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宝生物: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2022-01-08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厦门
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宝生物”或“特宝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
规定,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申请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
情况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特宝生物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12月13日出具《关于同意厦门
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
2828号),获准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650万股,并于
2020年1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406,80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8,205,081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368,594,919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锁定期自公司股
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股东为国金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
股份数量为2,325,0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57%,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2年1月
17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股本总数未发生变
化。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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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全资子公司国金创新投资有限公司跟投的战略配售股份,其承诺所获配的
股票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除上述承诺外,
本次申请上市的战略配售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了其所作出的承诺,不存在相关
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形。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2,325,000 股,限售期为自公司公开发
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全部为战略配售股
份。公司确认,本次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1 月 17 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持有限售
本次上市 剩余限售
持有限售股 股占公司
序号 股东名称 流通数量 股数量
数量(股) 总股本比
(股) (股)
例(%)
国金创新投资有
1 2,325,000 0.57 2,325,000 0
限公司
合计 2,325,000 0.57 2,325,000 0
注:上述占总股本比例合计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限售期(月)
战略配售股份 2,325,000 24
合计 2,325,000 -
五、核查结论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特宝生物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作出的各项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科创板上
2
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
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
综上,保荐机构对特宝生物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
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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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邓晓艳 阮任群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