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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鸿泉物联:鸿泉物联: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4-24  

                        证券代码:688288         证券简称:鸿泉物联         公告编号:2021-007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泉物联或公司)第二届监
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4月23日在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园八路6号鸿泉物联5
楼会议室召开,公司于2021年4月9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本次会议的
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丽莎女
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内部相关规定,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责,充分发挥
监督作用,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严格审查,对公司的经
营活动、财务情况、股东大会召开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
实施了有效监督,保障了公司全体股东、员工和公司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经营
正常并保持了较好的发展态势。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
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

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

为。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

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5,616.10万元,

较上年增长45.6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830.66万元,较上年增长

26.72%;2020年末,公司总资产为113,439.93万元,较2019年末增长17.50%;净

资产为91,703.14万元,较2019年末增长8.0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综合考虑2021年宏观经济的波动性,董事会同意公司在总结2020年经营情况

和分析2021年经营形势的基础上,审慎预测2021年度财务预算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股份总数

1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5元(含税),

共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35,0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数额占合

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9.63%。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
体的《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

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

《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

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

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

体的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告编号:2021-00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1年可向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
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授权期限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基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对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
所有交易均将与相应的交易方签订书面协议,交易价格皆按公平、公开、公正的
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
体的《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第21号——租赁》而进行的合理且必要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国家

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及经营成果,亦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

体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0年度审
计工作中表现出了良好工作水平以及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服务团队具
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
体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

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等事项;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

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为了吸引和留住关键岗位核心人才,减少公司总部

办公楼跨区搬迁后的通勤时长,减轻前述员工就近购房的负担,同时,也为了进

一步激励员工工作积极性,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和员工福利制度,在不影响自身主

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利用自有资金为符合条件的员工提供限制额度的购房借款,

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同意公司制定的《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