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288 公司简称:鸿泉物联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 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报告正文“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的 内容。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鸿泉物联 688288 无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吕慧华 章旭健 电话 0571-89775590 0571-89775590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启智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启 办公地址 街35号 智街35号 电子信箱 ir@hopechart.com ir@hopechart.com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末增减(%) 总资产 994,474,113.69 984,664,765.07 1.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787,595,118.28 806,331,284.19 -2.32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 170,838,883.00 119,651,562.71 42.7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3,761,194.86 -31,175,229.82 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25,344,123.71 -31,577,683.93 不适用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944,241.74 -74,941,735.93 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97 -3.47 增加0.50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4 -0.31 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4 -0.31 不适用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35.56 48.27 减少12.71个百分点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5,692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 包含转融 持股 质押、标记或 持股 限售条 通借出股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比例 冻结的股份数 数量 件的股 份的限售 (%) 量 份数量 股份数量 何军强 境内自然人 35.31 35,429,100 无 0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 境内非国有 14.90 14,952,369 无 0 有限公司 法人 安吉鸿洱企业管理 境内非国有 咨询合伙企业(有 4.11 4,123,026 无 0 法人 限合伙) 赵胜贤 境内自然人 3.07 3,076,365 无 0 上海禺成森企业管 境内非国有 理合伙企业(有限 2.10 2,109,516 无 0 法人 合伙) 杭州崇福锐鹰创业 境内非国有 投资合伙企业(有 2.07 2,074,347 无 0 法人 限合伙) 安吉鸿吉企业管理 境内非国有 咨询合伙企业(有 1.72 1,728,588 无 0 法人 限合伙) 杨富金 境内自然人 1.40 1,400,000 无 0 杭华 境内自然人 1.30 1,308,857 无 0 UBS AG 境外法人 1.30 1,308,704 无 0 1、何军强担任安吉鸿洱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安吉鸿吉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 伙人;赵胜贤担任上海禺成森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2、杭州崇福锐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 说明 合伙人为杭州崇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最终受自然人杨富金 控制。 3、除以上说明的关联关系之外,公司未知上述前十名无限售 条件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 不适用 数量的说明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 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