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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阳科技: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2020-04-16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华安证券”)作为宁波
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阳科技”、“公司”、“上市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2019 年 4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
修订)》、《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及业务规则,对公司公司拟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3,000 万平方米高端
光学深加工薄膜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高新技术产业园变更为
宁波市杭州湾新区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886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
自律监管决定书[2019]239 号文批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7,064.22
万股,发行价格为 13.71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968,504,562.00 元,
扣除保荐承销费、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上市相关手续费及材料
制作费等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111,786,359.20 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856,718,202.80 元。2019 年 10 月 30 日,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转
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
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
ZA15720 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


                                    1
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专户存储募集
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19
年11月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长阳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募集资金投入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投资总额(万元)
                                                                   金额(万元)

         年产 9,000 万平方米 BOPET
   1                                 长阳科技            28,722          28,722
         高端反射型功能膜项目

         年产 5,040 万平方米深加
   2                                 长阳科技             9,174           9,174
         工功能膜项目

   3     研发中心项目                长阳科技             8,892           8,892

         年产3,000万平方米半导体
   4                                 长阳科技             4,187           4,187
         封装用离型膜项目
         年产1,000万片高端光学膜
   5                                 长阳科技             1,962           1,962
         片项目
                      合计                               52,937          52,937


    公司于2020年2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3,000万平方米高端光学深加工薄膜
项目”的议案》、《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年产3,000万平方米高端
光学深加工薄膜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宁波长阳新材料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长阳新材料”)建设投资“年产3,000万平方米高端光学深加
工薄膜项目”,项目总投资额为50,061万元,其中以公司剩余超募资金(含利息)
22,994.16万元向长阳新材料增资,不足部分公司自筹(详见公司2020-004号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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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次变更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情况

    公司本次变更实施地点的超募资金投资项目为“年产3,000万平方米高端光
学深加工薄膜项目”,该项目已经2020年2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2020-004号公告《宁波长阳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年产3,000万平方米高端光
学深加工薄膜项目”的公告》),该项目地点拟变更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项目原实施地点       变更后的实施地点
年产3,000万平方米高端光   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高新技
                                                      宁波市杭州湾新区
    学深加工薄膜项目              术产业园




    四、本次变更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原因

    根据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及公司的战略规划,结合公司实际产品及未来发展布
局,综合考虑杭州湾新区作为 “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长江三角洲区域一
体化三大国家战略叠加的交汇点区位优势,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
因此,公司决定将 “年产3,000万平方米高端光学深加工薄膜项目”实施地点变
更为杭州湾新区。




    五、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影响

    公司本次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是经公司审慎分析、反复研究、充
分论证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除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
外,并未改变或变相改变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建设内容,不属于募投
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以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也未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
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使用募集资金。本次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地点的变更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预计不会对
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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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 、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公司本次“变更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
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本次“变更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事项,是公司根据国家产
业政策要求及公司的战略规划制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与公司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事项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 4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
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
规定,本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何继兵            冯春杰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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