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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特宝生物: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6-30  

						证券代码:688278           证券简称:特宝生物     公告编号:2020-022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 年 6 月 29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厦门市海沧新阳工业区翁角路 330 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5

普通股股东人数                                                        3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354,853,589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354,853,58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87.23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87.23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兰春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8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孙志里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
请的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李佳鸿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354,853,089 99.9999         500    0.0001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关于选举
        李佳鸿先生
  1                      16,082,966      99.9969     500    0.0031       0   0.0000
        为公司董事
        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同时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律师:谢道铕、李睿智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人员的资格合法有
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