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 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 公司 2020 年度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审慎的核查,现发表如下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也无以前期间发生且持 续至本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