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万润新能: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10-28  

                        证券代码:688275         证券简称:万润新能           公告编号:2022-011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于 2022 年 10 月 26 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
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于 2022 年 10 月 23 日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6 人,实际出席监事 6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洋主持,与会监事均已知悉与所
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
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审议程序、内容和格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
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三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
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法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赞成: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审议通过《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公司的
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
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本次议案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
146,506.029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3、审议通过《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控股
子公司增资以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204,900.00 万元分别向控股子公司鲁北
万润增资 154,900.00 万元及向全资子公司深圳华虹清源增资 50,000.00 万元以投
资建设“24 万吨/年磷酸铁锂联产 24 万吨/年磷酸铁项目”及相关的审议程序符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
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超募资金的使
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增资以投资
建设新项目的事项。
    表决结果:赞成: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4、审议通过《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
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可以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且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进
行置换的规定,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
要求。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
金人民币 26,406.87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赞成: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5、审议通过《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
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
况;本次议案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
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4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表决结果:赞成: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
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