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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鸿泉物联:鸿泉物联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北大千方)2021-02-05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鸿泉物联
股票代码:688288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北大千方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 8 号中关村软件园一期 27 号楼 B 座
201 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协议转让)




                     报告签署日期:2021 年 2 月 3 日




                               第 1 页 共 17 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管理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
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
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
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
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本次权益变动需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批准,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提
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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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释 义 .................................................................... 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信息 ...........................................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 6
  三、关联关系情况 ....................................................... 6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7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 7
  二、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减少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 7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及具体情况 ............................................ 8
  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 8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8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权利限制 ........................... 8
  四、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 8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1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2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13
  一、备查文件目录 ...................................................... 13
  二、查阅地点 .......................................................... 13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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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释 义

    除非上下文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以下含义: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
本报告书                 指
                              变动报告书
                              北京北大千方科技有限公司与北京千方科技
本协议                   指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协议转让杭州鸿泉物联网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股份转让协议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大千
                         指   北京北大千方科技有限公司
方、转让方

鸿泉物联、上市公司       指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688288)

千方科技、受让方         指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北大千方拟转让鸿泉物联 5%股份给千方科技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15 号准则》            指
                              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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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信息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北京北大千方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公司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 8 号中关村软件园一期 27 号楼 B
                     座 201 号
主要股东构成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100%
(唯一股东)
注册资本             30,000.00 万元
实际控制人           夏曙东
法定代表人           韩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80202395XM

成立日期             2000 年 10 月 30 日
经营范围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计算机
                     及外围设备、机械电器设备、办公设备、通讯设备、电子
                     元器件;计算机系统集成;数据处理;计算机维修;软件
                     开发;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电脑打字;设计、
                     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市场调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
                     出口、代理进出口;专业承包;委托加工集成电路(IC)
                     卡读写机;生产、加工、制造、组装计算机设备、电子产
                     品、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通讯设备、计量设备。(市场主
                     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
                     动。)。



                                 第 5 页 共 17 页
    (二)主要负责人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地区的居留权
 夏曙东     男     董事长       中国             中国            无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三、关联关系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本次通过协议转让股份的受让方之间存在实际控制关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为受让方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股份转让系同一实际控制人下的股份转让。




                              第 6 页 共 17 页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将所持鸿泉物联的
无限售流通股 5%的股份协议转让给千方科技。


    二、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减少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不排除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信息披露义务人发生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
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相应的报告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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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及具体情况

    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拥有权益的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北大千方直接持有鸿泉物联无限售流通股 14,952,369 股,
占鸿泉物联总股本的 14.95%。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拥有权益的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北大千方直接持有鸿泉物联无限售流通股 9,952,369 股,
占鸿泉物联总股本的 9.95%。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股权控制关系
    本次转让双方存在实际控制关系,转让方为受让方的全资子公司。因此本次
权益变动系同一实际控制人下的股份转让。


    二、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进行。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鸿泉物联股份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东名称
              持股总数(股) 持股比例(%) 持股总数(股) 持股比例(%)
  北大千方     14,952,369          14.95          9,952,369          9.95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权利限制


    本次权益变动所涉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况。


    四、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北京北大千方科技有限公司(转让方)
    乙方: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受让方)

