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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生物: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2022-04-28  

                        证券代码:688298         证券简称:东方生物         公告编号:2022-019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
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不得进行单纯以盈
利为目的的外汇投机和外汇套利等高风险外汇交易。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2 年度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资金额度折合美
元不超过 3 亿美元(含本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
金,不涉及募集资金。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等规定开展业务。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
营需要,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具体如下:

    一、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必要性

    公司目前主营业务收入以境外销售收入为主,外汇结算占比大,当汇率出现
较大波动时,将会造成一定的汇兑损益。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
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益,稳定经营业绩,
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
务,具有一定的必要性。

    二、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概述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

                                     1
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
为目的的外汇投机和外汇套利等高风险外汇交易。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业务、人民
币外汇掉期业务等;涉及的币种为公司主要业务结算货币美元、欧元。
    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2 年度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资金额度折合美
元不超过 3 亿美元(含本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
金,不涉及募集资金。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4、在上述年度资金额度范围内,由公司董事长履行日常审批程序并签署相
关法律文件。

       三、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以正常生
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开
展外汇交易业务交易可以部分抵消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但仍存在一定的风
险:
    1、汇率波动风险: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存在不可预见性,可能带来汇率的
大幅波动,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面临一定的市场判断风险。
    2、操作风险: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可能会因汇率走势判断偏差,
未及时、充分理解产品信息,或未按规定程序操作而造成一定的风险。
    3、违约风险:对于远期外汇交易,如果在合约期内银行等金融机构违约,
则公司不能以约定价格执行外汇合约,存在风险敞口不能有效对冲的风险。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业
务操作原则、审批权限、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分析报告及
风险处理程序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和控制。
    2、规范内部操作:财务部充分尽调提交方案,报董事长批准后开展或中止
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每月定期汇报盈亏情况;审计部每季度对实际操作、资金使
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严控风险: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亏损或者潜亏金额占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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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净利润的 5%以上,或亏损金额超过人民币 100 万元的,财务部应立即向董事长
报告,并提交分析报告和解决方案,公司董事长应立即商讨应对措施,做出决策。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以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
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产品仅涉及低风险外汇交易业务,符合公司外汇销售收入高
有必要规避汇率波动的风险,稳定境外收益的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远期外汇
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符合业务操作风险控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社会公众股东
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主要是出于公司境外销售和外汇结算比例高,
为了降低外汇大幅波动带来的不良影响,稳定境外收益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
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了有效的审批程序和风险控制体系,相关决策程
序和审批流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批准的额度范围内开展远
期外汇交易业务。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
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在会议召集、召开及决议的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已发表同意意见。
    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符合公司境外销售和外汇结算比例高的实际情
况,可以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且公司仅涉及低风
险的外汇交易业务,不涉及高风险的外汇交易品种,风险相对可控;同时,公司
制定了《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健全且有效执行。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开展本次董事会批准额度范围内的 2022 年度远期外
汇交易业务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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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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