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泉物联:鸿泉物联: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9-15
证券代码:688288 证券简称:鸿泉物联 公告编号:2022-029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于2022年9月1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于2022年9月8日以通讯方式
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
人。会议由董事长何军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
公司核心团队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
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
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科创版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拟向激励对象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告。
关联董事吕慧华为激励对象,激励对象万梅、赵越系关联董事赵胜贤亲属,
因此吕慧华和赵胜贤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
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关联董事吕慧华为激励对象,激励对象万梅、赵越系关联董事赵胜贤亲属,
因此吕慧华和赵胜贤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
/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
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
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
书》;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
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
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
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
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处理;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
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
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
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
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二、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
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
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
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三、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
师、律师、证券公司、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
四、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
期一致。
五、上述授权事项中,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的其
他授权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董
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行使。
关联董事吕慧华为激励对象,激励对象万梅、赵越系关联董事赵胜贤亲属,
因此吕慧华和赵胜贤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跟投
创新业务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制定《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跟投
创新业务管理办法》是为了探索实施创新业务发展新机制,通过实践检验、丰富
完善公司各项激励机制、考核机制,应对国内外市场不断发展变化的新情况,激
发公司员工的创新、创业精神和创新动力,在促进公司与公司股东、员工整体利
益平衡发展、持续进步的基础上,塑造共创、共担和共享的价值观,有利于提升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因此董事会同意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此次对全资子公司杭州叮咚知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进行增资并引入员工跟投平台是为了激发员工创新创业激情,将股东利益、公司
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有机结合,鼓励开拓创新业务领域,有利于实现公司的持续
健康发展。该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开
拓新的业务市场和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同意通过该议案。关联董事何军强、吕慧华参与员工跟投平台,因此
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先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2 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
变更登记的议案》
为了经营管理公司办公大楼的房屋租赁和物业管理服务,公司拟在经营范围
中增加“物业管理、园区管理服务”项目。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该增加经营
范围的事项,同意修订《公司章程》中相对应的条款,并申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及管理层指定人员办理相关工商变更备案登记手续。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2年9月30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并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