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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生物: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8-08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关于《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
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 2020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2020 年半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相符,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
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等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韩晓萍、林伟、程岚


                                                    2020 年 8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