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泉物联: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2021-06-16
证券代码:688288 证券简称:鸿泉物联 公告编号:2021-026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
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归属股票数量:343,920股
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1年6月18日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1)2020年1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以及《关于提
请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
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
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0年1月2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4),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辛金国先生作
为征集人就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0年1月20日至2020年2月5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
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年2月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
号:2020-007)。
(4)2020年2月12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0年2
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009)。
(5)2020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
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0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17元/股调整为16.7元/股;同时认为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
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7)2021年5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
案》、 关于审议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关于审议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限制
性股票授予价格由前次调整后的16.70元/股调整为16.35元/股;同时认为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因10名激励
对象离职,其相应的激励份额作废处理;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
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归属的股份数量
已获授予限 本次归属限制 本次归属数量占
姓名 国籍 职务 制性股票数 性股票数量 已获授予限制性
量(万股) (万股) 股票数量的比例
1、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杨广信 中国 副总经理 8 1.92 24%
吕慧华 中国 董事、董事会秘书 1.50 0.36 24%
刘江镇 中国 财务总监 4 0.96 24%
刘沾林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1 0.24 24%
季华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1 0.24 24%
严智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3.20 0.77 24%
小计 18.70 4.49 24%
2、其他激励对象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131人) 124.60 29.90 24%
合计 143.30 34.39 24%
(二)本次归属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归属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三)归属人数
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37人。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1年6月18日。
(二)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343,920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
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
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
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
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
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 本次变动后
股本总数 100,000,000 343,920 100,343,920
本次股份变动后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浙江恒惠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7日出具了《杭州鸿泉物联网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浙恒惠验字[2021]第A0012号),对公司2020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
经审验,截至2021年6月3日止,公司实际收到137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
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合计人民币5,623,092.00元,其中计入股本343,920.00
元,计入资本公积5,279,172.00元。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100,343,920.00
元,累计实收股本为100,343,920.00元。
本次归属新增股份已于2021年6月1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完成登记。
五、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2021年1-3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20,937,496.47元,公司2021年1-3月基本每股收益为0.20元/股;本次
归属后,以归属后总股本100,343,920股为基数计算,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不变的情况下,公司2021年1-3月基本每股收益将相应摊薄。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43,920股,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0.3439%,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