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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峰岹科技: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意见2023-04-26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拟提交第
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事前审阅,现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董事、监事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监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是根据公司实际业务经营情况,结合目前
市场水平确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是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并按公
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
议。

       三、《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往期审计工作中,能够做到恪尽职守,
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因此,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第一届
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建新、沈建新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