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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联影医疗: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2022-12-31  

                        证券代码: 688271         证券简称: 联影医疗       公告编号: 2022-010


                 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联影医疗”)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治理的实际需求,公司拟对《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原章程内容                             修订后内容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十一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
                                       第七十一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
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
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
                                       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
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
                                       主持。
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第一百一十五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     第一百一十五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
副董事长 1 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    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
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产生。


第一百一十七条 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
                                       第一百一十七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
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
                                       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
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
                                       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
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
职务。


   除以上条款修改外,原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公司章程》修订内容最终表述
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上述修订条款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董事会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相关规定办理《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工商
变更、备案登记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