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万润新能: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04-25  

                        证券代码:688275          证券简称:万润新能         公告编号:2023-017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 年 5 月 16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茶店镇邦经路 55 号(郧阳区纵一路与横二
路交叉口西北 140 米)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5 月 16 日
                       至 2023 年 5 月 1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      《关于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关于 2022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的议           √
     3
            案》
     4      《关于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      《关于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6      《关于〈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           √
     7
            股本方案的议案》
     8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关于 2023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           √
     9
            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或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详情参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拟在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9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7、议案 8、议案 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
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
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
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88275       万润新能              2023/5/9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3 年 5 月 12 日上午 9:00-17:30。
(二)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
股票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
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能证明其具有法
定代表人身份资格的有效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他人出席的,被授
权人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
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方式、传真方式或电子邮件方式登
记(须在 2023 年 5 月 12 日 16:00 时前送达、传真或发送邮件至公司),不接受
电话登记。
(三)登记地点:十堰市郧阳经济开发区天马大道 557 号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一)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十堰市郧阳经济开发区天马大道 557 号
联系电话:0719-7676586
传真:0719-7676586
电子邮件:wanrun@hbwanrun.com
邮政编码:442500
联系人:万润新能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5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3 年 5 月 16 日召
开的贵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1
          案》
          《关于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2
          案》
          《关于 2022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
  3
          的议案》
  4       《关于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       《关于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
  6
          议案》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
  7
          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8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 2023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
  9
          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