与初 步询价。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网址为:https://ipo.uap.sse.com.cn/ipo。符合条件的网 下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述网址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 2、本次初步询价时间为 2022 年 8 月 5 日(T-3 日)09:30-15:00。在上述时间 内,投资者可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填写、提交拟申购价格和拟申购数量。 特别提示:特别提醒网下投资者注意的是,为进一步督促网下投资者发挥专业 的市场化定价能力,遵循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在充分、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合理 44 确定申报价格,上交所要求网下投资者在网下申购电子平台中对资产规模和审慎报价 进行承诺。网下投资者按以下要求操作: 初步询价前,投资者须在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https://ipo.uap.sse.com.cn/ipo) 内如实填写截至 2022 年 7 月 29 日(T-8 日)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投资者填写 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应当与其向联席主承销商提交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证明 材料中的金额保持一致。 投资者在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填写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的具体流程是: (1)投资者在提交初询报价前,应当对审慎报价进行承诺,否则无法进入初步询 价录入阶段。承诺内容为“参与本次新股申购的网下投资者及相关工作人员已遵循独 立、客观、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报价评估和决策程序,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理性审慎 报价,在发行人启动发行后、询价结束前不泄露本次报价、打听他人报价,不故意压低 或抬高价格,不存在同参与询价的其他网下投资者及相关工作人员、发行人以及承销 商进行合谋报价、协商报价等任何违规行为”。 (2)投资者在提交初询报价前,应当承诺资产规模情况,否则无法进入初询 录入阶段。承诺内容为“参与本次新股申购的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已充 分知悉,将对初询公告要求的基准日对应的资产规模是否超过本次发行可申购金 额上限(拟申购价格×初询公告中的网下申购数量上限)进行确认,该确认与事实 相符。上述配售对象拟申购金额(拟申购价格×拟申购数量)不超过其资产规模, 且已根据联席主承销商要求提交资产规模数据,该数据真实、准确、有效。上述网 下投资者及配售对象自行承担因违反前述承诺所引起的全部后果”。 (3)投资者应在初询报价表格中填写“资产规模是否超过本次发行可申购金 额上限”和“资产规模(万元)”。 对于资产规模超过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限(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限=配售 对象拟申购价格×1,000.00万股,下同)的配售对象,应在“资产规模是否超过本 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限”栏目中选择“是”,并选择在“资产规模(万元)”栏目 填写具体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金额;对于资产规模未超过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 限的配售对象,应在“资产规模是否超过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限”中选择“否”, 并必须在“资产规模(万元)”栏目填写具体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金额。 45 投资者应对每个配售对象填写具体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确保不存在 超资产规模申购的情形。 3、本次初步询价采取拟申购价格与拟申购数量同时申报的方式进行,网下 投资者报价应当包含每股价格和该价格对应的拟申购数量。参与询价的网下投资 者可以为其管理的不同配售对象账户分别填报一个报价,每个报价应当包含配售 对象信息、每股价格和该价格对应的拟申购股数。同一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中的 不同拟申购价格不超过3个。初步询价时,同一网下投资者填报的拟申购价格 中,最高价格与最低价格的差额不得超过最低价格的20%。 特别提醒网下投资者注意的是,为进一步规范科创板新股发行承销秩序,要 求网下投资者严格按照科学、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参与网下询价,具体如 下: (1)就同一次科创板IPO发行,网下申购平台至多记录同一网下投资者提交 的2次初步询价报价记录。网下投资者为拟参与报价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全部报 价记录后,应当一次性提交。提交2次报价记录的,以第2次提交的报价记录为 准。 (2)网下投资者首次提交报价记录后,原则上不得修改,确有必要修改的, 应重新履行报价决策程序,在第 2 次提交的页面填写改价理由、改价幅度的逻辑 计算依据以及之前报价是否存在定价依据不充分、报价决策程序不完备等情况, 并将有关材料存档备查。提交内容及存档备查材料将作为后续监管机构核查网下 投资者报价决策及相关内控制度的重要依据。 网下投资者申报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为 0.01 元。每个配售对象的最低拟申购 数量为 50 万股,拟申购数量超过 50 万股的部分必须是 10 万股的整数倍,且不得 超过 1,000 万股。投资者应按规定进行初步询价,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网下投资者申报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无效: (1)网下投资者未在 2022 年 8 月 4 日(T-4 日)12:00 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 完成科创板网下投资者配售对象的注册工作,或未于 2022 年 8 月 4 日(T-4 日) 中午 12:00 前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向联席主承销商提交网下投资者核查材料的; 46 (2)配售对象名称、证券账户、银行收付款账户/账号等申报信息与注册信息 不一致的;该信息不一致的配售对象的报价部分为无效报价; (3)单个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超过 1,000 万股以上的部分为无效申报; (4)单个配售对象拟申购数量不符合 50 万股的最低数量要求,或者拟申购 数量不符合 10 万股的整数倍,则该配售对象的申报无效; (5)经审查不符合本公告“三、(一)网下投资者的参与条件及报价要求” 所列网下投资者条件的; (6)联席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 金规模申购的,则该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投资者在网下申购平台填写的资产规模 与提交至联席主承销商的配售对象资产证明材料中的资产规模不相符的,联席主 承销商有权认定该配售对象的报价无效; (7)被证券业协会列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黑名单、异常名单和限制名单中的 网下投资者; (8)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 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规定,未能在中国 基金业协会完成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的私募基金; (9)网下投资者资格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告规定的, 其报价为无效申报。 5、网下投资者或配售对象网下投资者存在下列情形的,联席主承销商将及时 向中国证券业协会报告并公告: (1)使用他人账户、多个账户或委托他人报价; (2)在询价结束前泄露本公司报价,打听、收集、传播其他投资者报价,或 者投资者之间协商报价等; (3)与发行人或承销商串通报价; (4)利用内幕信息、未公开信息报价; 47 (5)未履行报价评估和决策程序审慎报价; (6)无定价依据、未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理性报价,或故意压低、抬高报价; (7)未合理确定拟申购数量,拟申购金额超过配售对象总资产或资金规模且 未被联席主承销商剔除的; (8)接受发行人、联席主承销商以及其他利益相关方提供的财务资助、补偿、 回扣等; (9)其他不独立、不客观、不诚信、不廉洁的情形; (10)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未足额申购; (11)获配后未按时足额缴付认购资金及经纪佣金; (12)网上网下同时申购; (13)获配后未恪守限售期等相关承诺; (14)其他影响发行秩序的情形。 