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宝生物:特宝生物: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3-03-31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
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就 2022 年
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刘圻先生、蒋晓蕙女士及董事李佳
鸿先生三名成员组成,并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刘圻先生担任召集人,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
各项议案均获得表决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2022 年 3 月 30 日,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
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
报告的议案》。
2022 年 4 月 27 日,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2 年 8 月 18 日,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
2022 年 10 月 25 日,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主要工作及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与评估,审计委员会认为: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在提供审计服务期
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
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对公司内审工作的指导与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计划,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对内审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监督和指导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严格按照
审计计划开展工作,确保公司规范运作。
(三)对公司财务报告的审核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议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就财务报表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监督,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
情况,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
的事项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指导与审阅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积极推动公司内控规范体系建设,指导内审部门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积极、稳妥推进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体系完善工作,促进内控
制度有效运行。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有关上市公司治
理规范的要求,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审核公司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内控制度的要求,重点关注
公司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协调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进
行充分有效的沟通,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协调审计过程出现的问题,提高审计工
作效率,共同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促进公司财务和内控规范运作水平的提高。
四、总体评价
2022 年度,审计委员会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充分发挥各委员
自身优势,认真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责任与义务,不断推动董事会科学决策和公司
治理水平的提高,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3 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提高公司整
体治理水平,促进公司内控体系不断完善和优化,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 3 月 30 日
(此页无正文,为《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之签字页)
刘圻 李佳鸿 蒋晓蕙
2023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