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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生物:关于为公司及董监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2021-04-29  

                        证券代码:688298        证券简称:东方生物            公告编号:2021-022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及董监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
为公司及董监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为了保障广大投资者利益、降低公司运营
风险,同时促进公司管理层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
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监高责任险”),责任保险的相关方案如下:

    一、董监高责任险具体方案
    1、投保人: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赔偿限额:人民币不超过 1 亿元
    4、保费支出:不超过 50 万元人民币/年(保费以保险公司最终报价为准)
    5、保险期限:1 年(后续每年可续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管理
层办理公司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
确定保险公司;如市场发生变化,则根据市场情况确定责任限额、保险费总额及
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
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
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
执行。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此项举措可帮助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同时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同意
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权益,促进公司规
范运作,相关责任人合规履职,降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期间可
能引致的风险或损失;有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发展;有助于保
障公司和投资者权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全体独
立董事同意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并同意将该事
项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