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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生物: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21-08-06  

                        证券代码:688298          证券简称:东方生物        公告编号:2021-049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履行此前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股东浙江永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下称“浙

江永石”)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永石企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原名“长

兴永石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永石”)合计持

有公司股份数从 9,129,600 股减至 5,999,800 股,合计持有公司总股本比例从

7.61%减至 4.9998%,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 日披露了《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
告》(公告编号 2021-006),浙江永石、上海永石拟在本减持计划披露的减持期
间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4,320,000
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3.60%。2021 年 8 月 4 日,公司收到股东浙江永石及
其一致行动人上海永石发来的《关于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权
益变动的告知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告知如
下:

                                   1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浙江永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           浙江永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浙江省湖州市滨河银座 H 幢滨河路 852 号二层 203 室
成立日期           2012-03-30
经营期限           2012-03-30 至 2026-03-29
注册资本           11000 万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     湖州永石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   章海华
派代表
主要股东结构       吴刚占比 23.3333%、浙江巨人集团有限公司占比 20.9091%、郑会萍占
                   比 20.9091%、费乐园占比 10.4546%、卞利强占比 10.454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501592889340W
经营范围           股权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

    2、上海永石企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           上海永石企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上海市宝山区沪太路 6397 号 1-2 层 A5448 室
成立日期           2016-04-18
经营期限           2016-04-18 至 2023-04-17
注册资本           950 万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     章海华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   /
派代表
主要股东结构       钱苏醒占比 31.5790%、费乐园占比 21.0526%、倪冬蕾占比 15.7895%、
                   薛锋占比 15.789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522MA28C7MD9X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
                   电信、金融业务);品牌策划;市场营销策划;企业营销策划;会务服
                   务;展览展示服务;文化艺术交流策划;公关活动策划;从事教育科
                   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电脑图文设计、制作。(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公司股东浙江永石、上海永石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
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4,320,000 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3.60%。其中,通过集
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 2,160,000 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80%;通过
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 2,160,000 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80%。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 日披露的《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
司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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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4 日收到股东浙江永石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永石发来的
《关于所持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暨累计
减持 1%告知函》,浙江永石、上海永石于 2021 年 4 月 6 日至 2021 年 5 月 21 日
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2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具
体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披露的《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超过 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8 日收到股东浙江永石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永石发来的
《关于所持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暨累计
减持 1%告知函》,浙江永石、上海永石于 2021 年 5 月 24 日至 2021 年 6 月 17 日
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2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具
体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9 日披露的《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超过 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
    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股) 变动比例(%)
                      2021 年 4 月
           集中竞价、
浙江永石              28 日至 2021     人民币普通股    2,274,800        1.90%
           大宗交易
                      年8月3日
                      2021 年 4 月 6
上海永石   集中竞价   日至 2021 年     人民币普通股     855,000         0.71%
                      5 月 21 日
                      合计                             3,129,800        2.61%

    (三)权益变动前后持有情况

股东                        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8,274,600          6.90%      5,999,800       4.9998%
浙江
永石   其中:无限售条
                         8,274,600          6.90%      5,999,800       4.9998%
       件流通股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       855,000           0.71%          0              0
上海
永石   其中:无限售条
                          855,000           0.71%          0              0
       件流通股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      9,129,600          7.61%      5,999,800       4.9998%
合计   其中:无限售条
                         9,129,600          7.61%      5,999,800       4.9998%
       件流通股股份
    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
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3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3、本公告数据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4、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一)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履行此前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浙江永石、上海永石已按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简式
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本次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四)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是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仍
处于减持期,公司将督促其严格执行减持相关规定,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
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8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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