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秦科技: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华秦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2022-03-12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陕西华秦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机构”)作为陕西
华秦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秦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和《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华秦科技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
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月11日发布《关于同意陕西华秦科技实业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3号),同意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66.6668万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189.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5,833.36万元,
扣除与发行有关的各项费用人民币20,013.39万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295,819.97万元。公司于2022年3月2日收到募集资金,该募集资金已经信永中和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XYZH/2022XAAA30028号《验资报
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
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陕西华秦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
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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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用募集资金投资额
1 特种功能材料产业化项目 68,051.00 68,051.00
2 特种功能材料研发中心项目 31,949.00 31,949.00
3 补充流动资金 28,000.00 28,000.00
合计 128,000.00 128,000.00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和置换情况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2022年3月2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特种功能材料产业化项
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4,393.2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募集资金投资 预先投入自筹资金 本次置换金额
1 工程建设费用 54,920.28 4,212.68 4,212.68
2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4,489.50 - -
3 预备费 1,188.20 180.58 180.58
4 铺底流动资金 7,453.03 - -
合计 68,051.00 4,393.26 4,393.26
(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公司发行费用总额20,013.39万元,截至2022年3月2日,本公司自筹资金已支付
发行费用661.54万元(不含税),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发行费用总额 预先投入自筹资金 本次置换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不含税) (不含税)
1 保荐费及承销费 18,473.27 245.28 245.28
2 审计及法律服务费用 981.13 369.91 369.91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
3 438.68 - -
露费用
4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120.31 46.35 46.35
合计 20,013.39 661.54 661.54
四、募集资金置换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年3月10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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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393.26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61.54万元(不含税)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募集
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上述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及审批程
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
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
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没有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
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
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筹资金,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置换事项
的内容及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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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会计师认为:华秦科技公司编制的专项说明已经按照《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
会公告[2022]15号)等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华秦科技公司截
至2022年3月2日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实
际情况。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华秦科技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
明确的同意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履
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内容及审
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
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上述华秦科技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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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华秦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闫 明 李旭东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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