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泉物联: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2021-04-24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或“保荐机构”)作为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鸿泉物联”)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
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对鸿泉物联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
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 审议程序
鸿泉物联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审议事项不涉及关联董事和监事,全体董事和全体监事一致审议通过本
议案。该议案在呈交董事会审议前,已获独立董事提前审阅并一致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该事项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针对《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监事会已发表如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2021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销售产品,符合公司日常生
产经营实际情况,交易具有商业合理性,交易定价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
市场化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2021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销售产品,符合公司日常生
产经营实际情况,交易具有商业合理性,交易定价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
市场化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预计的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次预计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销售产品,预计的交易
金额是基于公司经营的实际需要,遵循公平互利的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营
业务也不会因该等关联交易行为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
构成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提交的《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
交易的议案》。
4、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预计的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销售产品,
2021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额约 3,000 万元,其中与北京中交兴路信息科技
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产生的交易为 2,000 万元,较上年预计金额增长较多,
主要是基于 2021 年后装视频监控市场的预期而预估的,该预计金额基于公司经
营的实际需要,具有商业合理性,定价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
因此,监事会同意《关于审议公司 2021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2020年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
关联交 2020年预计 2020年实际
关联人 生金额差异较大的
易类别 金额 发生金额
原因
基于业务发展需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 0.00 求,且部分交易由
其全资子公司完成
全资子公司:北京北大千方科技有限公
/ 66.03 已履行审批程序
司
小计 1,000.00 66.03 —
向关联
人销售 北京中交兴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38.05 已履行审批程序
产品、
全资一级子公司:北京中交兴路车联网
商品 98.38 基于业务发展需
科技有限公司
300.00 求,且部分交易由
全资二级子公司:北京中交慧联信息科
79.39 其母公司完成
技有限公司
小计 300.00 215.82 —
合计 1,300.00 281.85 —
(三)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年年初
占同类 至披露日 占同类 本次预计金额与
上年实
关联交易 本次预计 业务比 与关联人 业务比 上年实际发生金
关联人 际发生
类别 金额 例 累计已发 例 额差异较大的原
金额
(%) 生的交易 (%) 因
金额
北京千方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1,000 2.38% 46.52 66.03 0.16% 新产品合作
及其控股子公
司
向关联人
北京中交兴路
销售产
信息科技有限 注
品、商品 2,000 4.76% 64.16 215.82 0.51% 预期新业务增长
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
小 计 3,000 7.14% 110.68 281.85 0.67% —
注:2021 年公司预计与北京中交兴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
金额为 2,000 万元,较上年预计金额有较大幅度增长,主要原因为:公司预计 2021 年度,
全国各省份将大力推进重型货车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设备的安装,而北京中交兴路信息科技
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全国各省份建立了广泛运营网点,公司与其合作共同拓展市场
具有商业合理性,同时产品定价将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关联人介绍
公司名称: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夏曙东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一期27号楼B座501室
注册资本:158118.3315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2年12月20日
主营业务: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
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软件开发;计算机维修;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
备、五金、交电、广播电视设备、机械设备、文化用品、金属材料、电子产品、
自行开发的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专业承包;工程勘
察设计;设备租赁;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
广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
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938,388.64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196,136.39万元;2020年度,北京千
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营业收入为941,889.5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为108,085.82万元。(以上财务数据业经审计)
2.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北大千方科技有限公司为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的二级全资子公司,同受实际控制人夏曙东控制。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5.1条(十四)款对上市公司关联人的规定。
(二)北京中交兴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1 关联人介绍
公司名称:北京中交兴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夏曙东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一期27号楼A座5层507
号
注册资本:12313.6011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4年6月28日
主营业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销售机械设备、
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电子元器件、汽车、摩托车零配件;运
输代理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专业承包;经济贸易咨
询;企业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设计、制作、代理、
发布广告;信息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
PUE值在1.4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经营电信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
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经营电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
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9月30日,北京中交兴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为70,752.47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16,888.00万元;2020年度前三季度,北京
中交兴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营业收入为23,761.8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为-10,996.95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北大千方科技有限公司为夏曙东实际控制的企业,
北京中交兴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同受实际控制人夏曙东控制。符合《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5.1条(十四)款对上市公司关联人的规定。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资信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
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
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为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产品销售等业务。所有交易
均将与相应的交易方签订书面协议,交易价格皆按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对于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将在上述预计的范围内,按照实际需要与关
联方签订具体的交易协议。已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将如约继续执行,因价
格调整或新增的关联交易合同授权公司管理层重新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的,交易定价结算办法以市场价格为基
础,风险可控,体现了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
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
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发展需要,根
据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做出,为正常的持续性合作,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3、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较小,公司主营业务或收入、利
润来源不存在严重依赖该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鸿泉物联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