                               第 8 页 共 17 页
    (一)股权转让
    转让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向受让方转让其持有的杭州鸿泉
物联网技术股份由此公司(即目标公司)5,000,000 股股份(占目标公司总股本
5%)(“目标股份”),受让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受让该等股份
(“本次交易”或“股份转让”)并于本次交易完成后持有目标股份。
    本协议签署日至目标股份过户登记日(交割日)期间,若目标公司派发股利、
送股、资本公积转增、拆分股份、增发新股、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标的股份
的数量及每股单价应同时根据交易所除权除息规则作相应调整。
    (二)每股转让价格和股份转让价款
    本次股份转让以签署日的前一交易日目标公司股份二级市场收盘价为定价
基准,签署日的前一交易日为 2021 年 2 月 2 日,目标公司股份二级市场收盘价
为每股 33.85 元,经协商一致,双方确定目标股份的转让价款合计人民币
135,400,000 元(“转让价款”),目标股份每股成交价格约为人民币 27.08 元。
股份转让价格不低于转让协议签署日(当日为非交易日的顺延至次一交易日)目
标公司股份大宗交易价格范围的下限。
    (三)股份转让价款的支付
    受让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90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 135,400,000 元转让
款支付至转让方的指定账户。
    (四)转让交割及过户
    4.1 双方各自关于本次交易的内部决策程序均已履行完毕,本次交易已获得
双方内部批准;
    4.2 双方已就本次股份转让获得了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的确
认意见书且该意见书并未实质修改本协议关于本次交易的条款和条件;
    4.3 双方应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完毕目标股份的股份转让过户手续。双
方应确保届时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
构的要求。因此,双方应事先与交易所以及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进行沟通,提前准
备所需资料,以保证届时提供的资料能够满足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及办理目标股份
过户手续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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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4 双方及相关披露义务人已就本次交易按照有关适用法律规定履行完成
所需的信息披露义务。
    (五)声明及承诺
    在本协议签署日,双方在其知悉的范围内,无条件、无保留和不可撤销地向
另一方作出以下声明和承诺:
    5.1 转让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
    转让方作为目标股份的转让方,在本协议签署日至交割日向受让方作出如下
声明、陈述和保证:
    转让方为目标股份的唯一合法持有人和受益人,依法拥有其所有权,不存在
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任何为第三方代持股份的情形,也不存在委托他人或
接受他人委托行使表决权的情形;
    转让方所持目标股份并未设置质押或任何形式的产权负担,不存在限制目标
股份转让的任何判决、裁决;也没有任何会对目标股份权属及其转移产生重大不
利影响的未决或潜在的诉讼、仲裁、法院判决、裁定或转让方作为一方的合同等
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转让方所持目标股份不存在转让限制,亦不存在限售承诺或在股份锁定承诺
期内,转让方有权转让目标股份;
    就转让方所知,交割日前鸿泉物联公开披露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均真实、准
确、完整,符合适用法律和监管部门对于信息披露的要求。
    5.2 受让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
    受让方作为目标股份的受让方,向转让方声明、保证与承诺如下:
    其符合适用法律对于目标股份收购方的主体资格规定和要求;
    其收购目标股份的资金来源合法,并保证按照本协议约定的金额、时间和方
式向转让方支付转让价款。
    (六)违约责任
    除另有约定外,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项下的约定(包括违反其作出的声明、
保证和承诺)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协议的约定
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遭受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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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鸿泉物联
股票的情况。




                            第 11 页 共 17 页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除本报告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
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 12 页 共 17 页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3、《北京北大千方科技有限公司与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协议转让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股份转让协议》。


    二、查阅地点


    本报告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
券事务部办公室,供投资者查阅,具体查询地址如下: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园八路 6 号水秀大厦 A 座 5 楼
    联系人:吕慧华、章旭健
    电话:0571-89775590
    传真:0571-89775594




                              第 13 页 共 17 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北京北大千方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韩婧):


                      日期:2021 年 2 月 3 日




                             第 14 页 共 17 页
附表
基本情况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浙江省杭州市
                     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鸿泉物联                股票代码                   688288

                                                                        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

                     北京北大千方科技有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讯         西路 8 号中关村软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限公司                  地址                       园一期 27 号楼 B 座

                                                                        201 号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增加□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   是□ 否□               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         是□ 否□

东                                           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份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选)
                     继承□ 赠与□

                     其他□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直接持股数量:14,952,369 股,持股比例 14.95%

行股份比例

                     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变动数量:5,000,000 股
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
                     变动比例:5.00%
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
                     变动后数量:9,952,369 股
比例
                     变动后比例:9.95%

                                    第 15 页 共 17 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    是□ 否□

继续减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

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
                      是□ 否□
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

股票




                                  第 16 页 共 17 页
(此页无正文,为《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北京北大千方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韩婧):


                      日期:2021 年 2 月 3 日




                             第 17 页 共 17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