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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无人机:中无人机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2-12-23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297                                             证券简称:中无人机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2 年 12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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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录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5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 7

议案一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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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公司负责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出席会议人员应当配合
公司工作人员安排,共同维护好会议秩序。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董事、
监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本次会议议程有关人员及会
务工作人员以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对于影响股东大会秩序和损
害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将按规定加以制止。

    三、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持身份证或者营业执照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等证件现场办理签到手续,未签到登记的股东原则上不
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
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无权参与现场
投票表决。

    四、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认真履行法定义务,自觉遵守大会纪律,不得影响大会的正
常程序或者会议秩序,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应打断会
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不得提出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无关的问题。
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
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
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五、大会表决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根据相关规定,现场计
票由两名股东代表和一名监事参加监票、清点。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所代表
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并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由主持人公布表决
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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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六、会议期间,参会人员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手机调至静音
或关机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

    七、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5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航(成都)无
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八、特别提示:

    疫情防控期间,为配合新冠疫情防控相关安排,公司鼓励各位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确需现场参会的,请务必确保本
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参会当日须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做好个
人防护并配合会场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登记等相关防疫工作。体温正常
且身体无异常症状者方可参加现场会议,请予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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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   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12 月 30 日(星期五)下午 14:40

    (二)现场会议地点:成都市青羊区成飞大道南段 373 号

    (三)会议召集人: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晓军先生

    (六)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时间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12 月 30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
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股份总数,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五)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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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休会,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九)汇总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十)主持人宣读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十二)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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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议案一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通过比选方式确定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项目的审计机构,并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审
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的经验和能力,在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客观公允地发表了独立
审计意见,具备继续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要求。为确保审计工作的
一致性、延续性,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2 年审
计机构,预计年度审计费用 76.5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 70 万元,内控审计费
用 6.5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
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
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
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1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52 名、注册会计师 2,276 名、从业人员
总数 9,697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07 名。

    立信 2021 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5.23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4.29 亿
元,证券业务收入 15.65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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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度立信为 587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7.19 亿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8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1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29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
赔偿限额为 12.5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           被诉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
(仲裁)人 (被仲裁)人             事件               金额                 结果
                                                                   连带责任,立信投保
             金亚科技、周                        预计 4500 万 的 职 业 保 险 足 以 覆
 投资者                          2014 年报
             旭辉、立信                                 元         盖赔偿金额,目前生
                                                                   效判决均已履行
                                                                   一审判决立信对保
                                                                   千里在 2016 年 12 月
                                                                   30 日至 2017 年 12
                                                                   月 14 日期间因证券
             保千里、东北 2015 年重组、
                                                                   虚假陈述行为对投
 投资者      证券、银信评      2015 年报、          80 万元
                                                                   资者所负债务的 15%
             估、立信等          2016 年报
                                                                   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立信投保的职业保
                                                                   险足以覆盖赔偿金
                                                                   额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24
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 2 次,涉及从业人员 63 名。

    (二)    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注册会       开始从事上                        开始为本公
                                                              开始在本所
     项目          姓名       计师执       市公司审计                        司提供审计
                                                              执业时间
                              业时间          时间                            服务时间
  项目合伙人      华毅鸿      2001 年        2004 年           2010 年        2020 年
签字注册会计师    崔霞霖      2014 年        2017 年           2014 年         202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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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会       开始从事上                        开始为本公
                                                          开始在本所
     项目          姓名     计师执       市公司审计                        司提供审计
                                                            执业时间
                            业时间          时间                            服务时间
质量控制复核人     肖菲     1998 年        1994 年           2002 年        2020 年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华毅鸿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0 年-2021 年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020 年-2021 年            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崔霞霖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19 年-2021 年        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21 年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21 年                迈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肖菲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19 年-2021 年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9 年           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1 年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独立性及诚信记录情况

    立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
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3.审计收费

    公司 2022 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76.5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 70 万元,
内控审计费用为 6.5 万元。2022 年度审计费用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
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
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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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2 年 12 月 15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中无人机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
号 2022-022)。

    本议案已经 2022 年 12 月 14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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