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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特宝生物:特宝生物: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2-03-31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我们作为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特宝生物”)
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密切关注公司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努力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现将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2021 年 9 月 10 日,公司完成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 2021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选举蒋晓蕙女士、周克夫先生、刘圻先生担任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贾丽娜女士、陈清西先生、李朝东先生因任期届满离
任。换届前后公司独立董事情况如下: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蒋晓蕙女士,1955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南财经大
学(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博士。1999 年 1 月至 2003 年 8 月任集美大学
财经学院教授、副院长、院长;2003 年 9 月至 2015 年 2 月任集美大学工商管理
学院教授、院长;2016 年 9 月至 2019 年 8 月任福建农林大学安溪茶学院教授;
2016 年 11 月至 2020 年 12 月任厦门南洋职业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教授、院长;曾
任厦门市商务局评审专家、厦门市人民政府立法咨询专家;现任厦门市工信局评
审专家、厦门演艺职业学院教授、福建省女科技工作者协会常务理事,厦门东昂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特宝生物独立董事。
    周克夫先生,1966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厦门大学动
物学博士。1991 年 12 月至 2011 年 7 月历任厦门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助教、讲师、
副教授;现任厦门大学环境与生态学院副教授、特宝生物独立董事。
    刘圻先生,1977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南财经政法
大学会计学博士,注册会计师(非执业)。2002 年 7 月至今,任教于中南财经政
法大学会计学院,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教授。2015 年 11 月至 2020 年
6 月任武汉天虹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特宝生
物独立董事。
    贾丽娜女士,1967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中天运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管理合伙人、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等职。曾任特宝生物独立董事。
    陈清西先生,1959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厦门大
学生物系讲师、副教授、厦门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厦门大学特
聘教授、中国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学会理事、厦门市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学
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特宝生物独立董事。
    李朝东先生,1964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福建
明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等职,曾任福建天胜联盟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特宝
生物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
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
等服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任职条件及独立性的要求,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
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和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
会,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并审慎投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会
议出席情况如下:
                应参加董事   实际出席董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会   参加股东大
    姓名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会次数
   蒋晓蕙           3            3            0            0            0

   周克夫           3            3            0            0            0

    刘圻            3            3            0            0            0
   贾丽娜
                    3            3            0            0            2
 (届满离任)
   陈清西
                    3            3            0            0            2
 (届满离任)
   李朝东
                 3           3           0           0           2
 (届满离任)


    (二)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我们作为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委员,在各自的任期内严格按照要求参加了
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共召开 8 次会议,具体为:
战略委员会 2 次、审计委员会 4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次、提名委员会 1 次。

    2021 年,公司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全部表决通过,我们对重点事项进行
了关注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未发生对董事会议案及其他非董事会议案事项提出异
议的情形。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充分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为公司
重大事项的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有效提升了公司科学治理水平。

    (三)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情况
    2021 年度,我们通过参加会议、对公司进行了实地现场考察、定期了解公司
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等方式,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和经营情况。报
告期内,我们还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
工作人员保持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公司舆情
动态,为公司稳健和长远发展谏言献策。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们进行沟通交
流,积极主动汇报生产经营情况,为我们的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核查,公司未发
生关联交易。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对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募
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资金使用程序规范,实际投入项
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并购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并购重组。
    (五)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2021 年 9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
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等议案,我们对候选人的任职
资格、教育经历、工作背景、专业能力进行审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本次聘
任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
岗位绩效评价和考核,薪酬的发放符合薪酬与考核制度的规定。
    (六)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要求披露了年度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信息披露遵循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原则,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和利益。
    (七)聘任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
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机构。我们对会计师的执业能力、审计经验等进行了认真
核查,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
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需要,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
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八)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兼顾公司的发展和股东利益提出了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预
案充分考虑到公司现阶段盈利水平、资金需求以及所处的行业特点等因素,有利
于公司持续稳定以及长远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的情形。
    (九)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关注了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股东作出的有关避免同业竞
争、规范关联交易、股份限售等承诺的履行情况,上述承诺人均严格遵守承诺,
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十)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持续关注了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地开展信息披露工作,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
    (十一)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内
部控制制度,确保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的规范运作和内部控
制制度的有效性。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认为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运作情况,符合公司
内部控制的现状。
    (十二)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均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忠实勤勉地履行各项职责,为公司规范运作、董
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十三)开展新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开展新业务。
    (十四)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治理体系较为完善,目前不存在需
予以改进的事项。

       四、 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我们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
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
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2022 年,我们将继续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沟通,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不断提高履职能力,进一步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蒋晓蕙、周克夫、刘圻
          贾丽娜、陈清西、李朝东
          2022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