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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鸿泉物联: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0-04-21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证券代码:688288                                  证券简称:鸿泉物联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0 年 4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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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5
议案一:关于审议公司《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7
议案二:关于审议公司《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8
议案三:关于审议公司《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9
议案四:关于审议公司《2019 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 10
议案五:关于审议公司《2020 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 11
议案六:关于审议《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12
议案七:关于审议《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13
议案八:关于审议《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 14
议案九:关于审议《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15
议案十: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6
议案十一:关于审议公司董事、监事 2020 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19
议案十二:关于审议公司 2020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0
议案十三:关于修改《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21
议案十四:关于修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22
议案十五:关于修改《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23
议案十六:关于修改《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24
附件一: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5
附件二: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1
附件三:2019 年度财务决算 .......................................... 33
附件四:2019 年度财务预算 ..........................................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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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会议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
大会的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以及《杭州鸿泉物联网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 2019 年年度股
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
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
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
托书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下同)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
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行使、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
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应提前到发言登记处进行登记(发
言登记处设于大会签到处)。大会主持人根据发言登记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
发言。股东现场提问请举手示意,并按大会主持人的安排进行。发言时需说明股
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股东发言、提问应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相关,简明扼要,
每次发言原则上不超过 5 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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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监事候选人等
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
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大会的议案
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
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九、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列示在同一张表决票上,请现场出席的股东按要求
逐项填写,务必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多填、字迹无法辨认、没有投票人
签名或未投票的,均视为弃权。
     十、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
管理人员、公司聘任律师及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以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
入会场。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
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
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二、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书。
     十三、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
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四、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7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
知》(公告编号:202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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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0 年 4 月 28 日(星期二)14:30
     (二)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园六路 3 号公司会议室
     (三)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0 年 4 月 28 日至 2020 年 4 月 2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 2020 年 4 月 28 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 2020 年 4
月 28 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三)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四)主持人宣读会议须知
     (五)逐项审议各项议案
          1、《关于审议公司<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审议公司<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审议公司<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关于审议公司<2019 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5、《关于审议公司<2020 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6、《关于审议<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7、《关于审议<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8、《关于审议<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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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关于审议<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1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1、《关于审议公司董事、监事 2020 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12、《关于审议公司 2020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3、《关于修改<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14、《关于修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15、《关于修改<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16、《关于修改<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六)针对大会审议议案,股东发言和提问
     (七)选举监票人和计票人
     (八)与会股东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九)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十)复会,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
     (十一)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二)律师宣读见证意见
     (十三)签署会议文件
     (十四)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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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一:关于审议公司《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现就关于《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的议案向各位报告如下,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一。


     本报告已经 2020 年 4 月 3 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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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二:关于审议公司《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现就关于《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的议案向各位报告如下,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二。


     本报告已经 2020 年 4 月 3 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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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三:关于审议公司《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已经 2020 年 4 月 3 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20 年 4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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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四:关于审议公司《2019 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董事会对 2019 年度公司整体运营情况进行总结,编制了《2019 年度财
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三。
     本报告已经 2020 年 4 月 3 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
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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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五:关于审议公司《2020 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综合考虑 2020 年宏观经济的波动性,在总结 2019 年经营情况的基础上,
审慎预测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情况,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四。
     本报告已经 2020 年 4 月 3 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
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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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六:关于审议《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独立董事总结了 2019 年度的工作情况,并撰写了《2019 年度独立董事
述职报告》。
     本报告已经 2020 年 4 月 3 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并于 2020 年 4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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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七:关于审议《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94,560,983.23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19 年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
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 元(含税)。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00,000,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30,000,00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数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的比例为 43.05%,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
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
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
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方案已经 2020 年 4 月 3 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
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20 年 4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刊载披露了公司《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
号:2020-019),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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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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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八:关于审议《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
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编制了公司《2019 年
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报告已经 2020 年 4 月 3 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
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20 年 4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刊载披露,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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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九:关于审议《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上市
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的要求,公司就 2019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出具专项报告。
     本报告已经 2020 年 4 月 3 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
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20 年 4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刊载披露了公司《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
报告》(公告编号:2020-018),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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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十: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规范要求,公司将对公司章程中的经营范围进行重
 述,但公司主营业务和实际经营范围未发生变化。同时,为了符合 2020 年 3 月
 1 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要求,对公司章程中涉及信息披露、公
 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等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
围: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成果转让: 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
计算机软件,办公自动化设备,光纤通 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讯设备,数据接入设备,视频通讯设备; 软件开发;大数据服务;智能车载设备制
承接;计算机网络工程;批发、零售: 造;通信设备制造;移动通信设备制造;
集成电路,通讯设备及零部件,办公自 移动终端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计
动化设备,计算机及外部设备,移动数 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集成电路制
据终端设备,化工产品(除化学危险品 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计算器设备销售;
及易制毒化学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通讯设备销售;移动通信设备销售;移动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 终端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计算机
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 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
可经营);含下属分支机构经营范围;其 辅助设备零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集成
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依法 电路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产品销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可开展经营活动)(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的经营范围为准)。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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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
                                      果为准)。


