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影医疗: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2022-10-29
证券代码:688271 证券简称:联影医疗 公告编号:2022-005
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一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变更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同意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27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10,000 万股。根据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普
华永道中天验字(2022)第 0687 号),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724,157,988
股 增 加 至 824,157,988 股 ,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和 实 收 资 本 相 应 由 724,157,988 元 增 加 至
824,157,988 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2 年 8 月 19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
告书》。
公司已完成首次公开发行并于 2022 年 8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类型由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具
体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修订情况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登记业务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和注册资本已经变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最新修订情况和公司治理的实际需求,结合前述注册资本增加的情况,公司拟对《上海
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
体修订内容如下: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
原章程内容 修订后内容
序 条目 条款内容 条目 条款内容
号
1 第三条 公司于【】年【】月【】日 第三条 公 司 于 【2022】 年 【4】 月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 【15】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
称“证券交易所”)审核并于 下简称“证券交易所”)审核并
【】年【】月【】日经中国 于【2022】年【6】月 【22】日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
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以下 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以下
简称“首发”)人民币普通股 简 称 “ 首 发 ”)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万股,于【】年【】月 【10,000】万股,于【2022】年
【】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8】月【22】日在证券交易所
上市。
2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元(以下如无特别指明,均 【824,157,988】 元 ( 以 下 如 无
为人民币元) 特别指明,均为人民币元)
3 第十八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股,均 第 十 八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为普通股,并以人民币标明 条 【824,157,988】 股 , 均 为 普 通
面值。 股,并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除以上条款修改外,原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公司章程》修订内容最终表述以市场监
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根据《公司章程》第二百零三条,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次变更
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
据上述变更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手续。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