四、确定发行价格及有效报价投资者 (一)确定发行价格及有效报价投资者的原则 1、本次网下初步询价截止后,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对网下投资者的报价 资格进行核查,不符合本公告“三、(一)网下投资者的参与条件及报价要求”及 相关法律法规的投资者的报价将被剔除,视为无效;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后的初步询价结果, 对所有符合条件的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拟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拟申购价格上 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上按申报时 间(申报时间以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记录为准)由后到先、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拟 申购数量同一申报时间上按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 从后到前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部分不低于符合 条件的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 1%。当拟剔除的最高申报价格部分中的最低 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的申报可不再剔除。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 48 下申购。 2、发行价格及其确定过程,以及可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及其有效拟申购 数量信息将在 2022 年 8 月 9 日(T-1 日)刊登的《发行公告》中披露。 同时,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确定本次发行数量、募集资金额,并在《发行 公告》中披露如下信息: (1)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所有网下投资者及各类网下投资者剩余报价的中位 数和加权平均数; (2)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 加权平均数; (3)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保 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 (4)网下投资者详细报价情况,具体包括投资者名称、配售对象信息、申购 价格及对应的拟申购数量、发行价格的主要依据,以及发行价格所对应的网下投资 者超额认购倍数。 在剔除最高部分报价后,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发行询价报价情况, 综合评估公司合理投资价值、可比公司二级市场估值水平、所属行业二级市场估值 水平等方面,充分考虑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 风险等因素,并重点参照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 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 审慎合理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发行数量、有效报价投资者及有效拟申购数量。发行 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审慎评估确定的发行价格是否超出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 部分后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和养老金剩余报 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及超出幅度。如超出的,超出幅度不高于 30%。 若发行价格超出《发行公告》中披露的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余报 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 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在申购前发布包含以下内容的《投 资风险特别公告》:(1)说明确定的发行价格超过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 49 后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和养老金剩余报价的 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的理由及定价依据;(2)提请投资者关注发行价格 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的差异;(3)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 价的合理性,理性作出投资决策;(4)上交所认为应当披露的其他内容。 (二)有效报价投资者的确定 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供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方可且必须作为有效报价投资者参 与申购。有效报价投资者按照以下方式确定: (1)申报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且未作为最高报价部分被剔除或未被认定为 无效的报价为有效报价,有效报价对应的申报数量为有效申报数量。 (2)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不得少于 10 家;少于 10 家的,发行人和联席主 承销商将中止发行并予以公告。 五、网下网上申购 (一)网下申购 本次网下申购的时间为 2022 年 8 月 10 日(T 日)的 09:30-15:00。《发行公 告》中公布的在初步询价阶段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申购。在参与 网下申购时,网下投资者必须在网下申购平台为其管理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填写 并提交申购价格和申购数量,其中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价格;申购数量 为其在初步询价阶段提交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有效申报数量。 网下投资者为其管理的参与申购的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后, 应当一次性全部提交。网下申购期间,网下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申购记录,但以最 后一次提交的全部申购记录为准。 在网下申购阶段,网下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获配后在 2022 年 8 月 12 日 (T+2 日)缴纳认购资金及相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本次发行向网下投资者收取的 新股配售经纪佣金费率为 0.50%,投资者在缴纳认购资金时需一并划付对应的配售 经纪佣金。配售对象新股配售经纪佣金金额=配售对象获配股数×发行价×0.50%(四 舍五入精确至分)。 50 (二)网上申购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申购的时间为 2022 年 8 月 10 日(T 日)的 09:30-11:30、13:00-15:00。网上发行对象为持有上交所股票账户卡并 开通科创板投资账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及其它机构(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 外)。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 10,000 元以上(含 10,000 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 5,000 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 足 5,000 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 500 股,申购数量应当为 500 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具体网上 发行数量将在《发行公告》中披露。 投资者持有的市值按其 2022 年 8 月 8 日(T-2 日)(含 T-2 日)前 20 个交易 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 2022 年 8 月 10 日(T 日)申购多只新股。投 资者持有的市值应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购。 