第二十八条      第一款                第二十八条   第一款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
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 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
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 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
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 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
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 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
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 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
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 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卖出
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 6 个月时间限 该股票不受 6 个月时间限制。
制。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
                                      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
                                      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
                                      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第七十七条      第三款                第七十七条   第三款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
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 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
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 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
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 构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以下简
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 称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作为征集人,
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 自行或者委托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
股比例限制。                          公开请求公司股东委托其代为出席股东
                                      大会,并代为行使提案权、表决权等股东
                                      权利。
                                          依照前款规定征集股东权利的,征集
                                      人应当披露征集文件,公司应当予以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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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
                                            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公
                                     开征集股东权利。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形成的《公司章
程》已于 2020 年 4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本议案已经 2020 年 4 月 3 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修改事项,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
记备案手续。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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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十一:关于审议公司董事、监事 2020 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
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关于 2020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标准如下:
     一、公司董事、监事 2020 年的薪酬、津贴方案如下
     1、在本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的津贴为每年 5 万元(含税);
     2、非独立董事:何军强先生、刘浩淼先生、赵胜贤先生根据其在公司担任
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津贴;
     3、公司监事按其所任具体岗位,根据公司相关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
酬,不再另外领取津贴。
     二、 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董事及监事的薪酬标准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本议案已经 2020 年 4 月 3 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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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十二:关于审议公司 2020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提高资金营运能力,根据公司经
营目标及总体发展计划,现提议如下融资授信方案: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鸿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浙江鸿泉车联网有限公司、
上海成生科技有限公司)2020 年拟向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
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
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综合授信业务,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
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执行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
期限自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止。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授信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最后
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融资期
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本议案已经 2020 年 4 月 3 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
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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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十三:关于修改《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符合 2020 年 3 月 1 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要求,公司
对《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本议案已经 2020 年 4 月 3 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并于 2020 年 4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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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十四:关于修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符合 2020 年 3 月 1 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 2020 年 2 月发布的《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报送指引》的要求,公司对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本议案已经 2020 年 4 月 3 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并于 2020 年 4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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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十五:关于修改《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规范公司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的流程,公司对《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本议案已经 2020 年 4 月 3 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并于 2020 年 4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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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十六:关于修改《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规范管理公司关联交易,公司对《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进行
修订。


