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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生物:关于2023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2023-04-28  

                        证券代码:688298         证券简称:东方生物         公告编号:2023-020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 2023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
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确保满足公司日常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
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用于购买风险性低、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
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
凭证等),授权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
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
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
具体实施。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一、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在不影响
公司正常经营和确保日常运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理财产
品投资,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影响公
司正常经营。
    (三)额度及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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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含本数),
授权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
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
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实施。
    (五)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风险性低、流动性好、
安全性高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
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满足公司日常运营资金需求
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
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使用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
谋取更多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
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
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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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公司开展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业务,遵循法、审慎、安全、
有效的原则进行。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审批与
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项的规范运行,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授
权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文件,财务部门应
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
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目前公司经营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符合国家法律法
规和确保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开展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业务。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
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不存在损害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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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
好的资金回报。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开展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业务。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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