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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阳科技: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2020-09-30  

                        证券代码:688299           证券简称:长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6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8 日召开了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
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激励对象进行了核
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

   1、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
露了《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公告。

   2、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9 日至 2020 年 9 月 28 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
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共计 10 天,公司员工可向公司监事会提出意
见。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3、关于公司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或
                                     1
公司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或公司子公司担任的职务等。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公司《2020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
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除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金亚东先生外,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人
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
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合法、
有效。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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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9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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