     本议案已经 2020 年 4 月 3 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并于 2020 年 4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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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附件一: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9 年度,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全
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以及《公司
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恪尽职守,
勤勉尽责地开展了各项工作,不断规范公司治理。现将公司董事会 2019 年工作
情况和 2020 年工作重点汇报如下:
一、公司 2019 年度总体经营情况
    2019 年度,受国内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国际贸易环境震荡变化等大环境风险
因素和汽车行业增速下滑的行业影响,公司加大研发力度,提升产品性能,努力
拓展前装整车厂和后装渣土车市场,凭借敏锐的市场洞察力、出色的产品创新力
以及果敢的经营执行力,业绩取得了一定的突破。
    2019 年,在前装业务领域,公司继续与陕汽、北汽福田、安徽华菱、北奔、
苏州金龙等整车厂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同时,新覆盖了东风汽车新能源车型、
三一重工工程机械车型、成都大运中轻卡车型等。随着公司品牌和声誉的提升,
公司主动拓展海外市场,成功与全球领先的重型卡车和巴士制造商瑞典斯堪尼亚
集团、汽车零部件巨头美国康明斯集团建立了合作关系,同时,公司已签署框架
合同开发适用于日本技术标准的终端产品,已签署委托开发合同开发适用于北美
市场 UTV 全地形越野车的人机交互终端产品等。公司的智能增强驾驶系统继续在
传统商用车车厂保持着市场领先的位置。
    在后装业务领域,公司的高级辅助驾驶系统在全国已实施渣土车智能网联设
备安装管理的 34 座城市中覆盖 27 座,继续保持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同时,公司
积极参与了环保 OBD 项目,已在浙江、河北、河南多个城市中标。此外,公司逐
步拓展智能网联设备的应用场景,已成功应用于水泥搅拌车、渣土运输船等项目
上。
    2019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1,320.20 万元,同比增加 26.34%,归母净利

                                     25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润 6,968.83 万元,同比增加 22.01%,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 96,542.39 万
元,净资产 84,856.25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12.10%。
    营业收入较上年增长主要原因有包括陕汽、福田等传统商用车整车厂重卡销
量良好,间接影响公司产品的需求订单量增加;其次公司 2019 年新进入的三一
集团、大运汽车、东风汽车等从第四季度开始逐步增加订单量;最后公司继续在
渣土车领域拓展了多个新城市给公司带来了增量的销售额等。
    归母净利润较上年增加 22.01%,增幅略小于营业收入增幅,主要原因是用于
公司市场拓展的销售费用和加大研发投入产生的研发费用共同导致的期间费用
增加所致。
    公司成功在科创板挂牌上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5,294.09 万元,
增强了公司的资金实力,也增加了公司的总资产和净资产,从而使公司的资产负
债率保持在较低的水平。
    2019 年,公司继续加大研发投入,达到 5,137.35 万元,研发投入总额占营
业收入比例为 16.40%,较 2018 年 16.09%增加了 0.31 个百分点,同时也取得了
一定的研发成果。
    未来公司还将继续坚持自主创新,从 5G、V2X 和人工智能等方向出发,开发
更多适用于商用车的前沿技术,推动我国商用车深度智能网联化。
二、 报告期内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 董事会会议情况
     2019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11 次,全体董事均参与了各次会议。公司董
事会认真勤勉地履行职责,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并规范内部管理和控
制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及可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 召开股东大会情况
    2019 年度,公司共召开 3 次股东大会,均由董事会提议召开,公司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积极参与,出席或列席了相关会议。
     (三) 董事会履职情况
     2019 年度,本着勤勉尽职的态度,各位董事认真参加了公司历次董事会会
议,仔细审阅会议相关资料,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关
注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形成公正、科学、合理的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切

