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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特宝生物: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6-11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对第七
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提名李佳鸿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我们认为李佳鸿先生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具备相关专业知
识;其任职资格不存在被《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禁止的情形。
本次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表决程
序合法有效。
    我们一致同意提名李佳鸿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将该议案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对外捐赠

    “中国降低乙肝患者肝癌发生率研究(绿洲)工程项目”的开展有助于优化
慢性乙型肝炎抗病毒治疗方案、进一步降低中国乙肝患者肝癌发生率。本次捐赠
是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体现,捐赠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相
关制度的规定,不构成关联交易,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
公司本次捐赠事项。
(此页系《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无正文)




 签字:                               签字:
 姓名:贾丽娜                         姓名:陈清西




 签字:
 姓名:李朝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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