网上投资者申购日 2022 年 8 月 10 日(T 日)申购无需缴纳申购款,2022 年 8 月 12 日(T+2 日)根据中签结果缴纳认购款。 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再参与网上发行,若配售对象同时参与网下 询价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六、本次发行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 2022 年 8 月 10 日(T 日)15:00 同时截止。申购结 束后,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网下申购总体情况于 2022 年 8 月 10 日 (T 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和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 启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确定: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部分,将于 2022 年 8 月 8 日 (T-2 日)首先回拨至网下发行; 51 2、2022 年 8 月 10 日(T 日)网上、网下均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若网上投 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未超过 50 倍的,将不启动回拨机制;若网上投资者初步有 效申购倍数超过 50 倍但低于 100 倍(含)的,应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5%;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 100 倍的,回拨 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10%;回拨后无限售期的网下发行数量原则上不 超过本次公开发行无限售期股票数量的 80%;本款所指的公开发行股票数量指扣 除战略配售股票数量后的网下、网上发行总量; 3、若网上申购不足,可以回拨给网下投资者,向网下回拨后,有效报价投资 者仍未能足额申购的情况下,则中止发行; 4、在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申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中止发行。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并于 2022 年 8 月 11 日(T+1 日)在《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科创板上市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 七、网下配售原则及方式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在 2022 年 8 月 10 日(T 日)完成回拨后,将根据以下 原则对网下投资者进行配售: (一)网下投资者核查 联席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将对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是否符合联席主承销 商及发行人确定的网下投资者标准进行核查,不符合配售投资者条件的,将被剔除, 不能参与网下配售。 (二)有效报价投资者的分类 联席主承销商将提供有效报价的符合配售投资者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分为以下 三类: 1、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保险资金为 A 类投资者, 其配售比例为 RA;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为 B 类投资者,B 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为 RB; 52 3、所有不属于 A 类、B 类的网下投资者为 C 类投资者,C 类投资者的配售比 例为 RC。 (三)配售规则和配售比例的确定 原则上按照各类配售对象的配售比例关系 RA≥RB≥RC。调整原则: 1、优先安排不低于回拨后网下发行股票数量的 50%向 A 类投资者进行配售, 不低于回拨后网下发行股票数量的 70%向 A 类、B 类投资者配售。如果 A 类、B 类投资者的有效申购量不足安排数量的,则其有效申购将获得全额配售,剩余部分 可向其他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进行配售。在向 A 类和 B 类投资者配售时,联席 主承销商可调整向 B 类投资者预设的配售股票数量,以确保 A 类投资者的配售比 例不低于 B 类投资者,即 RA≥RB; 2、向 A 类和 B 类投资者进行配售后,联席主承销商将向 C 类投资者配售, 并确保 A 类、B 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均不低于 C 类,即 RA≥RB≥RC; 如初步配售后已满足以上要求,则不做调整。 (四)配售数量的计算 某一配售对象的获配股数=该配售对象的有效申购数量×该类配售比例,联席 主承销商将根据以上标准得出各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和获配股数。在实施配售过 程中,每个配售对象的获配数量取整后精确到 1 股,产生的零股分配给 A 类投资 者中申购数量最大的配售对象;若配售对象中没有 A 类投资者,则产生的零股分 配给 B 类投资者中申购数量最大的配售对象;若配售对象中没有 B 类投资者,则 产生的零股分配给 C 类投资者中申购数量最大的配售对象。当申购数量相同时, 产生的零股分配给申购时间(以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显示的申报时间及申报编号 为准)最早的配售对象。 如果网下有效申购总量等于本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 将按照配售对象的实际申购数量直接进行配售。 如果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将中止发行。 (五)网下限售摇号抽签 53 网下投资者 2022 年 8 月 12 日(T+2 日)缴款后,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对 网下获配投资者进行配号,通过摇号抽签确定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 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的 10%账户(向上 取整计算),该配售对象所获配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 日起 6 个月。 确定原则如下: 1、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10%(向上取整计算)最终获配账户应当承诺获得本次 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2、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通过摇号抽签方式确定具体账户。本次摇号采用 按获配对象配号的方法,按照网下投资者最终获配户数的数量进行配号,每一获配 对象获配一个编号,并于 2022 年 8 月 15 日(T+3 日)进行摇号抽签,最终摇号确 定的具体账户数不低于最终获配户数的 10%(向上取整计算)。 3、摇号未中签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获配股票将可以在上市首日进行交易、开 展其他业务。 4、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将于 2022 年 8 月 16 日(T+4 日)刊登的《上海联 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以下 简称“《发行结果公告》”)中披露本次网下限售摇号中签结果。上述公告一经刊 出,即视同已向摇中的网下配售对象送达相应安排通知。 八、投资者缴款 (一)战略投资者缴款 2022 年 8 月 5 日(T-3 日)前,战略投资者将向联席主承销商足额缴纳认购资 金及相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将于 2022 年 8 月 16 日(T+4 日)对战略投资者缴纳的认购资金及相应新股配售经纪佣 金的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二)网下投资者缴款 54 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 2022 年 8 月 12 日(T+2 日)披露的《网下初步配售结 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及相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 资金应于 2022 年 8 月 12 日(T+2 日)16:00 前到账。 配售对象新股配售经纪佣金金额=配售对象获配股数×发行价×0.50%(四舍五 入精确至分)。