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秦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08-26
陕西华秦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作为陕西华秦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
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就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开展新业务事项进行了审查,发表
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开展新业务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与江苏图南合金股份有限公司、陕西黎航万生商务信息咨询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沈阳黎航发石化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沈阳新大方电力设备有
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业务布局,符合
公司发展战略。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开展新业务事项是在公司发展战略
指导下开展的正常业务活动,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
是必要的。
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开展新业务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次关
联交易是在公平、合理、公正的原则下协商确定的,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开展新业务的议案》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应当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仅为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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