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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无人机:中无人机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3-04-29  

                        证券代码:688297                证券简称:中无人机                公告编号:2023-012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352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
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
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2
年度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 599,248,880.81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2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52 元(含税)。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 公 司 总 股 本 675,000,000.00 股 , 以 此 计 算 合 计 拟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人 民 币
237,600,000.0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比例为 64.20%。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
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
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贯彻了证监会鼓励企业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
报的指导意见,充分考虑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诉求,符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有利于
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本议案审议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章程》相关审
议程序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 2022 年度经营状
况、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监
事会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
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
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