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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理工导航: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2-06-07  

                                        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1 年度,我们作为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理工导航”)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北京理工导航
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规定,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为宗旨,忠实、勤勉的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维护了公司、全体股
东的利益。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公司现有独立董事 3 名,公司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
职务,简历如下:

    1、戴华,男,1970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专业,
北京联合大学本科学历。1993 年至 1996 年,任北京市天中律师事务所律师;1996
年至 1999 年,任北京市金诚律师事务所律师;1999 年至 2005 年,任北京竞天
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2005 年至 2006 年,任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
人;2006 年至 2007 年,任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2007 年 5 月至
今,任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2010 年 4 月至 2016 年 12 月,
任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北京威卡威埃贝斯乐汽车零部
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 年 3 月至 2020 年 3 月,任许昌远东传动轴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 年 4 月至今,任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2016 年 6 月至 2019 年 12 月,任北京中电华强焊接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董事;2017 年 3 月至 2019 年 1 月,任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用
名:大连三垒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5 月至今,任理工导航独立
董事。
    2、宋春雷,男,1960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
交通运输与规划专业,长安大学(原西安公路学院)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
1982 年 7 月至 1986 年 5 月,任河南省交通厅财务处职员;1986 年 6 月至 1988
年 6 月,任河南省交通厅车购费征收办公室主任;1988 年 6 月至 1990 年 2 月,
任河南省地方铁路局计划财务处处长;1990 年 2 月至 1996 年 7 月,任河南省高
等级公路建设指挥部财务处处长;1996 年 7 月至 2000 年 8 月,任河南省交通厅
财务处副处长;1998 年 9 月至 2000 年 12 月,任河南公路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兼任河南省交通厅外资项目管理办公室常务副主任;2000 年 12 月至 2009 年 7
月,任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副书记兼任河南高速公路发
展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党委委员及中原信托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09 年 7
月至 2014 年 6 月,任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党委副书
记、历任常务副总经理;2014 年 7 月至 2015 年 10 月,任河南省国有资产管理
委员会监事会主席;2015 年 11 月至 2016 年 10 月,任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投资副总监兼任集团机关党委书记;2016 年 11 月至 2017 年 12 月,任中华财
务咨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 年 1 月至 2020 年 4 月,任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皓
元鹏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高级投资总监;2020 年 4 月至今,退休;2020 年 1 月
至今,任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5 月至今,任广微
国际技术发展(北京)有限公司董事;2020 年 10 月至今,任理工导航独立董事。

    3、李金泉,男,1953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企业管
理专业,中国社科院硕士研究生学历。1976 年 12 月至 1993 年 9 月,任内蒙古
第一机械制造厂工程师、副处长、处长;1993 年 9 月至 1999 年 6 月,任内蒙古
第一机械制造厂副厂长;1999 年 6 月至 2002 年 11 月,任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
司第一事业部副主任、分党组成员兼河北凌云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02 年
11 月至 2002 年 12 月,任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企业管理与质量保证部主任(局
长)兼河北凌云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02 年 12 月至 2006 年 8 月,任中
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资产经营部主任兼河北凌云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
北方车辆集团董事、哈尔滨一机集团董事;2006 年 8 月至 2011 年 5 月,任中国
兵器工业集团公司资本运营部主任兼河北凌云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西安兵器
工业科技产业开发有限公司董事;2011 年 5 至 2012 年 7 月,任中国兵器工业集
团公司特级专务(总经理助理级)、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包头
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2 年 7 月至 2014 年 4 月,任中国兵器工业集
团公司特级专务、北方华锦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4 年 4 月至今,退休;2016 年 12 月至今,任吉林化纤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3 月至今,任珠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2020 年 5 月至今,任理工导航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
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我们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
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1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一)2021 年度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5 次董事会,1 次股东大会,出席情况如下:

                                  董事会                         股东大会

  独立董事   本年应参加董 亲自出                               列席股东大会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事会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戴华           5          5            0            0           1

   宋春雷          5          5            0            0           1

   李金泉          5          5            0            0           1

    2021 年度,公司共召开 5 次董事会会议,1 次股东大会会议。本着勤勉尽责
的态度,我们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资料,与公司管理层积极交流,参与各
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建议,谨慎、独立行使了表决权。

    我们认为,2021 年度内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重大事项等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因
此,对上述会议各项议案均投同意票。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运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提名委员会)规范运作。作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成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我们召集和参加了专门委员会会议。
各专门委员会就公司重大事项进行了审议,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提出了意见和建
议。

    2021 年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共召开 6 次会议,其中战略委员会 1 次,审
计委员会 4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次。

    (三)现场考察情况

    2021 年度,我们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时间到公司实地考
察,并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
了解公司生产经营以及内部控制建设情况,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并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并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建议。

    (四)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为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充分保证了公司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为
我们的独立工作提供了便利的条件,能够就公司生产经营等重大事项与我们进行
及时沟通,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较好的协助。

       三、2021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5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确认公司 2020 年 7-12 月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关于预计公司 2021 年度关联
交易情况的议案》。

    我们认为以上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需要,符合市场需求,遵循了平等、
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有关协议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允的、合理的,价格未偏
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的
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8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
案》,公司全资子公司七星导航拟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
100,000,000 元固定资产贷款,用于子公司“光纤陀螺仪生产建设项目”建设,由
公司提供相关担保。上述对外担保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需求,符合监管机
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经核查,
2021 年度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以外公司的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尚未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

    (四)并购重组情况

    2021 年度,公司未发生并购重组业务。

    (五)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2021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动。公司依据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
职责情况,按照考核情况发放薪酬。我们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符合
相关制度和方案。

    (六)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2021 年度,公司还未上市,不存在需要发布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的情形。

    (七)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1 年度,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聘请的 IPO 审
计机构及年审机构,我们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有证
券从业资格的专业审计机构,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
公司财务审计、内控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在担任公司审计
机构并进行审计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切实履
行了作为审计机构的职责,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

    (八)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21 年度,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或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九)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及股东所有承诺事项均按约定有效履行,未出现公司及股
东违反承诺的情况。

    (十)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1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要
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现状。我们对公
司 2021 年的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切实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十一)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21 年度,公司能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自身经营特点,不断
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我们认为公司各项经营活动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不存在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十二)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各专门委员会能够遵守对公司忠实和勤勉的原则,根据中
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经验,切实发挥了各
专门委员会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重要作用。董事会、相关委员会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各自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
定,会议通知、会议资料送达及时,会议议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会议的表
决程序合法,会议的结果有效。我们认为,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运作规范,
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十三)开展新业务情况

    2021 年度,公司不存在开展新业务的情况。

    (十四)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结合公司 2021 年度的整体情况,我们认为公司运作规范、有效,制度健全,
目前不存在需要改进的其他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工作展望

    2021 年,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及时
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
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2 年,我们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谨慎、
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加强同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按
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充分利用自身掌握的专业
知识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提供决策参考建议,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
水平。同时,积极参加上海交易所的相关培训,提高业务水平,更好的发挥独立
董事的职能和作用,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
经营。

    在此,谨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独立董事履行职责过程中给
予的积极有效配合与支持,表示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戴华、宋春雷、李金泉
                                                        2022 年 6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