                                   26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实履行了董事的职责。
     三、执行公司股东大会各项决议情况
     2019 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职责,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四、公司治理情况
     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将继续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对
公司经营活动中的重大决策问题进行审议并作出决定,或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
司的管理机构情况: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通过董事会对公司进行管理
和监督。总经理在董事会领导下,全面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
     五、2019 年已完成的重点工作
    1.成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经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证监许可〔2019〕1920 号《关于同意杭州鸿泉物联网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6 日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2,500 万股,发行价格 24.9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6.25 亿元,发行后
总股本 10,000 万股。公司从 2017 年股改开始,经历了 2 年多的时间,终于成功
在科创板挂牌上市,这使得公司的知名度和声誉得到很大的提升。未来,公司将
以上市为契机,借助资本市场的力量,继续做大做强实业。
    2.安吉生产基地厂房及综合楼基本建成。
    为了提高公司的产能,解决招人难等系统性问题,公司在安吉购置了土地,
建设新的生产基地。截至 2019 年 11 月底,厂房和综合楼基本完成建设。2019
年 12 月,公司开始生产线的建设,同时,还将新购置自动化的生产线,有望进
一步提高产能。
    3.滨江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基本完成准备工作。
    2019 年,公司与上海同大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签订了协议,其对研发中心
项目出具了设计方案。截至目前,公司已基本完成了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等遴选
及其他项目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确保工程在 2020 年开工建设。
    4.强化成本控制。
    2019 年,公司通过优化人员结构,优化公司流程与管理制度,优化产品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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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BOM 结构等。从公司各个方面去挖掘出公司各个环节改善点,优化流程、减少浪
费,推进精益生产,提高效率,进行各个方面的成本控制,主要包括:生产成本,
物料成本,研发效率,客户质量,减少库存等。不断的增强研发队伍,引进核心
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不断引进自动化开发和测试软件,提高研发效率。
    5.研发成果。
     (1)2019 年,通过不断训练,公司人工智能算法的性能得到进一步提高,
其中商用车盲区监测(BSD)、驾驶员监视技术(DMS)等精准度进一步提升近 2
个百分点,达到行业先进水平,识别能力的增强使得客户体验更好,车辆行驶的
安全性更高。
     (2)2019 年,公司自主研发多种适用于商用车的环境感知技术,包括安全
带佩戴识别、装载物类别识别、交通标识识别等算法,使得车辆整体的环境感知
功能得到进一步提升。
     (3)2019 年,商用车专用的前方碰撞预警系统(FCW)、车道偏离预警系统
(LDW)等技术的研发取得较大突破。
     (4)2019 年,公司通过研发,在商用车人机交互终端中新增了语音识别、
360°环视全景摄像等功能的,使驾驶员的用户体验和实际使用效果得到很大的
提升。
     (5)2019 年,公司研发生产了带有电子地平线(AHP)的产品,即通过匹
配的传感器、数据处理和辅助系统,使得车辆能够预知前方道路的曲率和坡度情
况,从而调整能量分配方案,达到降低能耗的目的,同时,辅助 ADAS 感知,降
低误触发概率,提升用户体验。
    六、2019 年公司获得的奖项荣誉
    公司承担的重大科研项目和获得研发技术相关的奖项如下:
    (1)公司承担了浙江省科学技术厅重大科技专项“基于车联网云服务平台
的 V2X 工程车智能车载管理系统”的研发项目,顺利通过中期验收。
    (2)报告期内,公司实验室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授予的 CNAS
实验室认可证书;
    (3)由公司主要起草,浙江省物联网产业协会归口发布的《环保渣土车管
理终端》团体标准被确认为 2019 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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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4)经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评审,公司行车记录仪被评为“浙江制造精
品”;
    (5)“基于计算机视觉的智慧交通及驾驶员行为分析的车载系统”被浙江省
经济和信息化厅评为 2019 年度浙江省人工智能优秀解决方案(产品);
    (6)公司被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评为“浙江省人工智能行业应用标杆企
业”。
     七、行业未来发展趋势
    在 2019 世界智能网联汽车大会上,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和工业和
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联合发布了《世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指数(顺义
指数)》指出我国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处在第二梯队,位于美国、德国、日本、
英国、韩国、荷兰之后,位列第 7 位。相比于产业发达国家,我国在政策标准方
面存在短板,缺少核心龙头企业,但市场优势明显,有望后来居上。
    目前,我国在路网规模、5G 通信、北斗卫星导航定位系统已处于国际领先水
平,并且我国的汽车销量位居世界首位,新型城镇化建设快速推进,市场需求前
景广阔。
    到 2025 年,中国标准智能汽车的技术创新、产业生态、基础设施、法规标
准、产品监管和网络安全体系基本形成。实现有条件自动驾驶的智能汽车达到规
模化生产,实现高度自动驾驶的智能汽车在特定环境下市场化应用。智能交通系
统和智慧城市相关设施建设取得积极进展,车用无线通信网络(LTE-V2X 等)实
现区域覆盖,新一代车用无线通信网络(5G-V2X)在部分城市、高速公路逐步开
展应用,高精度时空基准服务网络实现全覆盖。
    八、公司未来发展方向
    公司在 2020 年经营活动中要牢牢把握行业发展变化趋势,努力实现 2020 年
较 2019 年收入、利润双增长的目标。为此要在经营中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全面推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在补长公司的产能短板的同时要特别注
