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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特宝生物: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专项说明2020-03-30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及专项说明

    我们作为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在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议案及相关资料后,
发表独立意见及专项说明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分析行
业环境和公司快速发展过程中资金需求的实际情况,同时兼顾全体股东利益,符
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二、《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资质及项
目成员简历等资料,我们同意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
关业务资格,拥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
计和内部审计的工作需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机构。


    三、《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已根据《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建立了涵盖公司经营各个环节的内控制度,各项内部控制严格、充分、
有效,能够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和经营风险的有效控制,《2019 年度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


       四、《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募
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同
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69,800,547.88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
付的发行费。


       五、《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
更。本次变更不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
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
政策的变更。


       六、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
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
规定,我们对公司 2019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并作如下专项说
明:
    1、2019 年度,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
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强制公司提供担
保的情况。
    2、公司不存在以前年度担保责任延续至本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专项说明》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贾丽娜                  陈清西                  李朝东




                                                      2020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