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 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 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将于 2022 年 8 月 16 日(T+4 日)对网下投资者缴纳的认购资金及相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的到账情况进行审验, 并出具验资报告。 联席主承销商将在 2022 年 8 月 16 日(T+4 日)刊登的《发行结果公告》中披 露网上、网下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联席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列表公示并着 重说明获得初步配售但未足额缴款的网下投资者。 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未足额申购、获得初步配售后未及时足额缴纳 认购款及相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以及存在其他违反《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行为 的网下投资者,将被视为违规并应承担违规责任,联席主承销商将把违规情况及时 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配售对象在北交所、上交所、深交所股票市场各板块的违 规次数合并计算。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相关配售对象不得参与北交所、上交所、 深交所股票市场各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及配售。 (三)网上投资者缴款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2 年 8 月 12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 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 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特别提醒,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 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 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网 55 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 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九、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股份处理 战略配售投资者认购不足的,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 部分将首先回拨至网下发行。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结束后,联席主承销商将根据实际缴款情况确认 网下和网上实际发行股份数量。 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 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 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低于扣除最终战略配售 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本次发行因网下、网上投资者未足额缴纳申 购款而放弃认购的由联席主承销商包销。 网下、网上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联席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等具体情况 请见 2022 年 8 月 16 日(T+4 日)刊登的《发行结果公告》。 十、中止发行情况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将采取中止发行的措施: (1)初步询价结束后,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数量不足 10 家的; (2)初步询价结束后,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不足 10 家的; (3)初步询价结束后,拟申购总量不足初步询价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或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余拟申购总量不足初步询价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4)发行价格未达发行人预期或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就确定发行价格未能 达成一致意见; (5)预计发行后总市值不满足选定市值与财务指标上市标准的;(预计发行 后总市值是指初步询价结束后,按照确定的发行价格乘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的总 56 市值); (6)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未按照作出的承诺实施跟投的; (7)网下申购总量小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8)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认 购的; (9)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 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10)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11)根据《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和《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中国证监会 和上交所发现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存在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可责令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恢复发行 安排等事宜。中止发行后,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且满足会后事 项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经向上交所备案后,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择机重启发行。 十一、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强 联系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城北路 2258 号 联系人:TAO CAI 电话:021-67076658 传真:021-67076659 (二)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57 联系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报送核查材料及咨询电话:021-2026 2367 邮箱:project_lyylecm@citics.com (三)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如军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咨询电话:010-6505 1166 (四)联席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杰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 689 号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咨询电话:021-2315 4737 发行人: 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7 月 29 日 58 (此页无正文,为《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 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 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之盖章页) 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 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之盖章页) 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 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之盖章页) 联席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