重智能化、自动化生产手段的推广和运用,提高生产效率;
    (2)继续坚持产品创新,关注客户需求,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性能;维护好
原有客户关系,争取前装车厂有新的突破;后装市场,继续保持渣土车领域的优
势,并不断向环保 OBD、水泥搅拌车等领域拓展应用场景;同时还要密切关注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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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车整车厂未来的变化,关注海外市场,要将市场占有率的提升,作为公司未来
一段时间的重要经营目标;
    (3)公司以 5G、V2X 和人工智能等方面为研发方向,扩大研发队伍,对未来
市场热点产品进行技术规划和技术储备;
    (4)完成公司信息化管理平台的全面升级、更新,实现公司信息的互通共享,
不仅要在实现日常经营活动的信息化管理,而且要在公司的决策活动中引入信息
化管理工具,全面提升公司的管理水平。
     2020 年注定是一个不平凡的一年,鸿泉物联始终坚持将降低交通运输的代
价作为企业使命。坚定不移的去落实公司发展战略,使公司成为商用车辅助驾驶
的全球领军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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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9 年度,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
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
内部相关规定,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责,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对公司重大决策和
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严格审查,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情况、股东大会
召开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保障了公司
全体股东、员工和公司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经营正常并保持了较好的发展态势。
现将监事会 2019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予以审议:
一、公司 2019 年度总体经营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9 年,公司监事会就公司财务情况汇报如下: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1,320.20 万元,同比增加 26.34%,归母净利润 6,968.83 万
元,同比增加 22.01%,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 96,542.39 万元,净资产
84,856.25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12.10%。
     公司财务状况良好,营业收入稳步增长,各项成本费用控制在合理增长的范
围内,资产负债率保持在较低的水平。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 监事会会议情况
    2019 年度,公司共召开监事会 6 次,各位监事均认真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
司财务管理、募集资金管理等事项加强监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及可持续发展奠
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 出席会议情况
     2019 年度,本着勤勉尽职的态度,各位监事认真参加了公司历次监事会会
议,仔细审阅会议相关资料,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关
注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形成公正、科学、合理的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切
实履行了监事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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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发表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为规范公司运作,保证公司经营决策的科学合理,公司监事会着
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监督,忠实地履行监督职能。
     (一)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工作情况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
司 2019 年度依法规范运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和决议等程序合法有效。各
位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尽职尽责,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损
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 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工作情况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财务管
理规范。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及招股说明书等资料,认为公司招
股说明书的编制和会议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 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管理严格遵循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规定,公司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募投项目可行性、经济效益等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四)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
监督,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
     2020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
规则》等相关规定,忠实履行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同时,监事会将继续加
强自身履职能力建设,切实提高监督工作水平,积极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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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三: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一、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情况

           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
    发表了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

    二、公司财务状况分析

           公司 2019 年度相关财务状况分析如下:
           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9 年      2018 年         差额       变动比例
总资产                                    96,542.39    30,668.17     65,874.21        214.80%
净资产                                    84,856.25    25,093.33     59,762.92        238.16%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差额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31,320.20    24,790.23      6,529.96         26.34%
营业成本                                  15,197.64    12,309.52      2,888.12         23.46%
销售费用                                   2,475.74     1,524.69         951.05        62.38%
管理费用                                   2,687.78     2,235.12         452.66        20.25%
研发费用                                   5,137.35     3,989.17      1,148.18         28.7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968.83     5,711.87      1,256.96         22.0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6,221.32     5,402.41         818.91        15.16%
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220.31     3,620.51      2,599.80         71.81%

           2、主要财务数据分析
           (1)总资产
           2019 年末,公司总资产为 96,542.39 万元,较年初增长 214.80%。其中:货
    币资金为 60,298.50 万元,较年初增长 629.60%,系本期公司在科创板上市,首
    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所致;应收账款为 14,580.19 万元,较年初增长 54.72%,
    系销售收入增长,应收款相应增多所致;固定资产为 6,814.18 万元,较年初增
    长 871.96%,主要为全资子公司鸿泉电子生产基地的厂房和综合楼转为固定资产
    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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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净资产
     2019 年末,公司净资产为 84,856.25 万元,较年初增长 238.16%。其中:实
收资本为 10,000.00 万元,较年初增长 33.33%;资本公积为 64,238.84 万元,
较年初增长 461.30%,系公司科创板上市发行新股所致;未分配利润为 9,288.95
万元,较年初增长 65.31%,主要为盈利累计所致。
     (3)营业收入
     2019 年度,营业收入为 31,320.20 万元,较上年增长 26.34%,主要为客户
和订单的增加,积极开拓市场,销量增加所致。
     (4)营业成本
     2019 年度,营业成本为 15,197.64 万元,较上年增长 23.46%,成本主要系
随销售收入增长而增长。
     (5)销售费用
     2019 年度,销售费用为 2,475.74 万元,较上年增长 62.38%,主要系随着销
售收入的增长,销售人员薪酬、三包费、仓储物流费、差旅费等费用随之增加所
致。
     (6)管理费用
     2019 年度,管理费用为 2,687.78 万元,较上年增长 20.25%,主要是管理人
员工资薪酬和咨询服务费增加所致。
     (7)研发费用
     2019 年度,研发费用为 5,137.34 万元,较上年增长 28.78%,主要是研发人
员增多和工资薪酬增加所致。
     (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19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968.83 万元,较上年增长
22.01%,主要系收入增长净利润随之增长。
     (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019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6,221.32 万
元,较上年增长 15.16%,主要系收入增长净利润随之增长。
     (1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19 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6,220.31 万元,较上年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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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81%,主要系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 1,791.46 万元,增长
7.78%;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 1,410.16 万元,增长 186.88%;而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因第四季度采购未到信用期仅增加 126.64 万元
等各个因素综合影响所致。

     三、主要财务指标分析

   项目                          财务指标        2019年度       2018年度       变动幅度
                    综合毛利率                      51.48%           50.35%         2.24%
 盈利能力
                    净资产收益率                    19.63%           26.30%        -25.36%
                    流动比率(倍)                     7.81            5.27        48.20%
 偿债能力           速动比率(倍)                     7.46            4.66        60.09%
                    资产负债率                      12.10%           18.18%        -33.44%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2.61            2.30        13.48%
 运营能力
                    存货周转率(次)                   4.38            4.68         -6.4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88            0.77        14.2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88            0.77        14.29%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16.40           16.09         1.93%

     (1)净资产收益率下降,主要系报告期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导致所有者权
益的增幅超过净利润的增幅所致。
     (2)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较大幅度的增长,主要系公司在科创板挂牌上市,
上市募集资金到位,货币资金增加所致。
     (3)资产负债率有较大幅度的下降,主要系公司在科创板挂牌上市,资产
总额有较大幅度的增加所致。
     总体而言,2019 年度公司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财务状况稳健,资产质
量优良,盈利能力较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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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一、预算编制说明
     本预算报告是在假设国家政策、市场环境、信贷政策等宏观因素在 2020 年
度没有发生重大变化的前提下,根据公司 2019 年度经营情况,结合未来发展战
略,并对公司 2020 年度业务拓展计划、人员储备、资金筹集等方面综合分析的
基础上进行编制的。
     二、基本假设
     1、公司所遵循的国家和地方的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无重大变化。
     2、公司主要经营所在地及业务涉及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3、公司所处行业形势及市场行情无重大变化。
     4、公司 2020 年度业务模式及市场无重大变化。
     5、公司主要产品的市场价格不会有重大变化。
     6、公司主要原材料成本价格不会有重大变化。
     7、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涉及的税收政策将在正常范围内波动。
     8、公司现行的生产组织结构无重大变化,公司能正常运行。
     9、无其他不可抗拒力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得影响。
     三.2020 年度主要经营目标
     1.实现营业收入:40,000 万元
     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8,000 万元
     2020 年公司将围绕公司经营管理目标,增加研发投入、加强市场开拓、优
化产品结构,确保公司朝着预定的经营目标协调、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


     特别提示:上述财务预算仅为公司 2020 年经营计划的前瞻性陈述,不构成
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也不代表公司对 2020 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
取决于宏观经济和市场状况变化等多种因素,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投资者对
此应当保持足够的风险意识,并且应当理解经营计划与业绩承诺之间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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